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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因此,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项
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
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进行全面的了解。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釆取填补回报措施作出
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实现培育市场长期投资、
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有利于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发行工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候选人唐逢源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
要求,我们同意提名唐逢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王洪先生具备所聘岗位的经营管理经验及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
入的情形。本次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聘任王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