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7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5 号海油大厦 504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70,898,33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411,751,17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559,147,1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262204 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5439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7182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刘健先生担任本次大会主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执行董事李勇先生,非执行董事成赤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罗康平先生、方中先生、王桂埙先生因为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职工监事李智先生、独立监事程新生先生 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王保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410,866,600 99.963322 884,577 0.036678 2 H股 423,609,706 75.901142 134,497,448 24.098858 普通股合计: 2,834,476,306 95.441465 135,382,025 4.558535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411,738,877 99.999490 12,300 0.000510 H股 558,079,154 99.999642 2,000 0.000358 普通股合计: 2,969,818,031 99.999518 14,300 0.00048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审议及选举齐美胜先生为 2,949,911,707 99.293593 是 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3.02 审议及选举董伟良先生为 2,952,939,132 99.395496 是 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3.03 审议及选举谢尉志先生为 2,943,112,961 99.064749 是 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 19,300 2.1352 884,577 97.8648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1 审议及选举齐美胜先 890,579 98.5287 0 0.0000 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 议案。 3.02 审议及选举董伟良先 890,579 98.5287 0 0.0000 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 议案。 3.03 审议及选举谢尉志先 890,579 98.5287 0 0.0000 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若该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其所投的票数 将不予计入表决结果内”,本公司在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中,对于投弃权票或放弃 投票的,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上述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根据表决结果,齐美胜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新任执行董事,齐先生将与本公司 订立服务合约,其董事任期为三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齐先生 的年度酬金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 4 的推荐建议,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后确定。 根据表决结果,董伟良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新任执行董事,董先生将与本公司订 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董先生的年度酬 金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建 议,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后确定。 根据表决结果,谢尉志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新任非执行董事,谢先生将与本公司 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谢先生将不会 就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从公司获得任何薪酬。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舫、肖一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