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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拟出售R5001钻机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书2013-03-1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钻机资产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书
    天兴评报字(2013)第063号
        (第一册 共一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1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钻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13)第 063 号

                                                    目   录

目    录 .............................................................. 1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1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概况、评估报告使用者 ............................. 1
   二、评估目的 ............................................................. 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3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4
   五、评估基准日 ........................................................... 5
   六、评估依据 ............................................................. 5
   七、评估方法 ............................................................. 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8
   九、评估假设 ............................................................ 10
   十、评估结论 ............................................................ 10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 10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12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12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目录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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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2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
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明细清单是由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填报并经其签
章确认;提供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使
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法律权
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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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钻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3)第 063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天健兴业)接受中海油
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成本法对中海油服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
单项固定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的市场价值,按照必要的程序进行
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书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印发油田生产事业部
COSL R5001 钻机出售事宜讨论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海油服股装字【2012】5 号)
拟出售所属的 R5001 钻机设备资产,天健兴业接受中海油服公司的委托,对单项
实物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
      二、评估对象及范围:R5001 钻机设备单项固定资产。
      三、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2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对单项资产采用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
      经评估,在持续使用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 R5001 钻机设
备资产账面值为 69,413,058.29 元,评估值为 50,408,510.00 元,与账面值相比
评估减值 19,004,548.29 元,减值率为 27.4%。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为交易各方进行交易定价提供参考,而不能取
代交易各方确定交易价格的决定。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 201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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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3 年 12 月 29 日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
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
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
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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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钻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13)第 063 号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天健兴业)接受中海油
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成本法对中海油服公司拟出售 R5001 钻机
单项固定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的市场价值,按照必要的程序进行
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暨被评估单位概况、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暨被评估单位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使
用者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除此无其他报告使用者。
      (一)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河
北路 3-1516,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肆亿玖仟伍佰叁拾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
刘健先生。
      2、公司性质及企业的历史沿革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服,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
或 COSL)是中国近海市场最具规模的综合型油田服务供应商。服务贯穿海上石油
及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业务分为四大类:物探勘察服务、钻井
服务、油田技术服务及船舶服务。COSL 于 2002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 H 股,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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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编号:2883。2004 年 3 月 26 日起,COSL 之股票
以一级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在美国柜台市场进行交易,股票编号为 CHOLY。COSL
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 股股票简称:中海油服,股票编号:
601808。公司的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1)2001 年 12 月 25 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将五家从事钻井、油井服务和
石油物探的公司合并为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2)2002 年 09 月 26 日,中海油田服务公司正式注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3)2002 年 11 月 20 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
股票编号 2883;
      (4)2007 年 09 月 28 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交易所成功上市,
股票代码 601808。
      (二)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国最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截至目
前,公司共运营和管理 34 座钻井平台(包括 27 座自升式钻井平台、7 座半潜式钻
井平台)、2 座生活平台、4 套模块钻机和 8 台陆地钻机。另外,中海油田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COSL)还拥有和运营中国最大、功能最齐备的近海工作船队,包括 75
艘各类工作船和 3 艘油轮;5 艘化学品船;8 艘地震船;5 艘勘察船及包括 FCT (增
强型储层特性测试仪)、FET(地层评价测试仪)、LWD(随钻测井仪)、ERSC(钻井
式井壁取芯仪)等众多先进的测井、泥浆、定向井、固井和修井等油田技术服务
设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物探勘察、钻井、油田技术及船舶服务。
其中,钻井总包一体化涵盖井场调查、钻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液、电测井、
定向井、完井、试油以及海陆后勤支持等油田勘探、开发和生产领域;能完成技
术含量较高的水平井、开窗水平井的钻完井总包以及测井总包。历年中海油田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外石油公司提供服务,主要客户包括 SHELL, ESSO,
PHILLIPS, AGIP, ROCK OIL, DEVON, CNOOC, CNPC, SINOPEC 等。服务区域包括中
国海域,并延伸至世界其他地区(例如:南美、北美、中东、非洲、欧洲、东南
亚和澳大利亚)。2011 年,COSL 的 DOC (Doucument of Compliance)通过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年度审核,COSL 的 ISO9001 证书、ISO14001 证书、OHSAS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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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通过了 DNV 的年度审核。
      (三)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评估报告使用者关系
     本次报告的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评估报告使用者均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


     二、评估目的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印发油田生产事业部 COSL R5001 钻
机出售事宜讨论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海油服股装字【2012】5 号)拟出售所属的
R5001 钻机设备资产,天健兴业接受中海油服公司的委托,对单项实物资产的市场
价值进行资产评估。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及范围是: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所属的 R5001 钻
机设备资产;R5001 钻机构成设备资产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配套系统                              单位        数量
1-1          钻机-固控系统                                                  套          1
1-2          钻机-绞车系统                                                  套          1
1-3          钻机-转盘系统                                                  套          1
1-4          钻机-顶驱系统                                                  套          1
1-5          钻机-井架及底座                                                套          1
1-6          钻机-动力系统                                                  套          1
1-7          钻机-电气系统                                                  套          1
1-8          钻机-提升系统                                                  套          1
1-9          钻机-空气系统                                                  套          1
1-10         钻机-井场仪表及安全系统                                        套          1
1-11         钻机-井控系统                                                  套          1
1-12         钻机-其他                                                      套          1


      其中,各系统设备的明细内容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为准。
      (一)委估的资产范围及物理状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进行了实地踏勘。依据 R5001 钻机设备
单项固定资产的特征,分配套系统设备分别进行了实地勘察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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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估资产的账面值情况
      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海关免税证明等,
确定 R5001 钻机设备的账面原值 101,330,781.30 元,成套设备的主要构成包括:
      (1)由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套设计、制造的主体部分;
      (2)与国外厂家订购的 TDS-11SA 顶驱设备、固控系统的振动筛等;
      (3)被评估单位自购配置的少量设备等;
      2、主要资产的物理状况

      R5001 模块式钻机设备主体设备已分拆存放两年多,期间被评估单位按照设备
库存保养项目规定,对主要配套设备进行了定期盘车及逐项保养,清查中被评估
单位已提供了期间完整的保养作业规程和详细的操作、验收记录。2011 年 7 月,
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委估的 R5001 模块式钻机设备主体 12 项关键项目进
行金属及压力容器的技术鉴定,并出具《模块钻机检测报告》(报告号:
ZL-2011_AJ-057),报告结论:“参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标准 Q/HS14002-2011
海上平台钻机定期检测规定,以上设备在库房存储期间检测合格。”。

      顶驱设备投运在辽东项目金县 1-1A 平台,现场清查期间受年度台风影响及
工作人员海上平台作业流程的严格规定;本次评估清查由被评估单位出具设备近
期作业、保养的记录资料以及当期设备工作照片、铭牌照片等,以替代程序确认
设备的现实状态。
      (二)委估资产的权属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的 R5001 模块式钻机设备实物资产,被评估单位出据完整的项
目建设资料和主要设备的购建合同、发票等。
      本次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一致,评估
范围内的资产账面值是未经审计的资产账面值。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
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
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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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评
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
出的价值估算结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2 年 12 月 30 日。
      (二)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委托方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择定的:
      1、该评估基准日与会计报表的时间一致,为利用会计信息提供方便。
      2、本评估基准日最大程度地达成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的接近,有利于保证
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三)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律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
取价依据为: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
      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0、《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
      (三)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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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印发油田生产事业部COSL R5001钻机出售事宜讨论会会议纪要的通
知》海油服股装字【2012】5号;
      2、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国产设备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进口设备购置发票、海关免税证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设备制造厂(商)家的设备报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
[2003]46号;
       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一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
(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署税发[2007]151号;
       4、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
       5、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利率。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评估人员对实物资产实地勘察、分析、记录;
      2、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询价等;
      3、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依据评估目的及委估对象的特点,考虑单项石油采钻实物资产不具备单独获
利能力以及特种石油采钻设备市场交易不活跃、因使用区域不同,设备的系统配
置个体差异较大;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按实际设备的构成
估算重置资产的成本,乘以委估设备的综合成新率估算委估设备的评估价值,基
本公式如下:
      钻机的评估值=∑钻机各系统的评估值
      其中:系统配套设备的评估值=系统配套设备重置价×综合成新率
      (一)系统配套设备的重置价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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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产配套的系统设备重置价估算
      系统配套设备重置价=系统配套设备购价+综合费用
      设备的购价: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
税的通知》(财税[2003]46 号):“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
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视同出口,按统一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予以退税。”。因
此,被评估单位的钻机设备在国内购置中设备购价不含增值税。
      综合费用主要包括:设计配套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及建设期资
金成本等,依据委估钻机的重置过程,综合费用估算如下:
      (1)设计配套费:0 元(已包括在厂家的报价中);
      (2)设备基础费:0 元(钻机为模块式可移动钻机,不考虑设备的基础费);
      (3)安装调试费:0 元(委估钻机目前处在非安装状态)
      (4)运输费:该项费用是指首次由生产厂家运抵目的地的费用,通常以设备
购价为计算基础,取运输费率 1%;
      (5)建设期资金成本:依据 R5001 模块式钻机的建设周期,参考基准日同期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利率,按照平均投入的方法、估算建设期的资金成本。
      建设期资金成本=所投资对象的总额×1/2×同期存贷款利率(6%)
      2. 进口配套的系统设备重置价估算
      进口配套设备购价的确定,根据设备的不同购价形式(FOB、CIF、C&F),在
考虑基准日汇率影响的基础上,依据《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一五”期间在我国
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署税发
[2007]151 号)相关规定,对进口设备项目、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单位减免关税、增
值税。估算计算如下:
      进口设备重置全价=设备 CIF 价+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
                                  +外贸手续费+国内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建设期资金成本
      式中:
      ①关税:到岸价(CIF)×关税税率
      ②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费率)
      ③增值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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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银行财务费用:设备货价×费率
      ⑤外贸手续费:到岸价(CIF)×外贸手续费率
       ⑥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CIF)×费率×减免(关)税百分率
      (二)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估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成新率×40%+技术成新率×60%
     (1)技术鉴定完好分值法确定的技术成新率:
     对委估的设备运用设备技术鉴定评分制,将设备的整体和各部位的技术状态,
按设备各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复杂程度和近期检测结果或各组成部分价值量大小
进行分级评分,通过现场观察根据设备现时状态,设备的实际已使用时间,设备的
常用负荷率,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维护保养状况以及设备的工作环境与条件、
设备的外观及完整性等方面,在广泛听取设备实际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
员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由专家与该厂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技术鉴定来确定其成
新率。
     (2)利用使用年限估算的经济年限成新率:
     设备的经济年限成新率计算式如下:
     经济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或者:
     经济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三)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
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评估业务约定,我公司已实施了对
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产权持有单位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
产权持有单位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
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其他必要的评估程序。资产
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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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天健兴业于 2013 年 2 月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
接受委托后,天健兴业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
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
计主要资产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
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资产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
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主要原料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象
产权证明文件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对国内海上油气采钻设备的购置相关政策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25 日-2 月 27 日。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采
用专业的核查方式进行清查查证,以确认资产的真实准确。
      (2)资产实际状态的调查
      对构成钻机资产的调查采用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要项目重点查看
设备的完整性及技术状态。同时查阅了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工程承包合
同,工程款项结算资料、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从而确定资产的真实性。
      (3)实物资产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委估的资产特点,调查其资产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重点核查固
定资产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查阅了有关会计凭证、会
计账簿以及设备采购合同、海关减免关税资料等。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27 日-2 月 28 日。
      3.评定估算及汇总分析阶段
      (1)评估结果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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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依据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所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
估算委托评估资产评估值。与委估方、被评估单位进行充分的交换意见、补充完
善后确定评估的初步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按照我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
估报告按我公司内部质量审核程序进行三级复核修正,最后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报告的编写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2013 年 3 月 8 日。


     九、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
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
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
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假设委估资产在产权持有单位按照目前的使用环境、频次、
效率正常使用并将持续。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
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十、评估结论
      经评估,在持续使用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 R5001 钻机设
备资产账面值为 69,413,058.29 元,评估值为 50,408,510.00 元,与账面值相比
评估减值 19,004,548.29 元,减值率为 27.4%。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1.本报告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我公司及参加评估
人员与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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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
形成的,我们对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
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
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
任。
      3.本评估结果是对 2012 年 12 月 30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
公允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企业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
任。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
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
应调整。
      4.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
定的,未考虑已经办理的或正在办理的抵押、担保等可能造成的影响,也未考虑
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
产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
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
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
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
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
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纳入本次评估的 R5001 模块式钻机资产是可继续使用、基本完好的库存
资产,被评估单位对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下列事项承诺:
       (1)R5001 模块式钻机的链接附件数量庞大、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清
查,被评估单位承诺评估目的实现后有义务确保钻机设备的完整性及达到可运
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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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评估范围的顶驱设备是 R5001 模块式钻机的系统设备之一,被评估
单位承诺评估目的实现后有义务确保顶驱设备完好拆卸、吊运回库,相关的拆卸、
运吊费用均不在交易价格内。

      (3)本次评估的结论是遵循被评估单位享有的国家相关政策基础上(财税
[2003]46 号及署税发[2007]151 号)估算的结论,上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将会导
致评估对象的价值变化。

      提请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人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委托方或其它评估报告使用人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
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
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 201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9 日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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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

                                       R5001钻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目录
                                    天兴评报字(2013)第 063 号



      1.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2.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产权证及产权证明资料;
      4.委托方(暨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5.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6.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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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使
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
人提供或公开;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
任何公开媒体上;对委托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引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
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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