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0-088
H 股代码:60178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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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
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
州等地设有 19 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
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
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
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
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
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
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执业注册
会计师 1467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302 人。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43.75 亿元,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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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4.65 亿元。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74 家,收费总
额 3.40 亿元,资产均值 5,669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批
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由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以及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
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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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
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
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
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
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
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签字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王自清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
师,自 2002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 17 年审计
服务经验,在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17 年的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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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宝钦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2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 17 年审计服务经
验,在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17 年的丰富经验。
无兼职。
项目签字会计师:陈奇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7 年
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 13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
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13 年的丰富经验。无兼
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系 A+H 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
香港将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
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市场原
则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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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相关的境内外审计服务;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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