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9 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修订 2017-2019 年框 架协议中 2019 年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签署《综合服务框 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 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 2019 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