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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7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6-2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会议出席人:2021 年 6 月 2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庆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大会出席情况、会议事项及投票表决办法。
三、会议进入议题的审议阶段,宣读、讨论、审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四、回答股东提问时间;
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现场表决后,将由上交所信
    息服务平台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表决结果);
六、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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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公司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记录人签署会议记录;
十、宣布大会结束。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的最新规定,并结合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八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第八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享有一票表决权。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公司应当配合征集人披露
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文件。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公司章程自公司 2019 年年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公司章程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同时废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
  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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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
的原则,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不高于人民币 5 亿元,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与
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关联方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刘祖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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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
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2.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3.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83.23 亿元,净资产 30.77 亿元,2020 年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58 亿元,净利润 2.97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甲方募集资金)的70%,
且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承诺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按不高于同期境内
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
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协议主体:
          甲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服务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在下列范围内为甲方提供
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1 本、外币存款服务
    1.2 本、外币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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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结算服务
    1.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5 办理委托贷款
    1.6 承销企业债券
    1.7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8 提供担保
    1.9 外汇业务
    1.10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 服务具体内容
       2.1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甲方募集资金)的70%,

    且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2.2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2.2.1 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
    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2.2 甲方在乙方取得的贷款,乙方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
    率计收贷款利息。
       2.2.3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
    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2.2.4 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除上述主要条款外,金融服务协议》还包括双方的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