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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关联交易公告2013-03-13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 2013-00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本公司同意将 R5001
模块钻机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约定
支付转让价款。
     关联人回避事宜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吴孟飞先生、李勇先生、李飞
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 R5001 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钻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公司同意将《合同》项下的 R5001 模块钻机所有权转让给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的全资
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约占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3.62%的股份;中海油为中国海油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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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系本
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
司之间在《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3 人(因涉及关联
交易,仅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其他董事无表决权,也未出席会议),实到董事 3 人(即
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徐耀华先生、方和先生、陈全生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 3 位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表决,一致同意批准该项关联交易,并对该项关联交
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六章)。


    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无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15 日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0,000,000,000 元,法定代表人:杨华,是中海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在中国从
事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是本公司所拥有的 R5001 模块钻机设备。
    2、 R5001 模块钻机于 2008 年建造完成, 2010 年以后,无作业合同封存闲置至今。
封存期间本公司按照设备库存保养项目规定,对主要配套设备进行了定期保养。
    3、R5001 模块钻机的主要构成包括:
    (1)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套设计、制造的主体部分;
    (2)与国外厂家订购的 TDS-11SA 顶驱设备、固控系统的振动筛等;
    (3)本公司自购配置的少量设备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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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同》的约定,此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


    1、转让总价款:上述 R5001 模块钻机所有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51,500,000.00
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


    2、付款方式及期限: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以分期
付款的方式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人民币 51,500,000.00 元(人民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
整),具体情况如下:
    (1)R5001 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完成,并交付后,支付总价款的 95%;
    (2)质保期(截止于 2014 年 11 月 30 日)内 R5001 模块钻机运行正常,质保期结
束后 30 天内,支付总价款的 5%;


    3、资产交接:
    (1)《合同》签订后,本公司负责将 R5001 模块钻机运至青岛,并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具备出海安装条件;
    (2)本公司对 R5001 模块钻机的改建和陆地联调工作完成后,将钻机交付给中海石
油(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验收。


   定价政策:
   经本公司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字
(2013)第 063 号),2012 年 12 月 30 日 R5001 模块钻机设备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69,413,058.29 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50,408,510.00 元。双方同意以 51,500,000.00 元(人民
币伍仟壹佰伍拾万圆整)作为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 R5001 模块钻机属闲置资产,此项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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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盘活了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且交易过
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并无不当之处。独立董事认为
该交易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中海油服董事会 2013 年第 2 号议案之决议;
   《钻机买卖合同》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天兴评报
字(2013)第 063 号)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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