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晶科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晶科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 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 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币 3,000,000,000.00 元 ,扣 除各 项发 行费 用 后, 实际 募集 资金 净 额 为 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1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 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4,410.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221,129.60万元,支付 发行费用3,281.1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757.4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40.16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3,397.56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 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211.31万元)。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 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7,386.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 用169,289.92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62.3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0,281.8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498.51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3,780.36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 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456.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 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 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 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 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中信建 投、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 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 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 年10月8日,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 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 3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分 别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 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 投对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 证券承接。2022年10月8日,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 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使用状态 (元) 2022 年 9 晶科电力科技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64010078801100001215 / 月 8 日销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户 / 2022 年 7 晶科电力科技股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1250000003865 月 20 日销 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户 / 2022 年 7 晶科电力科技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201012501188645 月 29 日销 份有限公司 上海川沙支行 户 晶科电力科技股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44583472 2,312,580.92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2022 年 7 晶科电力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3900081510866 / 月 27 日销 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木支行 户 宝应县鸿盛光伏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1230000004007 21,331,181.26 电力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晶科电力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3900081510669 210,331,813.93 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木支行 4 合计 233,975,576.11 - 注:(1)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2)因忠旺项目终止实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注 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 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元) 晶科电力科技 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15011500008862 35,611,879.11 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0301260000004911 175,562,206.72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2022 年 10 晶科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 936001010015966721 / 月 10 日销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户 晶科电力科技 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 793900081510868 112,202,974.31 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 0434520000306995 88,324,239.45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晶科电力科技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 990102029012324235 10,672.2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427633 26,091,583.8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37,803,555.66 - 注:因募投项目金塔项目完工结项,募集资金已结转,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了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使 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9,789,412.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 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号)。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18,799.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708号)。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 经使用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公司使用及归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到 期日2022年5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元未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公司于2021年6 月25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 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尚未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公司使用及归还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将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 集资金未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归 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7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尚未到期归还。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 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9日将3.70亿元、0.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划转 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 元尚未到期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项目”)已建成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金塔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 具 体内 容详 见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16日刊 登于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8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062.31万 元(含账户结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10月办理了销户手续。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宝应 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 (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 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 司拟将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641.65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 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工商业分 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2月22日与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九、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 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 9 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 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 在变更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十一、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晶科电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3〕5891号),认为: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 〔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0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晶科科技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晶科科 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超 李文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241,675.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085.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1,129.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2.07%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承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是否达到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预计效益 (1) 差额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2) (3)=(2)-(1) 化 辽阳忠旺集团 230MW 屋顶分 布式光伏发电 是 9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注 1] 营口忠旺铝业 156MW 屋顶分 布式光伏发电 是 6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注 1] 宝应光伏发电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7,230.97 38,477.73 -1,522.27 96.19 已完成并网 -826.53 否[注 2] 否 13 应用领跑者 98.20MW 2017 年柳堡 2 号 100MW 渔光 互补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52,937.44 -7,062.56 88.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 已完成并网 是 73,000.00 73,000.00 54,089.07 54,523.19 -18,476.81 74.69 181.30 不适用 否 补光伏电站项 185.04MW 目[注 3] 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 已完成并网 项 目 一 期 是 9,900.00 9,900.00 6,965.77 9,9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6.14MW 100MW 光伏发 电项目[注 4] 大众汽车自动 变速器(天津) 有限公司 DQ 厂 已完成并网 是 6,000.00 6,000.00 1,090.43 4,566.68 -1,433.32 76.11 51.26 否[注 5] 否 区 14.58MW 分 12.25MW 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 安波福中央电 气(上海)有限 已完成并网 是 1,100.00 1,100.00 709.35 724.56 -375.44 65.87 170.14 否[注 6] 否 公司 3.2MW 分 3.20MW 布式光伏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是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 计 -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80,085.59 221,129.60 -28,870.40 - - - - 14 由于组件价格持续上涨、冬季施工难度较大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批准,公司将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6 月;由于石河子项目涉及土地用途分类调整,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暂缓施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将石河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截至报告期末,石河子已建设 并网 46.14 MW,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由于上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尚在办 理过程中,该项目暂缓施工,待审批手续完成后再继续建设。 忠旺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类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模式为公司租赁业主方的建 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业主方使用并向业主方收取相应电费。辽阳忠旺项目 由于涉及的部分厂房建筑物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目前仍在办理中,基于合规性考虑以及后续产权办 理的需要,业主方提议暂缓实施辽阳忠旺项目;营口忠旺项目由于业主方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线进行陆续投产,导致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生产线目前暂未投产,公司如现阶段实施项目,所发电 量存在无法消纳风险。鉴于业主方产证办理进度较慢,生产线何时投产尚不确定,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相 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七”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经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辽阳忠旺集团 23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营口忠旺铝业 15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上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仅发生部分前期费用,并未正式开工建设,因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15 [注 2]公司未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逐年预计 效益进行比较,运行期前三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3,163.73 万元、3,135.67 万元、3,108.03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2019 年分期并网,2022 年度实现收益-826.53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预测时预 计该项目为自有资金,不考虑银行贷款,无建设期利息。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 185.04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 并网 46.14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5]公司未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14.5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 2022 年 6 月完成并网 12.25MW。 [注 6]公司未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 光伏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 2022 年 1 月完成并网。 16 2.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297,177.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677.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289.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可行 项目达到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性是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本年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目(含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实现的 否发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计效益 部分变 总额 (1) (2) 差额 (4)=(2)/(1) 效益 生重 期 更) (3)=(2)-(1) 大变 化 晶科电力清 远市三排镇 已完成并 100MW 农光 否 34,000.00 34,000.00 34,000.00 1,038.16 11,032.08 -22,967.92 32.45 网 -426.38 否[注 1] 否 互补综合利 16.01MW 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 已完成并 区西联镇渔 否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12,939.23 17,686.44 -17,313.56 50.53 网 1,524.24 否[注 2] 否 光互补光伏 110.00MW 发电项目 金 塔 县 已完成并 49MW 光 伏 否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 13,022.55 -2,977.45 81.39 -542.46 否[注 3] 否 网 49MW 发电项目 17 渭南市白水 县 西 固 镇 已开工尚 200MW 光伏 否 72,000.00 72,000.00 72,000.00 2,347.46 8,199.96 -63,800.04 11.3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并网 平价上网项 目[注 4] 讷 河 市 已完成并 125.3MW 光 否 53,000.00 53,000.00 53,000.00 20,352.49 31,385.47 -21,614.53 59.22 网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伏平价上网 82.62MW 项目[注 5] 偿还金融机 否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 87,963.43 -2,036.57 97.7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构借款 合 计 -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6,677.34 169,289.92 -130,710.0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由于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原计划使 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为复耕地;同时,随着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系列工作的推进,该项目部分地 块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可利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耕地。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 耕地、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仍在与当地政府协调落实周边其他可利用土地,但预计短期内清远项目无法完成原 计划建设规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由于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开工建设后一直未找 到合适的并网接入点,导致该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仍未取得接入批复。考虑到项目建成后无法并网发电 的风险,该项目在完成部分升压站工程建设及 50MW 的光伏场区施工后,未再继续推进建设。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拟将清远项目和白水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该事项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之说明。 18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七”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 成并网 16.01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2]公司未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逐年预计 效益进行比较,运行期前三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2,333.41 万元、2,262.00 万元、2,234.3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2022 年分期并网,2022 年度实现收益 1,524.24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预测时以电站项目满发并 网可生产电量预计可实现净利润,2022 年度公司电站分批并网导致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产生偏差。 [注 3]公司未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逐年预计 效益进行比较,运行期前三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2,040.11 万元、1,978.84 万元、1,961.3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020 年末并网,2022 年度现收益-542.46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预测时预计该项目为自有资金,不考虑银行贷款, 无建设期利息。 [注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但 尚未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 82.62MW 但未全 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19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变 更后的项 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 %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可 行性是否 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3)=(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丰 城 市 同 田 乡 已完成并网 200MW 渔光互补光 73,000.00 73,000.00 54,089.07 54,523.19 74.69 181.30 不适用 否 185.04MW 伏电站项目 石河子市 1GW 平价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已完成并网 9,900.00 9,900.00 6,965.77 9,9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00MW 光伏发电项 46.14MW 目 辽阳忠旺集团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 230MW 屋 顶 分 (天津)有限公司 DQ 布式光伏发电项 已完成并网 6,000.00 6,000.00 1,090.43 4,566.68 76.11 51.26 否 否 厂区 14.58MW 分布 目 12.25MW 式光伏发电项目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 已完成并网 海)有限公司 3.2MW 1,100.00 1,100.00 709.35 724.56 65.87 170.14 否 否 3.2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营口忠旺铝业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6MW 屋 顶 分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布式光伏发电项 20 目 合计 — 150,000.00 150,000.00 62,854.63 129,714.43 — — — — 1、变更原因:忠旺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类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模式为公司租赁业主方 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业主方使用并向业主方收取相应电费。辽阳忠旺项目由于涉及 的部分厂房建筑物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目前仍在办理中,基于合规性考虑以及后续产权办理的需要,业主方提议 暂缓实施辽阳忠旺项目;营口忠旺项目由于业主方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生产线进行陆续投产,导致该项目涉及的 部分生产线目前暂未投产,公司如现阶段实施项目,所发电量存在无法消纳风险。鉴于业主方产证办理进度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慢,生产线何时投产尚不确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 项目) 实施忠旺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9)。 由于组件价格持续上涨、冬季施工难度较大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将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6 月;由于石河子项目涉及土地用途分类调整,需重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土地审批完成前暂无法施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石河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截至报告期末,石河子已建设并网 46.14MW,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由于上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该项目暂缓施工,待审批手续完成后再继续建 设。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