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单项重大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
允地反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或项目进行评估,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对
单项重大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计提,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计提金额
1、预计负债 154,975
2、信用减值损失 69,755
其中:其他应收款 25,623
融出资金 44,132
合计 224,730
二、计提单项重大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按以上口径,公司 2020 年计提预计负债及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
备共计人民币 224,730 万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 207,291 万元。
三、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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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期就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
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涉 MPS 事项及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进展
情况进行了公告。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就该事项已于 2018 至 2019
年度累计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301,092 万元。详见公告临 2019-008、
临 2019-012、临 2019-016、临 2019-037 及临 2020-015 号)
2020 年度,根据光大资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判决及浸鑫基金普通合伙人与深圳恒祥股权
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仲裁结果(详见公告临 2020-049、临
2020-051 及临 2020-080 号)、相关案件上诉审理情况,以及以前年
度已累计计提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就该事
项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154,975 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纳入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上海
光大富尊璟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璟珲基金”)持有
一笔账面价值人民币 75,867 万元的应收款,公司根据璟珲基金应收
款义务方偿还能力,及考虑流动性等因素后的质押物和标的股权价值
等,预估可回收金额后,将账面价值和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2020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25,623 万元。
(三)融出资金
因市场波动影响,以股票为担保物的融资融券账户履约保障比例
跌破平仓线,各融入方经公司催告仍未能补足担保品,触发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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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仓后剩余融出资金账面价值人民币 45,632 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融
资人偿还能力,并考虑其他担保物等价值,预估可收回金额后,将账
面价值与预估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44,132 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
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事项为公司对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初步评估,最终计
提情况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
务状况稳健,流动性充足,本次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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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评估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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