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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05-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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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
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
下简称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
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之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
单位;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
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单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
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
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
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2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八、本次会议由计票、监票人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金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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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文 件
                               目           录


序号                              议       题        页码
1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2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5
3      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
4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3
5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24
6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25
7      听取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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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题 1: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得益于资本市场回暖和行业加快开放进程,科创板注册制落地实施,构建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监管导向,带动券商经纪、投行、自营投资等业务收入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数据,2019 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3,604.83 亿元,同比增长 35%;实现净利润 1,230.95
亿元,同比增长 85%,120 家券商实现盈利。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通过深入开展“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全力化解处置风险,重整经营管
理机制,上下紧紧围绕“价值创造”的工作主线,有效把握住了市场周期性趋势和结构性行情,
实现了与行业的同速发展。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00.57 亿元,同比增
长 30.4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8 亿元,同比增长 449.68%。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现将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提请各
位股东审议。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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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得益于资本市场回暖和行业加快开放进程,科创板注册制落地实施,构建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监管导向,带动券商经纪、投行、自营投资等业务收入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数据,2019 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3,604.83 亿元,同比增长 35%;实现净利润 1,230.95
亿元,同比增长 85%,120 家券商实现盈利。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通过深入开展“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全力化解处置风险,重整经营管
理机制,上下紧紧围绕“价值创造”的工作主线,有效把握住了市场周期性趋势和结构性行情,
实现了与行业的同速发展。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00.57 亿元,同比增
长 30.4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8 亿元,同比增长 449.68%。
    一、支持创新发展,高效开展重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有序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董事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强化自身建设,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闫峻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联合调研加深对公司经
营管理的认识与理解,并积极参加培训,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重要发
展动态,进一步提升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
    (二)全力化解风险,重整风险管控机制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高度重视风险项目处置工作,积极反思,正视不
足。公司以“立足本源、夯实基础、稳健合规、严守底线”为指导思想,以排查整改为契机,
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三线四墙”体系建设,夯实风险管理基础,增强主动管控能力,通
过一系列改革工作全面提高风险管控的有效性。在全力化解风险的同时,公司稳步推进各类业
务拓展,保证流动性充裕,各项核心风险控制指标运行良好。
    (三)完成中长期战略规划,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时代的新要求,根据光大集团党委关于“战略优化、同业对标、建言献策”三项工作的统一
部署,公司构建了以“建设中国一流投资银行”为战略目标的中长期战略规划体系。公司将通过机
制转型、优化配置、差异经营、科技赋能、协同生态等发展举措,积极推进战略落地实施。
    (四)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以专业化分工为导向,有效整合资源,更好服务客户,报告期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同时,为进一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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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分支机构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有效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董事会授权下,对部
分营业部进行撤并整合,对撤销营业部的客户迁移、员工安置、业务了结等工作进行妥善安排。
    二、有序推进改革转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均衡发展
    1、经纪和财富管理
    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
2019 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24 亿元,占比 24%。
    (1)证券经纪业务
    2019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围绕财富管理转型,打造全新的客户服务体系。抓住市场新业
务机会,通过客户关系、团队建设、产品实施、工具支持四大子工程,多角度、深层次推动客
户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提升客户交易体验、产品体验、咨询体验、服务体验,持续推动业务
转型。围绕“夯实基础”,组织开展了“开门红”、“步步高”、“百舸争流”等一系列营销活动,
增强客户基础,做大客户群体、调整业务结构。加强营销队伍培训体系建设,优化绩效考核,
打造分支机构三级培训体系,培育财富管理精锐队伍。大力推进产品体系建设,以客户需求为
导向,整合内外部资源,发挥光大集团联动优势,不断挖掘产品深度,延展产品广度,打造业
务转型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金融科技工具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双重赋能。实施分支机构网点差异
化管理,结合地区特点,有的放矢、优化布局。在巩固传统经纪业务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把握
市场新业务机会,拓宽收入来源。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境内分公司数量为 14 家,营业部数量为 266 家。公司代理买卖证券
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含席位佣金)行业排名较 2018 年末下降 2 位至 14 位;代理买卖证券业
务净收入市场份额(不含席位佣金)行业排名较 2018 年末下降 1 位至 16 位。公司金融产品销
售额连续数年持续增长,2019 年代销金融产品总规模 683 亿元,同比增长 12%。期权业务收入
同比增长 52%。
    (2)财富管理业务
    2019 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继续发挥在金融工程方面的专业优势,不断完善“以量化为手
段,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的财富管理模式,助力公司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全面推动
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工作,通过优化流程、制度、工具,保证产品引入工作的高效运转,丰富了
公司金融产品种类和数量。咨讯名品“金阳光财富管理计划”品牌与创收能力表现优异,有力
地支持了分支机构对交易客户的服务;公司荣获“2019 东方财富风云榜”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券
商。公司启动了打造光大品牌私募 FOF 的工作,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特征标准化产品,根据高净
值客户理财需求提供定制服务。
    (3)互联网金融业务
    2019 年,公司持续完善和优化金阳光 APP 功能和内容,APP 月活数创历史新高。金阳光 APP
荣获券商中国券商 APP 最有价值投顾奖、和讯网第十七届财经风云榜年度券商优秀 APP,新浪财
经 2019 年券商 APP 风云榜最受用户喜爱 APP 等奖项。通过数字化精准营销,体系化运营赋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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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线下协同展业。全年上线 50 个 MOT 事件,15 个营销场景,服务触达用户近 4000 万人次。
    平台运营方面,公司打造了“光证小店”产品,以微信小程序轻量化优势,支持财富经理
微信生态圈社交化展业,提供裂变式营销工具。着力以“818 理财节”等专项活动为契机,推进
线上线下运营协同。进一步推进智能客服、智能回访平台的建设、运营,改变单一的电话为主
的服务模式,客户服务向集约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
    (4)期货经纪业务
    2019 年,在极具挑战的市场环境下,光大期货完善机制建设、明确战略布局、寻求创新突
破,通过压实条线管理、加强自有资金流动性管理、推进机构业务开发、重塑风险管理业务等
举措多条线齐头并进,实现了企业价值的提升。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光大期货日均保证金 112.2
亿元,交易额市场份额 2.34%,分别较 2018 年末增长 12.54%和 5.88%。光大期货在中金所、上
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2.15%、1.45%、3.56%、3.29%和 0.81%。
上证 50ETF 股票期权交易累计市场份额为 2.68%,排名期货公司第 4 位,全市场第 12 位。
    2、信用业务
    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2019 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
入 13 亿元,占比 13%。
    (1)融资融券业务
    2019 年,公司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举措,聚焦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积极稳妥地化
解和消除业务风险,提升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274.32 亿元,
较 2018 年末增长 21.9%,市场份额 2.69%。公司融券余额 1.54 亿元,市场份额 1.12%。
    (2)股票质押业务
    2019 年,公司不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结构,严把项目质量关,努力降低业务风险。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115.37 亿;其中自有资金出资规模为 62.85 亿,平均维
持担保比例为 227.80%;资管产品等出资规模为 52.52 亿。
    (3)融资租赁业务
    2019 年,光证租赁坚守全面风险管理底线,在保持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坚持
专业化经营,积极开展创新转型。全年新增投放 22 个项目,共计 8.12 亿元,累计完成投放项
目金额 132 亿元,累计回收租金 100.8 亿元,期末应收融资租赁余额 37.6 亿元。
    3、机构证券业务
    机构证券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投资研究业务和证券自
营业务。2019 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37 亿元,占比 37%。

    (1)投资银行业务
    2019 年,公司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促进业务发展,大力推进投资银行事业
部制改革;拥抱行业政策春风,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紧抓科创板机遇;以存量客户为切入点向
重点拓展区域推广,深耕区域市场,在重点区域形成投行业务优势;积极牵头推进投行协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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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落实,加快推动投行业务高质量创新协同发展。
    2019 年公司完成股票承销家数 14 家,市场排名第 15 位,较去年同期上升 7 位;股票承销
金额 98.21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1%(不含可交债承销家数及金额);其中 IPO 承销家数 5 家,
承销金额 21.58 亿元;再融资家数 5 家,承销金额 63.68 亿元。完成并购重组家数 2 家,并购
类财务顾问家数 5 家。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科创板项目过会家数 3 家。公司加大股权融资项目
储备,根据 Wind 及公司内部统计,截至 2019 年末,IPO 项目在审项目 17 家(含科创板),其中
已过会 7 家,IPO 项目在审家数市场排名第 9 位;科创板 IPO 在审家数 2 家;并购项目在审 4 家,
其中已过会 3 家;再融资项目在审 6 家,其中已过会 1 家。
    2019 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 1,090 单,同比增长 74.96%。承销金额 3,247.75 亿元,市
场份额为 4.42%,行业排名第 7 位。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金额 1,053.12 亿元,市场份额为 4.68%,
行业排名第 6 位。

    表 1:公司各类主要债券种类的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
                                             承销金额           发行项目
                 债券种类                                                   行业排名
                                             (亿元)       数量(个)
      银行间产品(中票、短融、定向
                                                 566.87              128               4
              工具)
                    公司债                       786.14              131               8
                资产证券化                      1,053.12             274               6
             非政策性金融债                      632.46               30               9
                    地方债                       199.16              526               7


    债券承销业务创新融资项目方面,公司完成了国内首单央企创新型 ABN 项目、国内首单基
础设施 REITs 项目、首单百亿储架商业中心 REITs 项目、首单央企储架尾款 ABN 项目、首单央
企降负债 ABN 项目,并正在推进多单首批央企国企创新型项目,持续保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
市场领先势头。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已先后获得第五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特殊贡献奖、
资产证券化介甫奖、中国金融前沿论坛评选年度杰出主承销商等奖项。
    公司债券承销项目储备充分,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待发行项目数 144 单,上报审批阶段
项目数 80 单,已立项和已通过内核的储备项目数 167 单。
    2019 年,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 264 家,总体推荐挂牌排名行业第 16 名;
新增推荐挂牌 1 家;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合计 5.39 亿元;持续督导新三板公司 183 家,其
中 13 家为创新层公司。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为 4 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2)机构交易业务
    2019 年,公司面对机遇和挑战,加强全国性研究服务统筹规划、推动跨部门的交叉销售,
努力做实机构佣金主业,积极探索搭建机构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途径。2019 年,公司实现基金
分仓内部占有率 3.71%,同比上升 7.23%,创历史新高。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席位佣金净收入



                                            9
市场份额为 3.80%,同比下降 2.56%。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公募基金佣金收入排名行业第 7
位。
    (3)主经纪商业务
    2019 年,公司聚焦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和大型私募客户,全方位提供以投研、
金融产品评价、FOF/MOM 投资、系统交易为核心的高品质一站式综合服务,打造公司主经纪商服
务市场品牌。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累计已合作私募机构共 944 家,同比增长 18%;累计引
入 PB 产品 2,356 只,同比增长 23%;当年新增 PB 产品备案规模 1,390.84 亿元,同比增长 34%,
其中银行理财类产品新增规模 959.54 亿元;存续 PB 产品 1,413 只,同比增长 12%;存续 PB 产
品备案规模 3,039.83 亿元,同比增长 49%。
    (4)投资研究业务
    2019 年,公司着力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研究业务,在市场竞争中稳步提升。公司投研业
务坚持“宏观总量带动下的跨市场、跨品类资产配置建议能力”的特色定位,致力于“打造光
大品牌的研究产品”。全年共举办大型投资者策略会 4 次以及若干次大中型投资者专题论坛;共
发布研究报告 5,403 篇,为客户提供路演服务 21,851 次,联合调研 973 次,提供跨行业、跨区
域联合调研、专家交流、电话会议、沙龙等多项投研服务。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研究跟踪 A 股
上市公司 672 家,海外上市公司 144 家。全年研究所共获得新财富、水晶球、上证报最佳分析
师等奖项 24 个,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证券自营业务
    2019 年,公司权益自营投资以重塑业务流程和强化风控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投研质量和
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其中,权益方向性业务投资收益率大幅跑赢市场;量化衍生品
方面,明确业务突破点,以培育和提升交易台对冲交易能力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公
司多次获得上交所 50ETF 期权做市商 AA 类评级,并顺利取得沪深交易所新 ETF 期权的主做市商
资格和中金所股指期权品种的做市商资格。
    2019 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投研能力,完善专业化分工,适时调整持仓
结构,丰富债券投资策略;同时加强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合规制度建设,严控信用违约风险;
通过收益凭证、黄金租借等方式丰富负债融资方式,也为客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投资品种。
    4、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2019 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9 亿元,占比 9%。
    (1)资产管理业务
    2019 年,光证资管继续加强投研能力和团队建设,深耕主动管理能力,致力于丰富产品类
型与投资策略、提升产品业绩。同时,光证资管坚持合规稳健运营、有序推进大集合产品与存
量私募产品的规范改造工作,并已成功完成 1 只大集合公募化转型。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光
证资管受托管理总规模 2,438.88 亿元,其中主动管理规模 1,521.7 亿元,占比 62.39%;月均主


                                           10
动管理规模 1,546.13 亿元。2019 年,光证资管作为管理人新增资产证券化项目 8 单,累计发行
规模 295.65 亿元。

    表 2:资管业务各类产品的规模及同比变化
        产品类型                   资产管理规模(亿元)       较去年同期同比变化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58.41                    +1.77%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384.82                   -21.04%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95.65                    -25.80%
        合计                              2438.88                   -15.83%
    来源:公司内部统计
    (2)基金管理业务
    2019 年,光大保德信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资产管理规模方面,公司通过积极
推动绩优产品的持续营销和重点渠道的产品首发,权益型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略有提升;加大机
构客户的开发力度,债券型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光大保德
信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 861.76 亿元,专户资产管理规模 186.05 亿元。通过积极推动绩优
产品的持续营销和重点渠道的产品首发,公司剔除货币基金、理财基金后的公募规模稳中有升。
产品布局方面,光大保德信中低风险收益特征产品规模增长较快。基于政金债的市场配置热点、
银行理财溢出资金需求以及科创板的投资需求,积极营销相应产品,并推动系列产品规模快速
增长,赢得了市场良好口碑。投研业绩方面,光大保德信旗下部分权益和固收产品业绩表现突
出,旗下绩优基金——行业轮动混合型基金、中高等级债券型基金、银发商机混合型基金等产
品市场排名都位于前列。
    (3)私募股权投融资业务
    2019 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开展了积极整改规范,针对投
资项目加大了投后管理力度,针对专项风险进行了积极妥善处置。
    2019 年,光大发展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通过“基金+ABN"产品联动,充分发挥光大
证券综合金融优势,加强内部协同,完成项目落地,深入贯彻中央“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决策
部署,有效推动了国企成功降负债、降杠杆,积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4)另类投资业务
    2019 年,光大富尊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方向,重塑业务定位,调整业务布局,践行“三大一
新”产业战略,聚焦于大环保、大旅游、大健康、新科技等投资领域,加强与投行的业务联动
协同,积极参与科创板发行战略配售业务。充实投后管理人员,投后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实
行委派人制度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
    5、海外业务
    2019 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8 亿元,占比 8%。
    2019 年,公司海外业务坚持稳中求进、质效并举,逐步扩大在香港市场的影响力。
    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方面,向财富管理平台转型初见成效。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海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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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客户资产值 1,217 亿港元,客户总数 13.2 万户,港股经纪证券交易量市场占有率为 0.29%。
加强风险管理,保证金融资余额为 83.72 亿港元。财富管理产品收入占比大幅提升。光大新鸿
基作为沪深港通北向交易成交额升幅最高的三大经纪商之一,获香港交易所颁发“2019 年沪深
港通大奖——三大交投跃升经纪商大奖”。在电子交易方面,推出“鸿财 AI-Portfolio 投资平
台”的智能投资顾问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鸿财网”也荣获由新城电台及香港电脑商会联合举
办的“2019 香港杰出数码品牌大奖——杰出网上交易平台奖”。
    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方面,发掘新增长点。2019 年,完成 IPO 保荐项目 2 个,完成合规及
财务顾问项目 3 个。承销方面,完成股权承销项目 18 个,其中 16 个为 IPO 项目,香港市场整
体排名第 11 位,覆盖生物医药、科技、旅游、教育、金融等行业。债券承销项目 19 个,取得
较快发展,成为投行业务新增长点。旗下全资英国子公司取得上交所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
跨境转换机构备案,进一步拓展国际销售和交易网络。
    资管业务稳步发展,投资业务注重投后管理。截至 2019 年末,资产管理业务旗下运营产品
12 个,基金管理规模约 36 亿港元,主动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 16.6 亿港元,同比增长 4.93%。
    投资管理板块,截至 2019 年末,现存管理项目 6 个,投资余额约 16.33 亿港元。


    三、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一)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为有效管控风险,以“立足本源、夯实基础、稳健合规、严守底线”为指导思
想,以排查整改为契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三线四墙”体系建设,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增强主动管控能力,公司在风险管理机制方面推进了多项改革工作:一是建立专业化风险决策
机制,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引入专家委员,建立母子公司一体化项目决策评审平平台。二是
着重加强了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通过全面收紧对子公司业务授权,划清子公司业务跑道,规
范创新业务审查流程,执行母子公司统一的风险管控要求,对子公司项目申请进行从严审核。
三是突出风险偏好执行,对母子公司风险偏好建立常效的监测、重检机制。四是在信用风险管
控方面,通过加强集中度管控、债务主体黑名单、统一授信、不可靠清单预见等管理机制严控
风险。五是公司着重深化内部控制管理,通过专管员对口、关键环节地毯式检查、深化内控管
理职责三个方面,着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六是全面加强对风险的考核与问责,将风险成本直
接影响考核结果并及时启动责任认定。
    (二)严守合规底线,加强合规管理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职责分明的合规
管理体系,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一是树立了合规理念
与文化;二是明确了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合规管理严格遵循独立性、全面性、有效性、权
威性原则;三是健全了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公司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分级分工的合规管控机制,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


                                          12
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合规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
工作职责,全面完善了合规管理职责体系,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建
立了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的履职保障;五是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及合规风险隐患的报告、
处理机制,建立了报告责任、路径、处理机制等;六是进一步完善了合规考核与问责机制,形
成了合规问责、考核与绩效考核结果、薪酬发放相挂钩的合规管控机制。
    四、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提高董事会日常运作水平
    (一)召集股东大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严格落
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召集临时
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了 7 项议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按照股东大会的要
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持续执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
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履职及培训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 8 次,其中: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 7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 1 次,审议议案 50 余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
项的规范高效审议和科学决策作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其中,薪酬、提
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6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1 次,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5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2
次。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参加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举办的关于《上市规则》修订情况的在线
培训,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培训暨提升履职能力交流班,进一步提升
了履职水平和能力。
    (三)董事、高管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
除执行董事外,公司其他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根据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绩效奖金标准由薪酬、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核定。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
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 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
3 年。公司未实行股权、期权等非现金薪酬方案。
    (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全面、规范开展信息披露事务,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18 年度报告、2019 年一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72 份,月度财务数据 12 份。公司高度重视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接待了 40 批次行业研究员及投资者的现场调研;在境内外开展
了多次现场路演;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日常电话及邮件方式回复投资者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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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投资者有效互动。
    五、2019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各位董事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金融、财务、法律、人力资源、风险控制等方面具
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且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
围内的各事项均进行充分审议和认真表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表 1:现任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大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闫峻     否               8       8          1        0       0   否                   2
宋炳方   否               8       8          3        0       0   否                   0
殷连臣   否               8       8          5        0       0   否                   0
陈明坚   否               8       8          2        0       0   否                   0
薛克庆   否               8       8          6        0       0   否                   0
孟祥凯   否               7       7          1        0       0   否                   1
徐经长   是               8       8          4        0       0   否                   0
熊焰     是               8       8          3        0       0   否                   1
李哲平   是               8       8          3        0       0   否                   0
区胜勤   是               8       8          1        0       0   否                   0
王勇     是               8       8          1        0       0   否                   0



    注 1:薛峰先生已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离任。报告期内,薛峰先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3 次,

授权委闫峻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与表决 3 次。

    注 2:居昊先生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离任。报告期内,居昊先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7 次,

实际参加董事会会 7 次。

    注 3:孟祥凯先生董事任职自 2019 年 3 月 15 日起生效,报告期内,孟祥凯先生应参加董事

会会议 7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 7 次。




                                            14
议题 2: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对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完成了 2019 年度监事会各项常规及重点工作,

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5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对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完成了 2019 年度监事会各项常规及重点工

作,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6 次。

    监事在参加监事会会议之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充分的研究与讨论;未能现

场出席的监事均对会议材料和议案背景情况做了详细了解与深入分析,并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

依法履行了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现任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表 1:现任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应参加              现场              通讯方式
       姓名                                                            缺席次数
                    监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刘济平                  6               6                  0          0
    张敬才                  6               4                  2          0
    汪红阳                  6               4                  2          0
    朱武祥                  6               5                  1          0
    孙文秋                  6               5                  1          0
    王文艺                  6               6                  0          0
    黄    琴                6               6                  0          0
    李显志                  6               6                  0          0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及听取议题 23 项,其中表决议题 14 项,非表决议题 9 项,具体如

下:

                                 表 2 2019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期           届次                           决议事项                 表决情况
                                                                         同意 8 票,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反对 0 票,
2019 年 1 月   五届七次监                                                弃权 0 票。
26 日          事会
                                听取公司监事会专项调研报告的议案         无需表决




                                                16
                                                                         同意 8 票,
2019 年 3 月   五届八次监
                            审议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反对 0 票,
19 日          事会
                                                                         弃权 0 票。
                            听取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无需表决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审阅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无需表决
                            听取公司 2018 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无需表决
2019 年 3 月   五届九次监
                            听取公司 2018 年度风险工作报告               无需表决
26 日          事会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议
                                                                         反对 0 票,
                            案
                                                                         弃权 0 票。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ESG 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2019 年 4 月   五届十次监                                                弃权 0 票。
29 日          事会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听取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无需表决
                                                                         同意 8 票,
                            审议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反对 0 票,
                            议案
                                                                         弃权 0 票。
2019 年 8 月   五届十一次
                                                                         同意 8 票,
26 日          监事会
                            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听取公司 2019 年半年度风险情况的报告         无需表决
                            听取公司 2019 年二季度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     无需表决


                                           17
                                                                      同意 8 票,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票,
2019 年 10   五届十二次                                               弃权 0 票。
月 28 日     监事会
                          听取公司专项风险处置情况的报告              无需表决


    2、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会议、7 次现场或电话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文

件,并对公司战略制定和执行、经营与业务发展、财务情况、合规工作、风险管理、队伍建设、

制度安排、子公司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以履职监督为核心,进一步落实监督工作

    2019 年,根据内外部制度要求,公司监事会开展了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的履职

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沟通。同时,公司监事长通过参加公司党委会、

列席公司总裁办公会会议,全面了解管理层的分管工作情况以及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管理

层的履职监督。

    4、加强重点事项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1)战略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监事参加公

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讨论会,列席董事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对公司战略目标、战略愿景的制

定提出专业意见,并对战略目标的达成和战略落地的督导方面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审计情况。公司监事会认真监督会计师事务所

的选聘,在会计事务所实施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前,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和会计

事务所的见面沟通会议,对会计师的工作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详细了解、审阅外部审计机构

的年审工作情况及审计结果。同时,公司监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并

发表专项说明。公司监事长负责联系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审工

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与意见;每月听取计财部负责人的汇报;监督公司

针对专项风险项目进行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并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风险和内控监督

    公司监事会关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内部控制治理架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持续

跟踪内控缺陷的整改落实,及时关注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外部审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风险问

                                         18
题。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

关注重点风险领域,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深入开展调研,提出管理建议

    为进一步了解公司各项业务,给公司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监事会积极加强内部调研工作。

公司监事会成员调研了东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光大期货、光证租赁、天津

广东路营业部等,并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了解子公司情况,为公司管理提

供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于 10 月联合公司董事就子公司管控模式开

展专题调研,与公司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与内控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

就子公司管控模式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6、加强业务交流及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五名监事参加了光大集团系统内监事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治理实务和

理论知识,与集团内兄弟企业就监事会人员架构、日常运作、履职监督展开深入交流,共同分

享监事会工作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实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监事的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

两名监事参加了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海辖区 2019 年度第一期董监事培训班,学习、交流

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最新监管政策,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19 年 11 月,公司监

事长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2019 年第 3 期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研修班,深入学习最新

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在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风险控制中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等方式,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

和专题报告,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因 MPS 事件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

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督促公司管理

层持续完善子公司各项管控制度、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强化子公司管控,并采取有效措施,妥

善化解相关风险,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19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发表专项说明如下: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长期战略规划,确定“建设中国一流投资银行”的战略目标,明

确“价值领先、特色鲜明”两个战略愿景,提出“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的战略机制以及

“光大的证券、专注的证券、价值提升者 、创新引领者”的战略定位。监事会认为公司中长期

战略规划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

    5、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依法公平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均

得到有效实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8、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

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听取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风险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等,对该等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现对监事 2019 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说明如下:2019

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依法合规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实

施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外部监事的报酬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任

职的监事报酬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确定,与个人岗位及工作绩效紧密挂钩。公司其他监事未在公

                                            20
司领取薪酬。




               21
议题 3:

                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经公司五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
开披露。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2
议题 4:

                   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5.68
亿元,母公司净利润 7.81 亿元。截至 2019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94.46 亿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
《关于证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净利润时应分别提取
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具体为:
    1、根据《公司法》第 167 条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0.78 亿元;
    2、根据《证券法》第 135 条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之规定,按 10%提取交易风险准
备金 0.78 亿元;
    3、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 44 条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之规定,按 10%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金 0.78 亿元;
    上述合计 2.34 亿元,则公司 2019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47 亿元。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议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4,610,787,63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
派送现金股利 0.3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70,599,142.64 元。
    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母净利润的 30.04%,满足《上市
公司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以上事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议题 5: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按类别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 2019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基础上对 2020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
预计,并经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开 披 露 。 公 司 2020 年 度 预 计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公告》 临 2020-031
号)。
    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议案请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
非关联股东审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议题 6: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营投资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0 号)第七条的规定,“对于上市证券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包
括证券自营超过一定额度可能需要及时披露和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上市证券公司可以每
年由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自营投资的总金额;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可以在
符合章程规定的情况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表决并予公告”,公司根据 2019 年度自营投资业
务开展情况以及 2020 年市场情况的预判,对 2020 年度自营投资规模进行了分析,特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如下事项:
    一、2020 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 300%(监管标准为不超
过净资本的 500%)。
    “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包括:债券、非权益类基金、国债期货、债券远期、利率互
换、外汇衍生品、定向、集合及信托等产品、大宗商品现货和衍生品等。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
照监管标准,若监管计量标准发生变化则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
    二、2020 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 5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
净资本的 100%)。
    “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包括:股票、权益类基金、股指期货、权益互换、期权等。投
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监管标准,若监管计量标准发生变化则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
    三、董事会要求管理层严格遵循审慎原则进行自营业务操作,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
果发生情况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自营额度进行表决并予公告。
    以上事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5
议案 7:

                 听取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
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
权益,尤其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我们独立、客观地参与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努
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附件: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6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尤其
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我们独立、客观地参与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努
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徐经长先生、熊焰先生、李哲平先生、区胜勤先生、王勇先
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影响
姓     名                    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
                                                                                      独立性的情况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608)独立董事,中化国际股
                                                                     中国人民大学
            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
徐经长      600500)独立董事、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         会计学           否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221)独立董事,         博士
            兼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等职,
            安信证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
            任、主任。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
            华禹国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丝路金融
            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关村哈工大先进技术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
            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学
熊    焰    董事,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永赢金融租赁                          否
                                                                         硕士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300324)董事,中泰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兼任中国并购公会第三届理事
            会副会长。曾任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总裁、董事长,北京


                                                  27
                                                                                         是否存在影响
姓     名                    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
                                                                                         独立性的情况

             环境交易所董事长,中国技术交易所董事长,北京金融资产
             交易所董事长、总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2462)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当代金融家》杂志社主编,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
             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券          生部
李哲平       报》理论版主编,统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银行                            否
                                                                         货币银行学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
                                                                           硕士
             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998,香港联交所
             股份代码:998)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其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曾任
             汇丰银行(香港)区域经理、信贷部经理、分行行长、汇丰
             银行(中国)营运总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行长以及汇丰银
             行(澳门)行政总裁,深圳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公会理事长及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区胜勤                                                                                       否
             澳门银行公会副主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     工商管理硕士
             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份代码:60054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548)独立
             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兼任
             企业家学者项目办公室主任、合作发展办公室主任、中国企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业发展与并购重组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瑞慈医疗服务
 王勇        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机电研究          学院              否

             所课题负责人、机电设备厂副厂长、水电模型厂厂长,国研     工商管理博士
             网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19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 2 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
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徐经长              8                  8                 0                   0
            熊   焰             8                  8                 0                   0
            李哲平              8                  8                 0                   0
            区胜勤              8                  8                 0                   0
             王勇               8                  8                 0                   0


     2、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其中,薪酬、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


                                                  28
会 6 次,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5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2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 1 次。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审计与稽核委
员会的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为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第五届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
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熊焰(召集人)、徐经长、区胜勤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徐经长(召集人)、熊焰、李哲平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哲平(召集人)、区胜勤、王勇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王勇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
优势,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对任期内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审阅、讨论,在
参加会议前对每个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
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最终均对相关议题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议案无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相关决议见公司历次公告。
    (三)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接受了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香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书面培训以及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履职书面培训。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召集人徐经
长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2019 年第四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
履职水平和能力。
    (四)沟通顺畅、主动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并讨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外,我
们还通过以下途径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是参加公司调研活动,在报告期内,我们就
子公司管控模式开展专题调研,与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与内控部、稽核部等部门就子公
司管控模式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二是通过公司每日发送的新闻早知道及每
月定期发送的《董监事通讯》及时获取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业务动态、行业发展状况、法规动
态、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信息;三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
层和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及时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四是根据公司董事
的要求,公司管理层主动在董事会上就董事关注的问题等进行专题汇报。
    我们认为,上述一系列举措增强了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建立了
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9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发表了
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关联/连交易于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达成,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
款,以及规限这些关联/连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我
们还对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审
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涉事项
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包括:为全资子公
司光证资管提供净资本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光证金控境外商业银行举借贷款向担保人提供反
担保。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 53.05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证金控及其子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对其
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融资性担保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担保余额约合
人民币 77.82 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
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 2 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60 亿元;7 期短期融资券,募
集资金 180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年度绩效奖金标准由薪酬、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核
定。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均由薪酬、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核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
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职位的职责要求;拟聘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业绩快报及年度报告情况
    2019 年 1 月 26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则,公司披露了 2018 年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业绩预告更正所载公司 2019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
指标与公司最终核算并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没有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服务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和央企方面具有丰富
的审计经验。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6108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筹备光大证券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 H 股于
香港联交所上市时,均做出了以光大证券为受益人的不竞争承诺。
    我们审阅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及其遵守、执行不竞争承诺的情况,
认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政年度内,光大集团、光大集团正常经营
的全资附属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光大集团控制的公司经营的业务与光大证券或光大证券的附属
公司的受有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以证券公司为经营主体的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竞争,也不
存在产生实质性竞争的可能性,因而光大集团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
政年度内遵守了相关不竞争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公开披
露 72 份临时公告,4 份定期报告及 12 份月度财务数据简报。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并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内控机制的健全与持续优化,进一步健全决策流程和授权管理体
系;完善风险合规体系,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严控大额风险暴露;完善子公司各项管控制度、
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强化子公司管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相关风险,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


                                           31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及监管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我们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发表独立意
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金融市场舆论环境,保持与公司的密切沟通,并积极参与公司调研工
作,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
   2020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独立履职,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保障董事会
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大贡献,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 年 6 月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