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2017-04-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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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目录
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
2.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3.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5
4.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6
5. 审议及批准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
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7
6.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7.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股份总数 20%
的 H 股的议案 ............................................................................................................ 9
8.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11
9.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10. 审议及选举罗康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5
二、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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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已
于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
海油服2016年年度报告》第十四节“财务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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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集团201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459,456,594元,其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456,186,318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人民币27,231,095,428元,减去2016年度派发的2015年度股
利人民币324,468,256元,截至2016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15,450,440,854元。集团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579,600元,未分配利润余
额人民币15,211,861,25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
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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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已于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
海油服二零一六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董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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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
海油服2016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监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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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
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
为本公司2017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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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
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建议于二零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二零一七年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期间,为本公司若干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的
授信担保及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的履约担保。有关
详 情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
海油服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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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
数 20%的 H 股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
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时本公司H股总数2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b) 受限于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相关证交所的规则,授权
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i) 决定发行价、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
承配人及所得款项用途及是否向现有股东发行股份;
(ii) 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
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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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签署和递交与发行有
关的法定文件,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iv) 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发行H股,而该等发行计划可能需要在
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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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
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
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的10%
的内资股(A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及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股),即
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须获得内资股(A股)
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b)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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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
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的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
(c) 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
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
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七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一七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
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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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
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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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第三条 原条款为:
公司住所:天津市塘沽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北路3-1516号
电话号码:010-84522800
传真号码:010-84522133
邮政编号:101149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1581号
电话号码:010-84522800
传真号码:010-84522133
邮政编码:300459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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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审议及选举罗康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罗
康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
选举罗康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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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罗康平先生,中国香港,1954 年出生,伦敦大学玛莉皇后学院经济计量学硕
士毕业,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逾 30 年银行业及物业租赁的管理经验,
现为 Vincera Consulting Limited 的创办人及主席。罗先生于中华电灯及电力公司(现
为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开展其事业生涯,任职规划师,负责规划电费和香港长远的
电力规划。罗先生其后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任职 23 年,担任多个管理职位,涵盖
银行活动的不同范畴。罗先生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担任之最后职务为银行服务总监,
为主要银行业务产品担任业务及产品主管。罗先生其后加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
公司,担任零售银行总经理及信和置业有限公司联席董事,负责租赁事宜。彼曾于
2010 年至 2014 年年初担任平安银行的外部监事。罗先生毕业于美德尔塞克斯大学,
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主修经济学;并于 1980 年毕业于伦敦大学玛莉皇后学院,
取得经济计量学的硕士学位。彼亦为香港女童军总会的义务司库及财务顾问。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罗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罗先生将
就担任本公司的董事职位领取报酬每年人民币 40 万元(税前),有关金额乃参考其
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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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
东会议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
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
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的10%
的内资股(A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及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股),即
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须获得内资股(A股)
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b)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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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
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的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
(c) 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
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
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七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一七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
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18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
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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