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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2019-04-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资料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河北燕郊




                   1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目录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3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审计报告 .......................................................................................................... 3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 5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 6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 7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 9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
 的议案 ................................................................................................................ 11
          议案九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
          议案十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6
                   审议及选举齐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16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
                   审议及选举王桂壎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9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21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21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23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23




                                                              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18 年年度报告》第十四节“财务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集团 2018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88,671,982 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70,802,32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经

重述)人民币 15,249,328,236 元,减去 2018 年度派发的 2017 年度股

利人民币 286,295,520 元,截至 2018 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15,033,835,040 元。集团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71,59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 元(含税)。

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4,011,440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人民币 14,699,823,600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 2017 年度法定公积金

累计额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不再提取。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

油服二零一八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董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监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6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

               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

司 2019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

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

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建议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时期间,为本公司及若干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

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 亿元的授信担保,最高

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40 亿元的履约担保,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25 亿元的第三方履约担保。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及 公 司 网 站

(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

                 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

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本

公司 H 股总数 2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b) 受限于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相关证交所的规则,授权董

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i) 决定发行价、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

承配人及所得款项用途及是否向现有股东发行股份;

    (ii) 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

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iii)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签署和递交与发行有关

的法定文件,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iv) 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

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9
   (i) 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发行 H 股,而该等发行计划可能需要在相

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的 10%的内资股(A 股)股

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 股),即使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

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

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

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11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

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

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九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及二零一九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

之日,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

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
                            议案九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原条款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

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

(限天津分公司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

开发及开采提供服务;岩土工程和软基处理、水下遥控机械作业、管

道检测与维修、定位导航、测绘服务、数据处理与解释、油气井钻凿、

完井、伽玛测井、油气井测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泥浆配制、井

壁射孔、岩芯取样、定向井工程、井下作业、油气井修理、油井增产

施工、井底防砂、起下油套管、过滤及井下事故处理服务;上述服务

相关的设备、工具、仪器、管材的检验、维修、租赁和销售业务;泥

                                13
浆、固井水泥添加剂、油田化学添加剂、专用工具、机电产品、仪器

仪表、油气井射孔器材的研制;承包境外工程项目;机电、通讯、化

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为油田的勘探、开

发、生产提供船舶服务、起锚作业、设备、设施、维修、装卸和其他

劳务服务;船舶、机械、电子设备的配件的销售。

    公司根据国内和国际市场趋势,国内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自身发

展能力和业绩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可适时

调整投资方针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在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设立分支

机构和办事处(不论是否全资拥有)。

    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

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

(限天津分公司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

开发及开采提供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软基处理、水下遥控机

械作业、管道检测与维修、定位导航、测绘服务、数据处理与解释、

油气井钻凿、完井、伽玛测井、油气井测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

泥浆配制、井壁射孔、岩芯取样、定向井工程、井下作业、油气井修

理、油井增产施工、井底防砂、起下油套管、过滤及井下事故处理服

务;上述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仪器、管材的检验、维修、租赁和

销售业务;泥浆、固井水泥添加剂、油田化学添加剂、专用工具、机

                              14
电产品、仪器仪表、油气井射孔器材的研制;承包境外工程项目;机

电、通讯、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为油

田的勘探、开发、生产提供船舶服务、起锚作业、设备、设施、维修、

装卸和其他劳务服务;船舶、机械、电子设备的配件的销售;环保工

程服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租赁、销售;环保工艺设计;环保作

业场站建设和环保作业服务;安全/技能和技术培训。

    公司根据国内和国际市场趋势,国内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自身发

展能力和业绩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可适时

调整投资方针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在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设立分支

机构和办事处(不论是否全资拥有)。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5
                            议案十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齐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齐美胜先生

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续任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

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齐美胜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任期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齐美胜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6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齐美胜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齐美胜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海油服董事长、执

行董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钻井工程专业学士,并于 2013 年获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学位。1991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齐

先生先后在南海西部钻井公司和中海石油南方钻井公司任甲板工、钻

工、井架工、副司钻、司钻、钻井队长、高级队长;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中海石油南方钻井公司南海二号代理平台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南海六号平台经

理;2004 年 12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安全总

监;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总经理

助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副总

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钻井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中

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总裁助理;2009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

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中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首席执行官;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中海油服副总裁;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海油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中海油服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8 年 3 月起任中海

油服董事长、执行董事。齐先生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拥有逾 27 年的

                               17
工作经验。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齐美胜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

为三年。齐先生的年度酬金将根据公司章程,经考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按其职权范围提供的推荐建议,并计及(其中包括)其职务

及职责后确定。




                              18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王桂壎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桂壎先生

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续任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

的职务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桂壎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桂壎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桂壎先生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王桂壎先生,中国香港,1951 年出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授的文学学士

学位及伦敦大学颁授的法律学士学位。王先生现时为中国国际海运集

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有

限公司及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曾于两所国

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主理合伙人达十五年。在此之前,王先生曾任

职于香港特区政府的地政总署、律政司及立法会共达十年。王先生于

二零一一年至一八年间分别获委任为香港机场管理局、医院管理局及

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成员。王先生为前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王先

生现时为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其中一名副主席、香港版权审裁处主席,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以及香港律师会及环太平洋律师会前任

会长。王先生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树仁

大学担任名誉讲师、校外评核委员及教授。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王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王先生将就担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领取报酬每年人民

币 40 万元(税前),有关金额乃参考其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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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10%的内资股(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 股),即使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

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

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21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九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及二零一九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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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10%的内资股(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内资股(A 股),即使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内资股(A 股)

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

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1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一九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及二零一九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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