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H股公告2019-01-25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 華 人民 共 和國 註冊 成 立 的股 份 有限 公司 )
( 股 份 代 號 : 2883)
公告
須予披露的交易
購買理財產品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3 月 20 日的公告,內容關於本公司購買工商銀行理財產品。如公告所述,
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曾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以自有資金人
民幣 9 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3 月 20 日的公告,內容關於本公司認購工銀瑞信貨幣基金產品。如公告
所述,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曾與工銀瑞信、興業銀行訂立工銀瑞信歷史理財協議,以自有資
金人民幣 2 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1月10日的公告,內容關於本公司購買工商銀行理財產品。如公告所述,於
2019年1月9日,本公司曾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以自有資金人民幣5億
元購買理財產品。
於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商銀行理財協議。根據工商銀行理財協定,
本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人民幣14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工商銀行理財協議及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均由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銀瑞信歷史
理財協議由本公司與工銀瑞信訂立。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是工商銀行的一家支行,工銀瑞信是工商
銀行的一家附屬公司。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23條,該等交易應當合併計算。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經合併計算的理財協議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14.07條)有一項
或以上超過5%,但全部均低於25%,因此該等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
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1
背景
本公司是全球最具規模的綜合型油田服務供應商之一,服務貫穿石油及天然氣勘探、開發及生產的各個階
段。
工商銀行是一家中國大型商業銀行,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是工商銀行的一家支行。
工銀瑞信是一家由工商銀行和瑞士信貸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工商銀行及瑞士信貸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股80%及20%。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3 月 20 日的公告,內容關於本公司購買工商銀行理財產品。如公告所述,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曾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以自有資金人民幣 9
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3 月 20 日的公告,內容關於本公司認購工銀瑞信貨幣基金產品。如公告所述,
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曾與工銀瑞信、興業銀行訂立工銀瑞信歷史理財協議,以自有資金人民幣 2
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1月10日的公告,內容關於本公司購買工商銀行理財產品。如公告所述,於2019
年1月9日,本公司曾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以自有資金人民幣5億元購買
理財產品。
於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商銀行理財協議。根據工商銀行理財協議,本
公司同意以自有資金人民幣14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工商銀行理財協議
訂約方: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
據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工商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
者為本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19年1月23日
產品名稱: 中國工商銀行掛鈎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19年
第15期A款
購買額度: 人民幣14億元(已購買人民幣14億元)
產品期限: 112天(期限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5月15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2
產品風險水準(銀行內部 無風險或風險極低
風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 4.3%
收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均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
工商銀行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
協議一:
訂約方: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
據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工商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
者為本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19年1月9日
產品名稱: 中國工商銀行掛鈎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19年
第5期A款
購買額度: 人民幣5億元(已購買人民幣5億元)
產品期限: 126天(期限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5月15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準(銀行內部 無風險或風險極低
風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 4.45%
收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均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
協議二:
訂約方: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
據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工商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
者為本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18年3月14日
產品名稱: 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18年第26期B款
3
購買額度: 人民幣9億元(已購買人民幣9億元)
產品期限: 180天(期限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9月10日)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水準(銀行內部 無風險或風險極低
風險評級):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 5%
收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均無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工銀瑞信歷史理財協議
訂約方: 本公司作為投資者
工銀瑞信作為基金管理人
興業銀行作為基金託管人
據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工銀瑞信、興業銀行及其最
終實益擁有者為本集團及本集團之關連人士以外之獨立第三方
日期: 2018年3月14日
產品名稱: 如意貨幣B(003753)
購買額度: 人民幣2億元(已購買人民幣2億元)
產品期限: 不定期
收益類型: 隨市場浮動
產品風險水準: 無風險或風險極低
本公司預期的產品年化 根據目前市場情況預期年化收益率2.9%-3.5%
收益率:
提前終止或贖回權: 本公司有提前贖回權,工銀瑞信無提前終止權
工銀瑞信歷史理財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協商後釐定。
訂立理財協議的背景及理由以及其對本公司的益處
4
本公司堅持以確保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為前提,通過對階段性閒置資金的合理、有效運作,提升本公司整體
資金收益。該等理財協議的預期收益受風險因素影響很小,但是本公司可以獲得較中國之商業銀行提供之
定期存款利率為高的回報。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理財協議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屬公平合理,在本集團的日
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並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香港上市規則涵義
工商銀行理財協議及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均由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訂立,工銀瑞信歷史理財
協議由本公司與工銀瑞信訂立。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是工商銀行的一家支行,工銀瑞信是工商銀行的一
家附屬公司。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23條,該等交易應當合併計算。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經合併計算的理財協議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14.07條)有一項或以
上超過5%,但全部均低於25%,因此該等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項下之
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理財協定及理財協定項下的交易不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表述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一間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 A 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而其 H 股於香
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工商銀行」 指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于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為中國的持牌銀行;
「工銀瑞信」 指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間于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
司;
「工銀瑞信歷史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工銀瑞信及興業銀行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訂立的工銀瑞
信如意貨幣市場基金合同;
「工商銀行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於 2019 年 1 月 23 日訂立的中國
工商銀行掛鈎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說明
書、風險揭示函、中國工商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申請書及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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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 指 本公司與工商銀行廊坊燕郊支行於 2019 年 1 月 9 日及/或 2018
年 3 月 14 日訂立的中國工商銀行掛鈎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
幣結構性存款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函、中國工商銀行結構性存
款業務申請書及確認書;
「興業銀行」 指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為中國的持牌銀行;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理財協議」 指 工商銀行理財協議、工商銀行歷史理財協議及工銀瑞信歷史理財
協議的合稱。
承董事會命
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姜萍
公司秘書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為 齊 美 勝 先 生( 董 事 長 )及 曹 樹 杰 先 生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孟 軍 先 生
及張武奎先生,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羅康平先生、方中先生及王桂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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