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转让 La Isla 项目超额 收益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考虑西班牙电力交易市场的电价持续波动影响,本次交 易可以较好的价格提前收回可变对价,有利于提前锁定收益、回笼资金,降低西 班牙电力交易市场不确定因素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下属公司转让 La Isla 项目超额收益权的事 项。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