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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6-06-1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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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目录

1.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2.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3. 审议及选举齐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7

     审议及选举董伟良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9

     审议及选举谢尉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




                                                    2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建议为本公司若干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

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已

获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批准。在这些子公

司当中,以下子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70%:

    COSL MIDDLE EAST FZE

    COSL MEXICO S.A .DE C.V.

    COSL (Australia) Pty. Ltd.

    COSL Canada Ltd.

    COSL(Labuan) Company Ltd.

    COSL DRILLING PAN-PACIFIC LTD.

    COSL OIL-TECH (SINGAPORE) LTD.
                                 3
 COSL DRILLING POWER PTE. LTD.

 COSL DRILLING CRAFT PTE. LTD.

 COSL DRILLING STRIKE PTE. LTD.

 COSL Drilling Pan-Pacific (Malaysia) Sdn. Bhd.

(统称“相关子公司”)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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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2016年6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

做如下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原条款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可

设1名副董事长。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企事业单位,下同)。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

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并应有三名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
                             5
可设1名副董事长。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企事业单位,下同)。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

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并应有三名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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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审议及选举齐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齐

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齐

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为期三年。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齐美胜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海油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国石
油大学(华东)钻井工程专业学士,并于 2013 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学位。
齐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中海油服副总裁,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兼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海
油服钻井事业部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副总
经理兼中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首席执行官。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钻井事
业部副总经理兼中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总裁助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
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副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
部总经理助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安全总监。
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南海六号平台经理。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中海石油南方钻井公司南海二号代理平台经理。1991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先后在南海西部钻井公司和中海石油南方钻井公司不同生产岗
位上任职。齐先生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工作超过 25 年。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齐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其董事任期为三年,并
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齐先生的年度酬金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建议,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
职责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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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及选举董伟良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董

伟良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董

伟良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为期三年。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董伟良先生,中国国籍,1957 年出生,地质系石油地质专业学士。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中海油服执行副总裁兼 CIO ,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
任中海油服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2007 年 6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海油服执
行副总裁兼 CTO;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科技发展部
总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主任;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中海油(中国)有限湛江分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总地质师;1994 年 5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院长;1993 年 5 月至 1994 年 5 月,
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1982 年至 1993 年,任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研究院助工、组长。董先生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拥有逾
34 年的工作经验。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董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并可于本
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董先生的年度酬金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建议,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后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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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及选举谢尉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谢

尉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谢尉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

效,为期三年。



    附件: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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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谢尉志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1986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
政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
业,获 MBA 学位。1986 年 8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财
务部科员、会计科副科长、会计科科长、副经理;1996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
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中国海洋石
油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部
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铝海外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铝海外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铝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铝业香
港有限公司总裁,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中铝铁矿董事;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国铝业公司总审计师、审计
部主任,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铝铁矿董事。2016 年 6 月起,任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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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谢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并可于本
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谢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从公司获得任何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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