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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9-04-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
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
下简称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
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
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
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单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
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
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
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2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八、本次会议由计票、监票人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金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3
                             会 议 文 件
                                目           录


序号                               议       题       页码

1.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2.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6


3.     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3


4.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4


5.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25


6.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32


7.     听取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3




                                        4
议题 1: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和资本市场深幅调整双重压力影响,证券行业发展步履维艰。行

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存量竞争甚至减量竞争的特征,除个别头部券商维持业绩正增长之外,绝

大部分券商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坚持“稳中

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直面市场压力,做强优势业务,补足业务短板,有序推进改革转型,推

动经营管理稳健发展。但在全行业收入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以及受累于子公司光大资

本专项风险事件的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各项财务指标较去年出现大幅下滑。2018 年,实现营业

收入人民币 77.12 亿元,同比下降 2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03 亿元,

同比下降 96.57%,若剔除光大资本专项风险事件等影响,则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13.47 亿元,同比下降 55.34%。公司总资产排名行业第 11,较 2017 年提升 1 位;净资产排名第

11,营业收入排名第 13。连续四年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获 A 类评级;连续四年跻身“亚洲品

牌 500 强”和“中国品牌 500 强”;蝉联《新财富》“本土最佳投行”,荣登《福布斯》“2018 年

全球最佳雇主榜单 500 强”。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现将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提请各

位股东审议。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5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和资本市场深幅调整双重压力影响,证券行业发展步履维艰。行
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存量竞争甚至减量竞争的特征,除个别头部券商维持业绩正增长之外,绝
大部分券商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坚持“稳中
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直面市场压力,做强优势业务,补足业务短板,有序推进改革转型,推
动经营管理稳健发展。但在全行业收入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以及受累于子公司光大资
本专项风险事件的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各项财务指标较去年出现大幅下滑。2018 年,实现营业
收入人民币 77.12 亿元,同比下降 2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03 亿元,
同比下降 96.57%,若剔除光大资本专项风险事件等影响,则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13.47 亿元,同比下降 55.34%。公司总资产排名行业第 11,较 2017 年提升 1 位;净资产排名第
11,营业收入排名第 13。连续四年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获 A 类评级;连续四年跻身“亚洲品
牌 500 强”和“中国品牌 500 强”;蝉联《新财富》“本土最佳投行”,荣登《福布斯》“2018
年全球最佳雇主榜单 500 强”。


    一、支持创新发展,高效开展重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有序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增补第五届董事,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三名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经过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推选、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开信息披露等
一系列法定程序,圆满完成公司上述董事的增补工作。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中处于承上
启下的关键环节,增补董事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平稳发展,优化提升公司内部管
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出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
    (二)优化组织结构,推动业务条线协同发展
    在公司董事会坚强领导下,公司围绕打造中国一流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持续有序推动分
支机构改革转型,优化组织结构,促进业务条线协同发展。报至目前,公司新设 41 家营业部,
进一步弥补重点区域网点空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公司
架构;主动探索投行事业部制,重塑投行商业模式。
    (三)丰富境内外融资工具,助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公司综合运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平台,合理使用多种融资工具,增加公司的财务资源,满足
流动性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 6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46 亿元;1 期次级债券,募集资


                                           6
金 30 亿元;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成功发行 2 期短期融资券,募
集资金 60 亿元;发行 3 期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 57 亿元;境外子公司成功发行 2 亿美元担
保票据;为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有序推进改革转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均衡发展
       1、经纪和财富管理
    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
2018 年度,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19 亿元,占比 25%。。

    (1)证券经纪业务

    2018 年,公司突出回归经纪业务本源,严守合规风控底线,继续夯实业务基础,持续推动

业务转型发展。多措并举搭建多角度、宽体系客户服务体系,通过交易、资讯、产品等多种手

段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有力推动新开户、新增高净值客户、新增客户资产等基础

性业务发展;深入推进向财富管理方向转型,提升产品代销规模和代销业务收入;进一步完善

重点市场网点布局,做强线下业务阵地。截至目前,公司境内分公司数量为 14 家;新设营业部

41 家,营业部数量达到 263 家;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较 2017 年末上升 2 个百

分点,市场排名上升 1 位;分支机构收入中,转型业务收入占比提升 3.9%,财富管理转型战略

顺利推进。

    (2)财富管理业务

    2018 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重点围绕建设全面的产品和服务体系的核心目标,全力打造“以

量化为手段、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的财富管理模式。围绕内容生产、专业培训、投顾服务

三项核心工作,建立了“金阳光财管计划”、“投资顾问精英计划”、“富尊会俱乐部投资者报告

会”三大财富管理品牌。推进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建设的客户分类分级、咨询服务体系、金融产

品体系、服务队伍、服务制度、服务平台、服务标准化、执行与督导的全面发展,推动分支机

构全面向财富管理转型,通过投资顾问专业服务与资产配置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3)互联网金融业务

    2018 年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丰富“金阳光 APP”功能和内容,较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和用

户粘性。根据易观千帆数据,“金阳光 APP”2018 年平均月活跃人数达 146 万。“金阳光 APP”

在新浪网第四届券商 APP 测评中获得了“四星半”的综合评分,位于行业前列。“智投魔方”得

到进一步优化,上线了组合、资讯、工具等多类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丰富的智能化服务。公司

互联网平台以大数据精准营销平台建设为基础,通过产品画像、客户画像、推荐策略等数据产

品服务,持续深化数据运营对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的支持。



                                           7
    (4)期货经纪业务

    2018 年,光大期货直面压力、应变适变,大力提升经纪业务能级,着力发展资产管理、风

险管理等创新业务,打破机构业务发展瓶颈,尝试国际化发展路线,总体经营情况稳中有进。

光大期货全年实现日均保证金 99.7 亿元、交易额市场份额 2.21%。截至 2018 年末,光大期货在

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3.05%、1.06%、3.29%、3.09%

和 0.88%。上证 50ETF 股票期权交易累计市场份额为 3.83%,排名期货公司第 4 位,全市场第 8

位。

    2、信用业务

    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2018 年度,该业务板块实现

收入 17 亿元,占比 22%。

    (1)融资融券业务

    2018 年,公司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举措,聚焦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融资融券业务

份额企稳回升。全面梳理业务,夯实业务基础、积极稳妥地化解和消除业务风险。截至 2018 年

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225.04 亿元,较 2017 年末下降 25.3%。市场份额 2.98%,较 2017 年末

增长 1.7%。根据交易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 年 3 月末市场排名第 11 位。截至 2018 年末,公

司融券余额 2.63 亿元,市场份额 3.91%。根据交易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 年 3 月末市场排名

第 4 位。

    (2)股票质押业务

    2018 年,公司紧贴市场、紧贴业务,聚焦上市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强化逆周期管理,

不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结构。严把项目入口关、质量关,进一步提升尽职调查、质量控制、贷

后管理水平、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努力降低业务风险。股票质押业务整体风险可控,风险低

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为 356.70 亿元,较 2017 年末下降 19.4%。

市场份额 3.06%,较 2017 年末增长 12.5%。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项目的加权平均履约

保障比例为 182.40%。

    (3)融资租赁业务

    2018 年,光证租赁主动应对市场需求下行和经营风险上升等挑战,保持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稳

健增长,坚持专业化经营,积极拓展创新业务,实践产融结合,各项业务积极开展,融资渠道更加

丰富,专业化转型卓有成效。围绕租赁和保理两大主要产品,光证租赁“一体两翼”布局,探

索出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生产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医疗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以及贸易

保理、工程保理等成熟模式。全年完成新增项目投放数量 46 个,融资租赁业务投放总计 27 亿

                                           8
元;完成累计项目投放金额 124 亿元,累计回收租金金额 69 亿元。

    3、机构证券业务

    机构证券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交易业务、私募业务、投资研究业务和证券自营业

务。2018 年度,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16 亿元,占比 20%。

    (1)投资银行业务

    2018 年,面对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公司大力深化投行条线改革,努力提升投行生产效率、

市场竞争力与服务大客户能力;全力拓展重点区域市场,打造投行生态环境圈;紧跟市场形势,

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服务公司客户,拓展业务储备。

    2018 年,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拓展业务规模,债券承销规模和排名继续实现

逆势上行。根据 wind 统计数据,2018 年,公司总承销各类债券 618 只,承销数量同比增长 97.44%;

债券总承销金额 3,180.80 亿元,同比增长 58.85%,市场份额占比 5.63%,市场排名第 5 位,较

上年末上升 2 位。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债券承销业务产品结构,加大创新业务开发力度,积极

拓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 125 单,承销规模 1,534.91 亿元,较去年增长 2.9 倍,

市场份额达到 7.81%,在券商中市场排名稳居第 3,较上年末上升 6 位。创新性完成全国首单“储

架式”公司债券、首单不依赖主体信用的 CMBN 项目、首单主动管理的准 REITs 项目。公司连

续 3 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优秀承销商”、“优秀受托管理人”两大奖项。

    2018 年公司完成股票承销家数 6 家,市场份额 1.05%,市场排名第 22 位;股票承销金额

81.21 亿元,市场份额 0.71%,市场排名第 25 位,其中 IPO 承销家数 1 家,承销金额 4.3 亿元;

再融资家数 5 家,承销金额 76.91 亿元;并购重组家数 6 家。公司加大股权融资项目储备,根

据 Wind 及公司内部统计,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已过会待发行股权类项目总计 5 个;在会主承

销项目 21 个,其中 IPO 项目 12 个,排名第 6 位;再融资项目 3 个;并购重组项目 3 个。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 263 家,总体推荐挂牌排名行业

第 14 名;新增推荐挂牌 8 家;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合计 12.54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公

司为 72 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其中 34 家公司进入创新层。

    (2) 机构交易业务

    2018 年,公司推行精细化管理、搭建机构客户服务体系、挖掘代销业务潜力、推进国际业

务发展、丰富自有资金投资和创新业务内容,机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研究排名各类占比都有

较大幅度的提高。2018 年,公司实现基金分仓内部占有率 3.46%,同比上升 8.68%,排名取得历

史性突破,首次进入行业前十,排名行业第 7 位;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 3.90%,同比上升

4.56%。

                                             9
    (3)私募业务

    2018 年,公司明确了以商业银行和大型私募为主要拓展客户的经营方针,全面梳理代销、

孵化、投研、系统、评价等五大重点业务,不断增强核心服务能力。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累计

已合作私募机构共 799 家,同比增长 14%;累计引入 PB 产品 1,913 只,同比增长 34%;存续 PB

产品 1,263 只,同比增长 14%;PB 产品新增备案规模 1,039 亿元,同比增长 13%;存续 PB 规

模 2,045 亿元,同比增长 34%;种子基金新增投放 18 家私募管理人,同比增长 125%。

    (4)投资研究业务

    2018 年,公司坚持客观、独立、专业的研究宗旨,致力于“打造光大品牌的研究产品”,共

举办大型投资者策略会 2 次,以及若干大中型投资者论坛。全年共发布研究报告 5,207 篇,为客

户提供路演服务 13,921 次,联合调研 907 次,跨行业、跨区域举办联合调研、电话会议、沙龙

等多项投研服务。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研究跟踪 A 股上市公司 514 家,新三板上市公司 111 家,

海外上市公司 105 家;充实了研究力量,实现了研究领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对公司各业务

条线的研究支持体系;2018 年荣获水晶球、金牛奖、万得金牌分析师等各类奖项 44 个。

    (5)证券自营业务

    2018 年,公司权益类投资以优化投研流程为抓手,聚焦投资范围,定位中长期稳健复合收

益,不断精选投资品种,完善持仓结构。针对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和跨境转换业务,公司

积极筹备并已通过交易所的相关业务核查。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上,抓住了无风险利率下行的市

场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时严控信用风险,择优配置了中高等级的优质信用债。商

品类场外期权业务规模增长显著,并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同意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备

案的批复。积极申请跨境业务资格。

    4、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 PPP

业务。2018 年度,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17 亿元,占比 22%。

    (1)资产管理业务

    2018 年,光证资管立足资管本源,继续深化投研体系改革,增强主动管理能力,提升产品

业绩;同时发力融资类业务,拓宽机构客户;对存量产品进行自查规范,坚持合规稳健运营。

全年实现管理规模稳步增长。截至 2018 年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 2,897.55 亿元,较

年初增长 5.60%;主动管理规模 1,542.25 亿元,较年初增长 33.98%,主动管理规模占比 53.23%。

2018 年度,光证资管作为管理人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 17 单,共计发行规模 358.38 亿元。

    表格 1:资管业务各类产品的规模及同比变化

                                           10
              产品类型                 资产管理规模      相较 2017 年末同比变化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45.19 亿元               +4.08%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3.91 亿元                 -10.33%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98.45 亿元               +453.40%

              合计                     2,897.55 亿元                 +5.60%

    来源:公司内部统计

    (2)基金管理业务

    2018 年,光大保德信在严守合规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管理规模持续

提升。坚持以投研驱动整体经营发展,继续加强投研体系建设和强化投研能力,并进一步完善

投研考核体系。不断调整基金销售政策,积极改造存量基金产品以应对客户需求。在深耕长期

合作渠道的同时,积极开拓战略客户,并拓展与互联网平台等新兴渠道的合作。截至 2018 年末,

光大保德信管理资产规模(公募、专户合计)为 1,206.83 亿元,同比增长 11.9%,其中公募基金

规模为 937.52 亿元,同比增长 25.4%。截至 2018 年末,光大保德信剔除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净

值排名为行业第 26 名,较 2017 年末上升 4 位。

    (3)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2018 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规范进度,积极妥善处置专项风险,稳妥

夯实业务基础。在存量业务方面,积极开展主动管理,推动直投项目和基金项目退出;在增量

业务方面,和读者传媒共同发起设立甘肃读者光大新兴产业并购基金。截至 2018 年末,光大资

本运营基金管理公司 4 家,管理或参与基金 22 支,实缴规模 144.16 亿元。

    (4)另类投资业务

    2018 年,光大富尊积极探索另类投资业务发展方向,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和商业模式。光大

富尊以股权投资为业务重点,在旅游、生物医疗、大数据、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等领域重点布局。

    (5)PPP 业务

    2018 年,光大发展通过与母公司协同,积极探索尝试基金与标准化业务相结合的切入点。

截至 2018 年末,河北交投 ABN 项目已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

    5、海外业务

    2018 年度,海外板块实现收入 10 亿元,占比 13%。

    2018 年,香港子公司依托境内外协同优势,推进平台整合,积极拓展各类业务,逐步扩大

在香港证券市场的影响力,海外业务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速。



                                           11
    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继续积极推动转型工作,客户规模持续增长。截至 2018 年末,客户资

产总值约 1,270 亿港元,客户总数约 13.8 万名,同比增长 4.5%,证券交易量市场占有率为 0.33%,

保证金融资余额 108.29 亿港元。年内,针对引流高净值客户,推出 “资富理财” 账户服务,

并成功入选《南华早报》2018 年刊“Private Banking Directory”顶级私人银行名录,是唯一入选

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业务放量增长,市场排名稳步提升。2018 年共完成 8 个港股保荐项目,

市场排名第 4;完成 16 个承销项目,位列全市场第 8 名;完成 2 个财务顾问项目。另外,于四

季度增设债券资本市场部,完成了 6 个美元债发行承销项目。

    投资及结构融资业务坚持以风险把控为前提,加强项目筛选,严控投后管理。截至 2018 年

末,同时运营 8 个股债权投资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 19.7 亿港元,投资标的覆盖 TMT、新零售、

医疗健康、基建及新能源等行业。

    资产管理业务旗下 18 个基金产品(包括基金和专户)共管理资产规模 29.71 亿港元,其中

主动资产管理规模为 11.40 亿港元,同比增长逾 8.84%。

    另外,报告期内,香港子公司和美国斯迪富融资公司1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完善了海外

业务布局,有助拓展国际销售和交易网络,扩大全球客户基础。


    三、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一)强化内部控制,巩固长期稳步发展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是保持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司历来注重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持续探索建设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路径,并把内
部控制始终贯穿于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之中。2018 年,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
范文件,根据自身经营目标与运营状况,结合公司及行业环境条件,贯彻健全、合理、制衡、
独立的原则,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
持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董事会对公司报告期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项,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已完成整改,详见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子公司各项管控制度、健全内控工作机制、
强化子公司管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相关风险,严肃责任追究,积极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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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守合规底线,加强合规管理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职责分明的合规
管理体系,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明确了合规管理的目
标和原则,公司通过建立了科学高效、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
评估和管理,为公司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有效支持和监督。公司健全了合规管理的组织
架构及工作职责,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分
级分工的合规管控机制,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合规总监、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完善了合规管理职责体系,
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完善风险管理,促进持续发展
    公司推行稳健经营的风险文化,始终致力于构建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相适配的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并持续加以优化,有效管理公司经营过程面临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各业务健康持续
发展。公司制定了一套较为全面、可实施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了由董监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
员会、管理层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以及业务单位四个层级构成的风险管
理组织架构,建立了风险偏好与限额管理、风险监测以及多层级风险报告的管理机制,并组成
了由业务单位、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审计稽核组成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公司通过审计、检
查和绩效考核等手段保证风险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新规实施以来,公司从确立分类风险管理架构、明确风险
管理理念、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偏好及限额、搭建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充
实风险管理队伍等多方面推进了风险管理机制的优化完善。2018 年,公司面对市场下行、风险
集聚的发展压力,遵循“稳重求进、变中求机”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发挥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的专业作用,以健全体系为根本,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以重点领域为聚焦点,抓好新规落实,
不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提高董事会日常运作水平
    (一)召集股东大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严格落
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召集临时
股东大会 2 次,审议通过了 17 项议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按照股东大会的要
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持续执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
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履职及培训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 6 次,审议议案 50 余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对公


                                          13
司重大事项的规范高效审议和科学决策作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其中,
薪酬、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3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 次,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4 次,风险管
理委员会 1 次。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参加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举办的关于《上市规则》修订情况的在线
培训,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培训暨提升履职能力交流班,进一步提升
了履职水平和能力。
    (三)董事、高管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
除执行董事外,公司其他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根
据董事会的授权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据此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和奖惩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确定。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证券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绩效年薪 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 3 年。公司未实行股
权、期权等非现金薪酬方案。
    (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全面、规范开展信息披露事务,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2018 年一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63 份,月度财务数据 12 份。公司高度重视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接待了 26 批次行业研究员及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在境内外开展
了多次现场路演;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日常电话及邮件方式回复投资者关心的热点问题,
与投资者有效互动。
    五、2018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各位董事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金融、财务、法律、人力资源、风险控制等方面具
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且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
围内的各事项均进行充分审议和认真表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表 1:现任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                                                             是否连续
 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否独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董事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议
 薛峰             否        8          8           6           0        0           否
 闫峻             否        3          3           3           0        0           否
 居昊             否        8          8           6           0        0           否
 宋炳方           否        3          3           3           0        0           否

                                             14
殷连臣        否        8            8             7    0   0   否
陈明坚        否        8            8             7    0   0   否
薛克庆        否        8            8             8    0   0   否
徐经长        是        8            8             6    0   0   否
熊焰          是        8            8             7    0   0   否
李哲平        是        8            8             7    0   0   否
区胜勤        是        8            8             6    0   0   否
王勇          是        1            1             1    0   0   否
  注 1:闫峻先生的任职自 2018 年 8 月 9 日起生效
  注 2:宋炳方先生的任职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生效。
  注 3:王勇先生的任职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15
议题 2: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对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完成了 2018 年度监事会各项常规及重点工作,

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6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对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完成了 2018 年度监事会各项常规及重点工作,

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高效有序完成监事选举工作

    鉴于公司原外部监事张立民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及时召开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依法合规选举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孙文秋先生为公司外部监

事。

    2、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 2 次,通讯方式会议 3

次。

    监事在参加监事会会议之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充分的研究与讨论;未能现

场出席的监事均对会议材料和议案背景情况做了详细了解与深入分析,并通过授权其他监事代

为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依法履行了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现任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表 1:现任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应参加          现场          通讯方式         委托
    姓名                                                                     缺席次数
                监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刘济平            5              2              3               0            0
   张敬才            5              1              3               1            0
   汪红阳            5              2              3               0            0
   朱武祥            5              1              4               0            0
   孙文秋            1              0              1               0            0
   王文艺            5              2              3               0            0
   黄    琴          5              2              3               0            0
   李显志            5              2              3               0            0
    注:作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孙文秋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

批复》(沪证监许可〔2018〕79 号),孙文秋先生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履职。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及听取议题 20 项,其中表决议题 13 项,非表决议题 7 项,具体如



                                           17
下:
                           表 2 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期          届次                         决议事项                     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
                           听取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需表决
                           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反对 0 票,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弃权 0 票。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
                           审阅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需表决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2018 年 3 月    五届二次
                                                                            弃权 0 票。
26 日           监事会
                           听取公司 2017 年度风险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
                           听取公司 2017 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需表决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   同意 8 票,
                           管报表的议案                                     反对 0 票,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 报告的议案    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
                           听取公司监事会专项调研报告的议案
                                                                            需表决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 7 票,
2018 年 4 月    五届三次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26 日           监事会
                                                                            弃权 0 票。
                                                                            同意 7 票,
2018 年 6 月    五届四次
                           审议关于提名孙文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反对 0 票,
22 日           监事会
                                                                            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
                           听取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需表决
                           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 票,
2018 年 8 月    五届五次
                           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及风险控制指   反对 0 票,
28 日           监事会
                           标监管报表的议案                                 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
                           听取关于专项风险处置情况的报告
                                                                            需表决
                                                                            同意 8 票,
2018 年 10 月   五届六次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29 日           监事会
                                                                            弃权 0 票。


    3、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18
    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上市规则》、《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同时不断加强监事会自身制度建设。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流程,规范监事会、总裁办公会议的汇报程序。同时,督促公

司严格执行公司党委“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事项在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监事会、

董事会、股东大会前事先经过公司党委会审议。

    同时,监事长在监事会会议上向监事们通报相关情况,促进公司内控职能与法人治理的进

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4、主动全面实施监督

    各位监事通过公司每月编发的《董监事通讯》、每日编发的《新闻早知道》及时了解公司三

会工作、经营状况、股价及股东结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监管法规及行业动态等,实施

有效监督。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五年(2019-2023)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情况,提出专业化的意

见和建议。同时,监事会牢牢把握公司“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为公司业务拓展挖掘资源,为

公司协同联动出谋划策,积极支持协助公司的重点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好监督

推进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7 次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并先后对业

务发展、合规工作、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队伍建设、制度安排、子公司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

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年度合规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稽核工作

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求管理层对重点业务风险进行监督

管理,听取了公司专项风险处置情况的报告,关注重点风险领域,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提出

整改及优化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各位董事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监事会积极配合光大集团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工作,督促管理层更好

地履职。同时,监事长监事长通过参加公司党委会、列席公司总裁办公会会议,全面了解管理

层的分管工作情况以及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管理层的履职监督。

    5、强化对公司财务和风险状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审计情况,认真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积极监

                                           19
督和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对会计师的工作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

详细了解、审阅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审工作情况及审计结果。

    监事长定期听取计财部负责人的汇报,不定期听取风险管理部、稽核部和法律合规部等部

门的汇报,关注公司财务和风险状况;监事长负责联系公司稽核部,对稽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

的指导,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与意见;监事长积极推动公司成立负责内部控制管理的专门团队,

监督公司针对专项风险项目进行相应减值准备,严防风险;监事长通过参加公司党委会、列席

公司总裁办公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及财务和经营情况,及时实施动态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显示子公司管控机制不完善,

公司对子公司管控不力,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子公司各项管控制

度、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强化子公司管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相关风险,积极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中两名职工监事分别来自于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稽核部,更有利于监事会全面

了解监督公司风控、内控与稽核工作。

    6、认真强化内外部调研工作

    为进一步了解公司各项业务,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监事会积极加强内部调研工作。

全年参与调研了公司本部,北京、沈阳、山东、深圳等 4 家分公司及光大资管等子公司,调研

了银川营业部、淮海中路营业部、天津营业部等,深入了解公司战略推进的进展及面临的困难

和问题,并提出相关管理意见和建议。

    同时,为更好地发挥监事会作用,便于公司监事进一步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开展与管理工作

情况,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围绕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外,公司监事会全程参与控股股东监事会对公司开展的调研工作。控股股东监事会听取

了公司关于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及风险管理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长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参加调

研的控股股东监事详细介绍了公司监事会的人员架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日常工作、运作

模式等情况。

    7、切实加强业务交流及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就监事会人员架构、主要职责、履职情况、日常工作、运作模式等

方面加强与同行业监事会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学习,共同分享监事会运作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

报告期内,公司两名监事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辖区 2018 年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等方式,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

和专题报告,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上下紧紧围绕打造中国一流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

工作总基调,直面市场压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对标先进,扬长补短,有序推动改革转型

持续深入,实现经营管理稳健发展。

    4、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依法公平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均

得到有效实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7、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

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听取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风险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等,对该等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现对监事 2018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说明如下:2018

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依法合规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实

施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外部监事的报酬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

司任职的监事报酬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确定,与个人岗位及工作绩效紧密挂钩。公司其他监事未

在公司领取薪酬。

                                            21
22
议题 3:

                      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经公司五届

十三次董事会、五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于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3
议题 4: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
1.03 亿元,母公司净利润 4.68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93.45 亿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

《关于证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净利润时应分别提取

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具体为:

    1、根据《公司法》第 167 条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0.47 亿元;

    2、根据《证券法》第 135 条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之规定,按 10%提取交易风险准

备金 0.47 亿元;

    3、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 44 条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之规定,按 10%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金 0.47 亿元;

    上述合计 1.40 亿元,则公司 2018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28 亿元。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议 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4,610,787,63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

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61,078,763.90 元。
    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141%,
占归母净利润的 446%。满足《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以上事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4
议题 5: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按类别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基础上对 2019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

预计,并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议案请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

非关联股东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5
附件: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9-025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7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2019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五届十三次

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连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2019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



                                           26
交易的议案》。2018 年,公司严格在《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

常关联/连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

    经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及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签署了《金融产品及服务框架协议》、《房产租赁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就 2016-2018 年度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以下简称“光大集团成员”)

之间可能发生的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时,于招股书中对上述协议

的内容及年度上限进行了披露。2018 年,公司严格在 H 股招股书披露的年度上限内执行交易。

    2018 年,本公司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2018 年预计金    2018 年实际
                                                                            占同类交
                                                 额          执行金额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易金额的
                                           (人民币万      (人民币万
                                                                              比例
                                               元)            元)
                           房屋租赁收入             780          276.05           24.09%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5,200        1,955.73            4.93%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2018 年              2018 年实际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
                                                           1,927.50                  776.63
证券和金融产    流入总额
  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
                                                           2,457.50                1,042.13
                流出总额
    3、证券及金融服务
                                                                 2018 年实际        占同类
                                              2018 年
交易性                                                            执行金额          交易金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质                                                           (人民币万元)         额
                                          (人民币万元)
                                                                                    的比例
证券及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104,860           36,401.21     3.64%
金融服
  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17,600           14,115.12     3.37%

    2018 年,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

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相关服务或产品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开展,相关交易按照

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等

交易涉及金额为 1,115 万元;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类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27
                                                                2018 年
                                                                               2018 年实际
    序                                                          预计金额
                   关联人                    交易分类                            执行金额
    号                                                        (人民币亿
                                                                             (人民币亿元)
                                                                  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
                                                                                        0.21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1           国家开发银行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
                                                                                         0.2
                                    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因业务的发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
                                                              生及规模的              121.77
                申万宏源证券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2                                                         不确定性,按
                  有限公司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
                                                              实际发生额                2.35
                                    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
                                                                                        1.57
               海富通基金管理       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3
                 有限公司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
                                                                                        0.23
                                    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三、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

          参照本公司近年来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本公司 2019 年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 预计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房屋租赁收入                                              600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4,000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亿元)
证券和金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2,300
  融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2,300
产品交易
         3、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证券及金融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95,000
    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25,000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非金融综合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300
    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6,900
         (二) 预计与其他关联/连人(士)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28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人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1、

   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等关联自然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光

   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3、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

   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

   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在本公司日常经营中,上述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证券及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

   实际发生数计算。

       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房屋租赁收入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
    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证券及金融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
     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非金融综合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
    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连人士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公司的测算与《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本公司与

   《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所定义其他关连人士发生的关连交易将可获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香港

   上市规则》下关于关连交易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就该等交易,公

   司将就每项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单独测算,并依据测算的结果依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相


                                                29
关要求履行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或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四、关联/连人(士)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大集团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

控股”)持有公司46.45%的股份。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600亿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公

司投资和管理的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

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注册地香港,董事会主席蔡允革。光大控股是中国领先的

跨境投资及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所管理的多个私募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夹层基金、母

基金、固定收益和股票基金,及利用强大的自有资金,与投资者共同培育了众多具高增长潜力

的企业,同时还配合中国企业的发展需求,将海外的技术优势与中国市场相结合,为中国客户

参与海外投资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代码601818)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18)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范

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

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

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

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光大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主要包括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其他关联人

   主要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立其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

    五、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方互相租赁对方的房产用作业务经营用途等,租金

参考租赁房产所在地届时适用的市场租金,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30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上述各项证券及

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

费应参照现行市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按公平协

商确定。

    3、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及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人(士)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

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存贷款、代销金融产品、保险等服

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4、非金融综合服务

    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包括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会务服务、冠名服务、网络维护、印刷出

版、图书音像、装修、培训、医疗、商旅管理、广告宣传、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劳务外包、

广告位出租、物流、仓储及其他非金融综合服务。上述各项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应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低于从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向第三方提供该等

服务时的条件,由公平协商确定。

    六、日常关联/连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31
议题 6: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营投资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0 号)第七条的规定,“对于上市证券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包

括证券自营超过一定额度可能需要及时披露和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上市证券公司可以每

年由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自营投资的总金额;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可以在

符合章程规定的情况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表决并予公告”,公司根据 2018 年度自营投资业

务开展情况以及 2019 年市场趋势的判断,对 2019 年度自营投资规模进行了分析,特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如下事项:

    一、2019 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 300%(监管标准为不超

过净资本的 500%)。

    “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包括:债券、非权益类基金、国债期货、债券远期、利率互

换、外汇衍生品、定向、集合及信托等产品、大宗商品现货和衍生品等。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

照监管标准,若监管计量标准发生变化则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

    二、2019 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 6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

净资本的 100%)。

    “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包括:股票、权益类基金、股指期货、权益互换、期权等。投

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监管标准,若监管计量标准发生变化则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

    三、管理层严格遵循审慎原则进行自营业务操作,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

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自营额度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以上事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32
议案 7:

                 听取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

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

权益,尤其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我们独立、客观地参与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努

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附件: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33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
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
益,尤其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我们独立、客观地参与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努
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徐经长先生、熊焰先生、李哲平先生、区胜勤先生、王勇先
生。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勇先生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履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影响
姓   名                    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
                                                                                    独立性的情况

徐经长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       否
          生导师,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          会计学
          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608)独立董事,中化国际股           博士
          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
          600500)独立董事、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221)独立董事,
          兼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等职。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
熊   焰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旋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否
          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          经济学
          司,股份代码:300324)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并购公会第三           硕士
          届理事会副会长。曾任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总裁、董事长,
          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中国技术交易所董事长,北京金融
          资产交易所董事长、总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2462)独立董
          事。



                                                34
                                                                                         是否存在影响
姓   名                     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
                                                                                         独立性的情况

李哲平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当代金融家》杂志社主编,国投瑞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         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            生部
           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券          货币银行学
           报》理论版主编,统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银行            硕士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
           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998,香港联交所
           股份代码:998)独立董事。
区胜勤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其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曾任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否
           汇丰银行(香港)区域经理、信贷部经理、分行行长、汇丰       工商管理硕士
           银行(中国)营运总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行长以及汇丰银
           行(澳门)行政总裁,深圳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公会理事长及
           澳门银行公会副主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
           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份代码:60054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548)独立
           董事。
 王勇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兼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否
           企业家学者项目办公室主任、合作发展办公室主任、中国企            学院
           业发展与并购重组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瑞慈医疗服务       工商管理博士
           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1526)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机电研究所课题负
           责人、机电设备厂副厂长、水电模型厂厂长,国研网络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2121)、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2724)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18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 2 次,以通讯方式
召开 6 次。2018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徐经长               8                 8                   0                   0
          熊   焰              8                 8                   0                   0
          李哲平               8                 8                   0                   0
          区胜勤               8                 8                   0                   0
           王勇                1                 1                   0                   0


     2、2018 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其中,薪酬、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


                                                 35
会 3 次,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4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1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 2 次。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熊焰(召集人)、徐经长、区胜勤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徐经长(召集人)、熊焰、李哲平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哲平(召集人)、区胜勤、王勇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王勇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
优势,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对任期内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审阅、讨论,在
参加会议前对每个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
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最终均对相关议题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议案无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相关决议见公司历次公告。
    (三)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举办的关于《上市规则》修订情况的在线培训,审
计与稽核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先生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培训暨提升
履职能力交流班,进一步提升了履职水平和能力。
    (四)沟通顺畅、主动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并讨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外,我
们还通过以下途径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是通过公司每日发送的《新闻早知道》及每
月定期发送的《董监事通讯》及时获取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业务动态、行业发展状况、法规动
态、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信息;二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
层和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及时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三是根据公司董事
的要求,公司管理层主动在董事会上就董事关注的问题等进行专题汇报。
    我们认为,上述一系列举措增强了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建立了
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发表了意
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关联/连交易于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达成,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
以及规限这些关联/连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还
对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审议程

                                          36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涉事项符合
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
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制度中债务融资部分的相关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共发行 6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46 亿元;1 期次级债券,募集资金 30 亿元;公
司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成功发行 2 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 60 亿元;
发行 3 期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 57 亿元;境外子公司成功发行 2 亿美元担保票据。
    我们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
其他约定一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相关事项前,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
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对提名及薪酬事项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闫峻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
求;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业绩快报及年度报告情况
    2018 年 1 月 20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则,公司披露了 2017 年
度业绩快报。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业绩预
告所载公司 2017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公司最终核算并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没有重大差
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我们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有关资料进行了核
查及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18 年度相关的境内外审计服务;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7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2216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筹备光大证券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 H 股于
香港联交所上市时,均做出了以光大证券为受益人的不竞争承诺。
    我们审阅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其遵守、执行不竞争承诺的情况,
认为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政年度内,光大集团、光大集团正常经营
的全资附属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光大集团控制的公司经营的业务与光大证券或光大证券的附属
公司的受有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以证券公司为经营主体的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竞争,也不
存在产生实质性竞争的可能性,因而光大集团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
政年度内遵守了相关不竞争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公开披
露 63 份临时公告,4 份定期报告及 12 份月度财务数据简报。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并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全面实施
内部控制规范,报告期内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不断健全内部控制
体系。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
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8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及监管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显示子公司管控机制不完善,公司对
子公司管控不力,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子公司各项管
控制度、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强化子公司管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相关风险,积
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我们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发表独立意
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金融市场舆论环境,保持与公司的密切沟通,并积极参与公司调研工
作,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
   2019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独立履职,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保障董事会
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大贡献,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19 年 5 月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