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08 公司简称:中海油服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海油服 601808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 288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姜萍 电话 010-84521685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9楼902室 电子信箱 cosl@cosl.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初 本报告期末比期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初增减(%) 总资产 72,768.1 73,935.6 73,857.3 -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966.2 34,559.1 34,554.9 -1.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调整后 调整前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3 396.9 396.0 不适用 营业收入 8,140.0 7,113.8 7,102.2 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0 -385.2 -369.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7.7 -610.1 -594.9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 -1.10 -1.06 增加0.01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完成购买中海油能源发展工程技术特普公司的地震数据处理业务,该 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受修订后的新准则影响,本表中对上年同期及本报告期初的数 据进行了重述。“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减(%)”均为与“调整 后”的数据比较结果。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1,57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的股份数量 (%) 数量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50.53 2,410,849,300 0 无 0 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其他 37.89 1,808,184,161 0 无 0 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87 136,920,373 0 无 0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63 29,883,000 0 无 0 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11 5,143,206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0.09 4,509,305 0 无 0 公司-嘉实新机遇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 其他 0.07 3,538,045 0 无 0 行-前海开源乐晟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0.06 2,683,926 0 无 0 公司-华夏兴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彭健龙 境内自然人 0.04 2,127,542 0 无 0 周儒华 境内自然人 0.04 1,965,147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 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 交易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 3 份总和(不包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2,000 股 H 股)。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 其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本公司沪股通股东账户的股 份总和。 3、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同属香港交易所的子公司外, 本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之间或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4、“前十名股东 持股情况”中,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 持股数量”2,410,849,300 中,含人民币普通股 2,410,847,3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2,000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16 油服 01 136449 2016 年 5 月 2019 年 5 2,000 3.14 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26 日 月 27 日 券(第一期)(品种一)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16 油服 02 136450 2016 年 5 月 2026 年 5 3,000 4.10 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26 日 月 27 日 券(第一期)(品种二)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16 油服 03 136766 2016 年 10 2021 年 10 2,100 3.08 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月 21 日 月 24 日 券(第二期)(品种一)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 16 油服 04 136767 2016 年 10 2023 年 10 2,900 3.35 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月 21 日 月 24 日 券(第二期)(品种二)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经重述) 资产负债率(%) 53.1 53.1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经重述)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81 4.41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国际油价缓慢回升并维持在相对稳定价位,但油田服务行业仍面临供过 于求的行业现状,服务价格受此影响仍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油田服务行业受油价影响有滞后性, 行业整体仍处于低谷上升期。集团本期内积极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进一步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继续推动技术发展,增进技术产品系列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果。经过努力, 上半年公司的装备中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船舶的作业量和使用率均有明显提高,技术板块 的工作量和收入也实现了较快的恢复。二零一八年上半年,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140.0 百 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1,026.2 百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3.3 百万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66.1 百万元。 钻井服务 集团钻井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6.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657.7百万元 增幅13.1%。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面对缓慢上行的油价,面对依然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集团一方面持续 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一方面主动出击国际市场,积极盘活设备资源,实现市场开拓战线前移, 成功取得多个服务合同。上半年公司自主投资建造的第六代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2” 在大连正式交付,进一步优化完善集团深水钻井高端装备梯队与国际竞争能力,截止目前已完成 首次远洋航行,到达作业地开始作业;“南海9号”上半年启动印尼半潜平台钻井服务合同;凭借 “海洋石油937”的良好品牌效应,成功为“COSLPower”赢得印尼作业机会;“COSLSeeker”已开 始执行西非喀麦隆和加蓬的钻井服务合同;“COSLGift”和“COSLStrike”斩获中东作业合同; “COSLConfidence”重启墨西哥钻井服务合同,并获得2,000天无可记录事件的奖状,“明星平台” 在墨西哥湾的旗杆作用继续得到保持和发扬;“COSLPioneer”开始执行为期一年的英国首次钻井 服务合同。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底,集团共运营、管理46座平台(包括34座自升式钻井平台、12座半潜 式平台)。其中24座在中国海域作业,11座在挪威、英国、墨西哥、印尼等国际地区作业,9座平 台正在待命。上半年集团钻井平台作业日数为5,166天,同比增加1,151天,增幅28.7%。平台日历 天使用率受待命天数减少的影响同比增加12.8个百分点至64.1%。 2018年上半年集团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情况如下表: 5 截至 截至 2018 年 2017 年 钻井服务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变化幅度 作业日数(天) 5,166 4,015 28.7% 自升式钻井平台 3,893 3,363 15.8% 半潜式钻井平台 1,273 652 95.2% 可用天使用率 66.9% 54.6% 增加 12.3 个百分点 自升式钻井平台 65.9% 59.1% 增加 6.8 个百分点 半潜式钻井平台 70.4% 39.3% 增加 31.1 个百分点 日历天使用率 64.1% 51.3% 增加 12.8 个百分点 自升式钻井平台 64.6% 57.6% 增加 7.0 个百分点 半潜式钻井平台 62.5% 32.7% 增加 29.8 个百分点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集团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 3,893 天,同比增加 530 天。半潜式 钻井平台作业 1,273 天,同比增加 621 天,主要原因是本期待命天数减少。 2018 年上半年集团钻井平台的平均日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平均日收入(万美元/日) 2018 年 2017 年 减量 减幅 自升式钻井平台 5.7 6.8 -1.1 -16.2% 半潜式钻井平台 14.6 18.8 -4.2 -22.3% 钻井平台小计 7.9 8.7 -0.8 -9.2% 注:(1)平均日收入=收入/作业日数; (2)2018年6月2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6166,2017年6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 6.7744。 油田技术服务 上半年集团油田技术服务主要业务线作业量持续增加,总体收入相应增加至人民币 3,403.5 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2,644.2 百万元增幅 28.7%。 集团上半年继续保持稳定的研发投入,全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持续提升技术盈利能力,不 断为客户创造价值。EFDT 地层动态测试仪突破探针双挂及精细泵抽新技术,作业时效大大提升, 超低渗储层作业能力显著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可实现无线远程遥控的深水水泥头在南海深 6 水井中首次成功应用;新型找堵水工艺亮相南海,完成我国海上首次过油管堵水作业,作业井含 水率由 92%降至 76% ;大通径一次多层充填工具首次应用于渤海 7 英寸套管防砂作业,缩短常规 作业周期 1/4;聚合物微球调驱技术在渤海油田继续扩大化应用,单井组平均增油 8,600 方。 油田技术服务业务上半年市场开拓成果丰硕。喜获米桑油田钻完井总包一体化服务合同;中 标印尼为期二年的增产服务合同和为期一年半的固井泵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印尼最大国家油公司 服务合同,成功开启第二次固井服务合作;收到印尼客户对钻完井液合同的续签,作业延长至 2020 年 3 月,同时在印尼市场获得新的钻完井液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中标印尼电缆测井和定向井服 务两个合同;中标国际市场大批量自研割缝筛管销售合同;此外,还新签署中东地区固井服务合 同。 船舶服务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集团船舶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9.1%至人民币 1,243.7 百万元。其 中,外租船舶实现收入人民币 236.5 百万元。 上半年,集团船舶板块通过在技术上有效创新与改造,降低成本,提高装备运维能力;在安 全管理上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本质安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船舶板块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在 保证国内主导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通过品牌价值在墨西哥海域又获得了新的服务合 同。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集团船舶服务业务的自有船队共作业 14,900 天,同比增加 1,494 天,日历天使用率同比增加 4.1 个百分点至 89.3%。主要原因是本期待命天减少使得油田守护船、 三用工作船工作量及使用率有所增加。此外,本期集团的外租船舶作业量也有所增加,共作业 4,666 天,同比增加 677 天。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截至 2018 年 2017 年 船舶服务(自有船队)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变化幅度 作业日数(天) 14,900 13,406 11.1% 油田守护船 7,071 6,016 17.5% 三用工作船 4,630 4,128 12.2% 平台供应船 2,165 2,062 5.0% 多用船 314 476 -34.0% 修井支持船 720 724 -0.6% 7 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 集团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86.6 百万元,同比减少人民币 185.2 百万元,减幅 27.6%,主要因本期新增多用户作业模式,使得采集业务收入减少(多用户作 业收入将在未来采集数据销售时确认)。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物探业务继续稳固国内海上采集市场,合作区块项目屡获中标,同时加 大对海上风电市场的持续关注;海外市场继续获得新突破,上半年成功签订孟加拉三维和加拿大 二维采集作业合同,并圆满完成加蓬北三维、缅甸三维、孟加拉三维和阿根廷二维项目;海底电 缆双源高效采集技术在蓬莱工区投产应用,采集效率提升 30%。 工作量方面,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根据市场形势调整作业安排,同时成功参与多用户 作业。上半年集团二维采集作业量为 16,091 公里,全部为执行国际市场的多用户作业;三维采集 工作量为 15,836 平方公里,其中三维多用户作业量为 5,593 平方公里;海缆作业量因效率提高增 加 50.0%至 285 平方公里。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截至 2018 年 2017 年 物探采集与工程勘察服务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变化幅度 二维 采集(公里) 16,091 0 100.0% 其中:多用户采集(公里) 16,091 0 100.0% 三维 采集(平方公里) 15,836 16,577 -4.5% 其中:多用户采集(平方公里) 5,593 0 100.0% 海底电缆(平方公里) 285 190 50.0%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此外,本集团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 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 8 称“财会 15 号文件”)编制。 收入 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 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集团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 政策参见本集团财务报告之附注四、21。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 执行当期期初(即 2018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参见本集团财务报告之附注四、26。 金融工具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 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 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 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 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 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 根据财政部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此,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该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计量和报 9 告本集团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集团财务报告之附注四、10。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 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 2018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影响详见本集团财务报告之附注四、26。 新准则影响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首次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资产、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见本集团财务报告之附注四、26。 财务报表的列报 在财会 15 号文件发布以前,本集团在财务报表中将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作为流动 资产单独列报,应付票据、应付利息作为流动负债单独列报,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作为非流动负债 单独列报,研发费用未单独列报。在财会 15 号文件发布以后,本集团已根据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 工具准则及财会 15 号文件规定的项目进行列报。除此以外,应收票据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列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应付票据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列报,应付利息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在“长期应付款”项目列报, 研发费用作为单独科目在利润表中列报。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除与新收入准则及新金融准则相关项目的列报按照相关准则的规 定执行外,本集团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