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08 公司简称:中海油服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谢尉志 其他公务原因 吕波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海油服 601808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 288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姜萍 电话 010-84521685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9楼902室 电子信箱 cosl@cosl.com.cn 1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4,191.8 80,544.1 -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394.0 35,206.4 -2.3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0 304.6 30.0 营业收入 7,102.2 6,989.7 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5 -8,403.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94.9 -8,536.8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 -19.75 增加18.6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1.7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1,73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国有法人 50.53 2,410,849,300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其他 37.89 1,807,764,661 0 无 0 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87 136,920,373 0 无 0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63 29,883,000 0 无 0 责任公司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 其他 0.10 4,738,121 0 无 0 行-前海开源乐晟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0.09 4,509,305 0 无 0 公司-嘉实新机遇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06 3,053,600 0 无 0 张凤桐 境内自然人 0.06 2,705,739 0 无 0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其他 0.06 2,627,581 0 无 0 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 彭健龙 境内自然人 0.05 2,327,542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 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 交易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 总和(不包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持有的 2,000 股 H 股)。 2、本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之间或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司的“期末持股数量”2,410,849,300 中,含人民币普通 股 2,410,847,3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2,000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 16 油服 01 136449 2016 年 5 月 2019 年 5 月 2,000,000,000 3.14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26 日 27 日 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 中海油田服务股 16 油服 02 136450 2016 年 5 月 2026 年 5 月 3,000,000,000 4.10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6 日 27 日 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 16 油服 03 136766 2016 年 10 2021 年 10 2,100,000,000 3.08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月 21 日 月 24 日 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 16 油服 04 136767 2016 年 10 2023 年 10 2,900,000,000 3.35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月 21 日 月 24 日 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二)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53.5% 56.2%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42 3.07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国际油价处于较频繁波动之中,油田服务行业整体仍面临较大压力。集团 一方面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提高作业效率,稳步推进技术自主研发,细化资金管理。另一方面, 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在全力维持中国近海油田服务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加 强客户多元化,寻求更多地域作业机会。同时,继续将成本控制作为内控要务,通过优化采办、 提速自主技术产品产业化、推进自修、推行设备国产化等形式进一步压降成本。经过努力,上半 年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船舶和油田技术服务部分业务线的工作量及部分业务的服务价格有 所调整,使得集团整体经营情况有所好转。二零一七年上半年,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02.2 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2.5百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50.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8,399.5 百万元亏损减少人民币8,049.1百万元。 钻井服务 集团钻井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797.1 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3,510.7 百万 元减幅 20.3%。 2017 年上半年,集团仍旧坚持提高服务质量、严控经营成本,持续着力于发展国际业务。签 订“南海九号”印尼作业合同,为印尼市场的深入开拓打下坚实基础; 签订“海洋石油 937”印 尼作业合同,锁定后续 2 年作业合同;中标“海洋石油 936”墨西哥作业项目,为墨西哥地区客 户多元化打下基础。 截至2017年6月底,集团共运营、管理43座钻井平台(包括32座自升式钻井平台、11座半潜式 钻井平台)。其中19座在中国海域作业,9座在挪威北海、墨西哥、印尼等国际地区作业,15座平 台正在待命。此外,集团还拥有3座生活平台、5套模块钻机。 上半年集团钻井平台作业日数为4,015天,同比增加43天,增幅1.1%。平台日历天使用率受待 命天数减少的影响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至51.3%。 4 2017年上半年集团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情况如下表: 截至 截至 2017 年 2016 年 钻井服务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变化幅度(%) 作业日数(天) 4,015 3,972 1.1% 自升式钻井平台 3,363 3,336 0.8% 半潜式钻井平台 652 636 2.5% 可用天使用率 54.6% 53.8% 增加 0.8 个百分点 自升式钻井平台 59.1% 58.2% 增加 0.9 个百分点 半潜式钻井平台 39.3% 38.4% 增加 0.9 个百分点 日历天使用率 51.3% 49.7% 增加 1.6 个百分点 自升式钻井平台 57.6% 55.6% 增加 2.0 个百分点 半潜式钻井平台 32.7% 31.8% 增加 0.9 个百分点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集团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 3,363 天,同比增加 27 天。半潜式钻井 平台作业 652 天,同比增加 16 天,主要原因是本期待命天数减少。 上半年集团的 3 座生活平台作业 194 天,同比减少 27 天。日历天使用率下降 22.0 个百分点 至 38.7%。在墨西哥湾作业的 5 套模块钻机本期作业 242 天,同比减少 149 天,日历天使用率下 降至 26.7%。 2017 年上半年集团钻井平台的平均日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平均日收入(万美元/日) 2017 年 2016 年 减量 减幅 自升式钻井平台 6.8 7.6 -0.8 -10.5% 半潜式钻井平台 18.8 23.6 -4.8 -20.3% 钻井平台小计 8.7 10.7 -2.0 -18.7% 生活平台 4.4 8.0 -3.6 -45.0% 集团平均 8.5 10.6 -2.1 -19.8% 注:(1)平均日收入=收入/作业日数。 (2)2017 年 6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7744,2016 年 6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 1:6.6312。 5 油田技术服务 上半年集团油田技术服务业务部分业务线作业量有所增加,总体收入相应增加至人民币 2,483.0 百万元,同比增幅 15.9%。 2017 年上半年,集团坚持稳步推进自主研发技术的商业化运用。自有随钻测井和旋转导向工 具成功在中国海上市场规模应用,标志着新工具作业能力的正式形成;自研随钻声波测井仪在山 西成功完成作业,表明了集团已基本完成随钻声波测井商业化推广的前期准备;自研核磁共振测 井仪成功完成在远东地区陆地油田的首次运用,标志着集团油田技术服务进一步得到国际市场认 可;自研水泥浆体系在南海深水表层应用成功,为继续开拓南海深水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自研 智能完井注水工具首次运用成功,标志着为注水技术业务的拓展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同时,油田技术服务业务上半年国际市场开拓收获颇多。测井业务成功中标印尼作业项目; 获得首单印尼连续油管打捞业务合同;固井设备业务获得印尼租赁合同;钻完井液业务获得印尼 服务合同;电缆测井服务首次进入远东地区陆地油田市场;测井业务中标加拿大电缆测井综合合 同;化学品销售业务成功获得加拿大公司订单。这些项目的成功中标为集团油田技术服务下一步 开拓印尼、远东、北美市场奠定了基础。 船舶服务 2017 年上半年,集团船舶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31.1%至人民币 1,140.2 百万元。其中, 外租船舶实现收入人民币 248.2 百万元。 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船舶板块充分利用资源确保船舶服务业务占据中国海域主导地位, 同时坚持不懈开拓国际市场。上半年,中国海域的作业量和服务价格有所调整。国际市场上,印 尼三艘修井支持船获得长达三年的服务合同。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集团船舶服务业务的自有船队共作业 13,406 天,同比增加 1,881 天,日历天使用率同比增长 8.4 个百分点至 85.2%。主要原因是本期待命天及修理天减少使得油 田守护船、三用工作船工作量及使用率有所增加。此外,本期集团的外租船舶作业量也有所增加, 共作业 3,989 天,同比增加 542 天。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截至 2017 年 2016 年 船舶服务(自有船队)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变化幅度(%) 作业日数(天) 13,406 11,525 16.3% 6 油田守护船 6,016 5,719 5.2% 三用工作船 4,128 2,242 84.1% 平台供应船 2,062 2,357 -12.5% 多用船 476 533 -10.7% 修井支持船 724 674 7.4%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集团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81.9 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214.6 百万元,增幅 45.9%。 2017 年上半年,集团物探业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弥补勘探市场低迷带来的影响。上半年 “海洋石油 751”、“海洋石油 770”获得中东地区延续合同;“海洋石油 721”、“海洋石油 720” 圆满完成西非大型三维采集作业,填补了集团赤道地区实施三维采集的空白。 工作量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同时根据客户需求调整船只从事三维采集作业,使得 上半年三维采集作业量同比增加 8,752 平方公里,有较大幅度提升。三维数据处理业务作业量下 降 14.8%,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截至 2017 年 2016 年 物探与工程勘察服务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变化幅度(%) 二维 采集(公里) 0 9,419 -100.0% 数据处理(公里) 0 3,518 -100.0% 三维 采集(平方公里) 16,577 7,825 111.8% 其中:海底电缆(平方公里) 190 107 77.6% 数据处理(平方公里) 6,243 7,329 -14.8% 2017 年上半年集团工程勘察业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9.7 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86.7 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53.0 百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新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和《企业会 7 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集团自 2017 年起采用上述准 则,相关会计政策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四列示。 (2)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影响 政府补助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集团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 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 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 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 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修订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颁布对本集团财 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