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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2018-04-1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资料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河北燕郊




                   1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目录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4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
       计报告 .................................................................................................................. 4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 6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 7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报酬 .......................................................................................................... 8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股
       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 12

       议案九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
       案 ........................................................................................................................ 14

       议案十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9

                (一)审议及选举曹树杰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19

                (二)审议及选举张武奎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

                审议及选举方中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3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5

                                                                   2
              (一)审议及选举程新生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 ....................... 25

              (二)审议及选举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27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29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29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31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31




                                                      3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四节“财务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集团 2017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1,210,798 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3,067,08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

币 15,450,440,854 元,减去 2017 年度派发的 2016 年度股利人民币

238,579,600 元,截至 2017 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244,928,341 元。集团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71,59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6 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286,295,520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人 民 币

14,958,632,821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

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不再提取。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

油服二零一七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董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监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7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

司 2018 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

事会决定其报酬。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董事会

议事规则》做如下修改: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原条款为:

为规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

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

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1月9日起施行)、《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2009年3月第91次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合称“《上

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定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2009年6月3日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修改为:

为规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

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地监管
                                 9
规定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

原条款为: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二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当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修改为: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二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

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建议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时期间,为本公司若干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

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元的授信担保,最高限

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 亿元的履约担保,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15 亿元的第三方履约担保。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及 公 司 网 站

(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

                 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

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本

公司 H 股总数 2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b) 受限于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相关证交所的规则,授权董

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i) 决定发行价、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

承配人及所得款项用途及是否向现有股东发行股份;

    (ii) 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

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iii)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签署和递交与发行有关

的法定文件,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iv) 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

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12
   (i) 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发行 H 股,而该等发行计划可能需要在相

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3
                            议案九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的 10%的内资股(A 股)股

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 股),即使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

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

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

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14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

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

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八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及二零一八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

之日,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

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5
                             议案十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三条

    原条款为:

    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 1581 号

    电话号码:010-84522800

    传真号码:010-84522133

    邮政编号:300459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 1581 号

    电话号码:010-84522800

    传真号码:010-84522133

    邮政编号:300459


                                16
    二、《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条款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三、《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二款

    原条款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

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

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有效期至 2018 年 4 月 1 日);普通货运。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

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

(限天津分公司经营)。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原条款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可

设 1 名副董事长。

                                17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可

设 1 名副董事长。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8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一)审议及选举曹树杰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曹树杰先生

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其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兼总裁

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曹树杰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任期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曹树杰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曹树杰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曹树杰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中海油服首席执行官兼

总裁,1987 年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又先后获得天津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87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曹先生先后在渤海石油钻井公司和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任钻井

队长、副监督、平台副经理、平台经理、总承包办公室主任、作业部

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副总经

理;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中海油服副总裁;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中海油服执行副总裁;2018 年 3 月至今,起任中海油服首席

执行官兼总裁。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曹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曹先生的年度酬金将根据公

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建

议,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及职责后确定。




                                 20
    (二)审议及选举张武奎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张武奎先生

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武奎先生为

公司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武奎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1
附件: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武奎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张武奎先生,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1998 年获江汉石油学院

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 年获西南石油学院管理科学与工

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1982 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

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海油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兼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

分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张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张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从公司获得任何薪酬。




                                 22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方中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方中先生为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方中先生为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方中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3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方中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方中先生,中国香港,1951 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任会长。方先生从事会计行业四十余载,为英

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2016 年 2 月至今,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审计委员会主席,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理事会成员。方先生现

时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和

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亦为于伦敦交易所上市

之 Worldsec Limited 的非执行董事。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方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方先生将就担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领取报酬每年人民

币 40 万元(税前),有关金额乃参考其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确定。




                                24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一)审议及选举程新生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程新生先生

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程新生先生为公司独立

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独立监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5
附件:



         独立监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程新生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监事。程

先生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天津财经大学管理

学博士学位且持有中国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 1993 年 3 月,程先生

曾为南开大学会计学系讲师及副教授,1994 年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

师考试,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自 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晋升为南开大学会计学系审计教研室主任。自 2001 年 9 月起,彼

留任南开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时从事公司治理研究。自 2002

年 9 月起,程先生担任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评价研

究室主任。自 2005 年 12 月起,程先生一直担任南开大学教授及博士

生导师。程先生曾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海油服

独立监事。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程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程先生将就担任本公司的独立监事职位领取报酬每年人民币 8 万

元(税前),有关金额乃参考其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确定。




                                26
             (二)审议及选举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邬汉明先生

为公司监事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其

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监事候选人邬汉明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7
附件:

           监事候选人邬汉明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邬汉明先生,中国国籍,1959 年 12 月出生,58 岁。大学本科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9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3 年进入中国

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平台公司工作;1987 年 8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

海石油北方船舶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并任该部门经理;2001 年 11 月

至 2002 年 10 月任中海石油船舶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

理;200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济师;2007 年 4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

裁、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

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兼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海油党组巡视组副组长。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邬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并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邬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本公司

监事从公司获得任何薪酬。




                                28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10%的内资股(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 股),即使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

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

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9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

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

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八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及二零一八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

之日,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

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0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10%的内资股(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 股),即使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

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

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份。


                                31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

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

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八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及二零一八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

之日,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

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