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1 年度考核情况及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1 年度考核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1 年度考核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勇、浦伟光、任永平、殷俊明、刘运宏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