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4-00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了 H 股配售,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根据本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董事会对首席执行官李勇先生的授权,经本公司首 席执行官李勇先生批准,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第十六条 原文: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4,495,320,000 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60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57.84%。” 修改为: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4,771,592,000 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60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54.49%。” 二、第十七条 原文: “公司成立之后首次增资发行的普通股为 1,395,320,000 股(在未行使 15%超额配 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34.92%。 在公司行使 15%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A 股 5 亿股及发起人股份划转全国社保基 金理事会后,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为 4,495,320,000 股。其中发起人共持有 2,410,468,000 股 A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53.62%;H 股股东持有 1 1,534,852,000 股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34.14%;其他 A 股股东持有 550,000,000 股 A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12.23%。” 修改为: “公司成立之后首次增资发行的普通股为 1,395,320,000 股(在未行使 15%超额配 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34.92%。 在公司行使 15%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A 股 5 亿股、发起人股份划转全国社保基 金理事会及配售 276,272,000 股 H 股后,现公司的股本结构为:(1)普通股为 4,771,592,000 股。其中发起人共持有 2,410,468,000 股 A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比例为 50.52%;(2)H 股股东持有 1,811,124,000 股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占公司已 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37.96%;(3)其他 A 股股东持有 550,000,000 股 A 股,占公 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 11.53%。” 三、第二十条 原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95,320,000 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71,592,000 元。” 根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修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osl.com.cn)。 本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另行披露注册资本变更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