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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 7 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

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

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2020 年,公司严格

在《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

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2020 年,本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2020 年         2020 年实际
                                                                      占同类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金额的比例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房屋租赁收入          690               339              15.00%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4,600             2,519              6.79%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2020 年         2020 年实际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2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
                                                            2,800             1,651
证券和金融产品              金流入总额
    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
                                                            2,800             1,689
                            金流出总额
     3、证券及金融服务

                                           2020 年             2020 年实际      占同类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交易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的比例

证券及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105,000           32,987          2.52%
金融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29,000            15,345          4.12%

     4、非金融综合服务

                                           2020 年             2020 年实际      占同类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交易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的比例

非金融综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400                 0                 0
  合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8,600                694          3.78%

     本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按照统一规定

的标准开展,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

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

及金融服务、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2020 年,本公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收入涉及金额约为 5.77 万元。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除光大集团成员外)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

类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分别为 1,795 万元和 1,107 万元。本公司与其

他关联法人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类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2020 年实际
序
           关联人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执行金额
号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因业务的发生及          169.9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1                                                    规模的不确定性,
         有限公司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按实际发生额计          167.99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算。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6.74


                                           3
             公司          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
                                                                     5.74
                          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三、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参照本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开展情况,结合本公司 2021 年业务

发展需要,对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预计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关联交易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房屋租赁收入                        800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5,500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亿元)
证券和金融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3,400
  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3,400
     3、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证券及金融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120,000
    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33,000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万元)
非金融综合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500
  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10,000
     (二) 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方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

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

业;(3)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4
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

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

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在本公司日常经营中,上述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

和金融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房屋租赁业               房屋租赁收入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
    务                   房屋租赁支出                 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证券和金融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
  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证券及金融          收入: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
    服务            支出:接受证券和金融服务           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预计金额
非金融综合          收入:提供非金融综合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
  服务              支出:接受非金融综合服务           确定性,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连人士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公司的测算与《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预计本公司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所定义其他关连人士

发生的关连交易将可获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关于

关连交易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就该等交

易,公司将就每项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单独测算,并依据测算的
                                     5
结果依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

/或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大集团成员

    截至 2020 年末,光大集团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持有公司 45.98%的股份。

    光大集团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7813450.368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李晓鹏,主要经营业务包含投

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

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光大控股成立于 1972 年 8 月 25 日,注册地香港,董事会主席赵

威。光大控股是一家以另类资产管理为核心业务的在港上市公司。光

大集团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持有其 49.74%的股份。该公司致力于

成为“全球领先的跨境资产管理公司”,以基金管理和自有资金投资

为主要经营业务。该公司一方面着力发展基金管理业务,另一方面通

过自有资金投资业务提供项目培育和基金发展所需的资金,统筹推进、

持续发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一家在上


                               6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18)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

上市(股票代码 6818)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为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

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光大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主要包括光

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置业有

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科

技有限公司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其他关联方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

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

业;(3)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

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具有上述

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等。


                              7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本公司与关联方互相租赁对方的房产用

作业务经营用途等,租金参考租赁房产所在地届时适用的市场租金,

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

产品交易。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

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费应参照现行市

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

按公平协商确定。

    3、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及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

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资

产管理、存贷款、代销金融产品、保险等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

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4、非金融综合服务

    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包括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会务服务、冠名

服务、网络维护、印刷出版、图书音像、装修、培训、医疗、商旅管

理、广告宣传、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劳务外包、广告位出租、物流、


                              8
仓储及其它非金融综合服务。上述各项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应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低于从第三方取

得该等服务/向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由公平协商确定。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

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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