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中海油服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2021-04-1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河北燕郊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议案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3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审计报告 .......................................................................................................... 3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 5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 6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
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 7
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及公司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 10
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
的议案 ................................................................................................................ 12
议案九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审议及选举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17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17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 19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
............................................................................................................................ 19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审计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四节“财务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议案二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集团 2020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718,315,604 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703,186,7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人民币 17,196,349,188 元,减去 2020 年度派发的 2019 年度股利人
民 币 763,454,720 元 , 扣 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未 分 配 利 润 金 额
16,202,785 元,截至 2020 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119,878,393 元。集团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71,59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 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811,170,640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人 民 币
18,308,707,753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议案三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
油服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董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议案四
审议及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监事会报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6
议案五
审议及批准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及境外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
议案。公司拟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确定公司 2021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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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审议及批准为所属公司及公司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
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建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时期间: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
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
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
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40 亿元(人民币肆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
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
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
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
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8
过等值人民币 150 亿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
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其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
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
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
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
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具体担保限
额由公司视各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不含第三方公司)范围内,将
担保金额用于除上述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外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融资性担保、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等。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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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可在相关期间增发不超过已发行的 H 股
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 20%的 H 股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a)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
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本
公司 H 股总数 20%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b) 受限于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相关证交所的规则,授权董
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i) 决定发行价、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
承配人及所得款项用途及是否向现有股东发行股份;
(ii) 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
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
(iii)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签署和递交与发行有关
的法定文件,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iv) 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
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10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发行 H 股,而该等发行计划可能需要在相
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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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的 10%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 A
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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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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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及选举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方中先生将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因任期届满六年而退任,公司须
考虑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审议通
过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接任方中先生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如获股东大会批准)。现提请股东
大会选举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
服 2021 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海油服独立董事提名
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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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赵丽娟女士简历及薪酬建议情况
赵丽娟女士,中国香港,1960 年出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赵女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得经济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并
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女士为香港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
并为现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专家、中华海联会理
事、广东省妇联执委,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司库。赵女士于 2001
至 2006 年期间任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中国香港)分会会长, 2013
年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 2017 年 1 月起任香港政府之妇女事务
委员会成员,2009 至 2018 年亦曾分别担任平等机会委员会及能源咨
询委员会成员。
赵女士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担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6 年至 2019 年期间于香港上市公司之冯氏集团旗下分别担任高级
副总裁、华东区首席代表、及顾问。2000 年至 2005 年任职香港联交
所上市公司天地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0500)的营运总裁,2000 年之前曾任香港加德士有限公司的
大中华高级项目经理。赵女士分别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汇景控股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8)、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
及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8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同
时也担任深圳 A 股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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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代码:00245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起担任南洋商业银行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女士于 2013 年获香港政府颁授荣誉勋章,于 2014 年获颁“杰
出专业女性”大奖,并荣获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杰出校友”殊荣,于
2017 年获香港商报“杰出商界女领袖”奖。赵女士于 2017 年获香港
特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于 2018 年获颁新界太平绅士。
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赵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
年。赵女士将就担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领取报酬每年人民
币 40 万元(税前),有关金额乃参考其于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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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的 10%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 A
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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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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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类别股东会
议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的 H 股股票回购权的议案,现提请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包括:
(1)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A 股的 10%的 A 股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 A
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 A
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 A 股股东或 H 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
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 H 股 10%的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 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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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 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
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
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二零二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
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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