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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中海油服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2021-04-1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河北燕郊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3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审计报告 .......................................................................................................... 3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 5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 6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
    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 7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及公司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 10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
    的议案 ................................................................................................................ 12
            议案九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审议及选举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17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17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19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19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四节“财务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集团 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718,315,604 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703,186,7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人民币 17,196,349,188 元,减去 2020 年度派发的 2019 年度股利人

民 币 763,454,720 元 , 扣 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未 分 配 利 润 金 额

16,202,785 元,截至 2020 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119,878,393 元。集团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71,59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 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811,170,640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人 民 币

18,308,707,753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

油服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董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监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6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及境外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

议案。公司拟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公司 2021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及公司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

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建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时期间: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

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

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

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40 亿元(人民币肆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

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

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

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

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8
过等值人民币 150 亿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

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其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

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

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

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

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具体担保限

额由公司视各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不含第三方公司)范围内,将

担保金额用于除上述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外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融资性担保、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等。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

                 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

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本

公司 H 股总数 2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b) 受限于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相关证交所的规则,授权董

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i) 决定发行价、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

承配人及所得款项用途及是否向现有股东发行股份;

    (ii) 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

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iii)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签署和递交与发行有关

的法定文件,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iv) 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

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10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发行 H 股,而该等发行计划可能需要在相

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的 10%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 A

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12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3
                           议案九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方中先生将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因任期届满六年而退任,公司须

考虑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审议通

过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接任方中先生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如获股东大会批准)。现提请股东

大会选举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1 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海油服独立董事提名

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4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赵丽娟女士,中国香港,1960 年出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赵女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得经济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并

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女士为香港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

并为现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专家、中华海联会理

事、广东省妇联执委,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司库。赵女士于 2001

至 2006 年期间任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中国香港)分会会长, 2013

年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 2017 年 1 月起任香港政府之妇女事务

委员会成员,2009 至 2018 年亦曾分别担任平等机会委员会及能源咨

询委员会成员。

    赵女士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担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6 年至 2019 年期间于香港上市公司之冯氏集团旗下分别担任高级

副总裁、华东区首席代表、及顾问。2000 年至 2005 年任职香港联交

所上市公司天地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0500)的营运总裁,2000 年之前曾任香港加德士有限公司的

大中华高级项目经理。赵女士分别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汇景控股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8)、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

及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8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同

时也担任深圳 A 股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

                                15
票代码:00245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起担任南洋商业银行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女士于 2013 年获香港政府颁授荣誉勋章,于 2014 年获颁“杰

出专业女性”大奖,并荣获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杰出校友”殊荣,于

2017 年获香港商报“杰出商界女领袖”奖。赵女士于 2017 年获香港

特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于 2018 年获颁新界太平绅士。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赵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赵女士将就担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领取报酬每年人民

币 40 万元(税前),有关金额乃参考其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确定。




                                16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的 10%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 A

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17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8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的 10%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 A

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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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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