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2020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0-031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7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2020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的事项,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
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2019 年,公司严格在《公
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连交
易范围内执行交易。本公司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2019 年实际
2019 年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
元)
房屋租赁收入 600 497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4,000 2,078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2019 年实际
2019 年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
元)
2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易所产生的现金流 2,300 1,176
证券和金融 入总额
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易所产生的现金流 2,300 1,345
出总额
3、证券及金融服务
2019 年实际
2019 年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
元)
收入:提供证券和
95,000 25,060
证券及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
25,000 22,343
金融服务
4、非金融综合服务
2019 年实际
2019 年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
元)
收入:提供非金融
非金融 300 -
综合服务
综合服
支出:接受非金融
务 6,900 552
综合服务
本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按照统一规定
的标准开展,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
2019 年,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
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本公司与
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收入涉及金额约为 1.14 万元。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除光大集团成员外)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
类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分别为 9,126 万元和 6,687 万元。本公司与其
他关联法人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类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3
2019 年 2019 年实际
序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关联人 交易分类
号 (人民币 (人民币亿
亿元) 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1.05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1 国家开发银行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8.57
申万宏源证券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2
有限公司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8.98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因业务的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发生及规 5.00
中国东方资产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模的不确
3
管理公司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定性,按实 5.00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际发生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计算 5.58
财通基金管理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4
有限公司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5.57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2,924.38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5 中国工商银行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2,923.04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三、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
参照本公司近年来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本公司 2020 年业
务发展需要,对本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
下:
(一) 预计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房屋租赁收入 690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4,600
4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亿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
证券和金 2,800
额
融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
产品交易 2,800
额
3、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证券及金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105,000
融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29,000
服务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非金融综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400
合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8,600
(二) 预计与其他关联/连人(士)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人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
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
业;3、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
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
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在本公司日常经营中,上述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
和金融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5
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房屋租赁收入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
房屋租赁业
的不确定性,按实际
务 房屋租赁支出
发生额计算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
证券和金融 入总额
的不确定性,按实际
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
发生额计算
出总额
(3)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
证券及金融
的不确定性,按实际
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发生额计算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
非金融综合
的不确定性,按实际
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发生额计算
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连人士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公司的测算与《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预计本公司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所定义其他关连人士
发生的关连交易将可获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关于
关连交易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就该等交
易,公司将就每项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单独测算,并依据测算的
结果依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
/或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6
四、关联/连人(士)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大集团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持有公司46.45%的股份。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600亿元,注册地北
京,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公司投资和管理的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
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
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注册地香港,董事会主席蔡允
革。光大控股是中国领先的跨境投资及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所管理的
多个私募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夹层基金、母基金、固定收益
和股票基金,及利用强大的自有资金,与投资者共同培育了众多具高
增长潜力的企业,同时还配合中国企业的发展需求,将海外的技术优
势与中国市场相结合,为中国客户参与海外投资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
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是一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18)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6818)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
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光大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主要包括光大
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7
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科技
有限公司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其他关联人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
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
业;3、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
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
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五、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方互相租赁对方的房产
用作业务经营用途等,租金参考租赁房产所在地届时适用的市场租金,
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
产品交易。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
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费应参照现行市
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
按公平协商确定。
3、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及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人(士)之间互相提
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
8
经纪、资产管理、存贷款、代销金融产品、保险等服务等。上述各项
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4、非金融综合服务
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包括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会务服务、冠名
服务、网络维护、印刷出版、图书音像、装修、培训、医疗、商旅管
理、广告宣传、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劳务外包、广告位出租、物流、
仓储及其它非金融综合服务。上述各项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应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低于从第三方取
得该等服务/向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由公平协商确定。
六、日常关联/连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
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
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