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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油服:中海油服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良
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2021 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谨慎、认真、勤勉、
诚信履职尽职,积极发挥作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发展战略规划的不断推进实施,为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本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名,分别为王桂壎先生、林伯强先生及赵丽娟女士,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人数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
况如下:
    王桂壎先生,中国香港,1951 年出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中海油服独立
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授的文学学士学位及伦敦大学颁授的法律
学士学位。王先生现时为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及新创建集
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曾于两所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主理合伙
人达十五年。在此之前,王先生曾任职于香港特区政府的地政总署、律政司及立法
会共达十年。王先生于 2011 至 2018 年间分别获委任为香港机场管理局、医院管理
局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成员。王先生为前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现时为香港税
务上诉委员会主席、香港版权审裁处前主席,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以及香
港律师会及环太平洋律师会前任会长。王先生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
市大学及香港树仁大学担任名誉讲师、校外评核委员及教授。王先生自 2015 年至 2021
年 5 月担任法朗克律师行香港分行主理人,自 2021 年 6 月担任王桂壎律师行主理人,
自 2016 年 5 月担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伯强先生,美国国籍,1957 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是美
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现任厦门大
学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际
能源经济学术刊物(Energy Economics)主编,国家能源委员会能源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价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华社特聘经济分
析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观察员、达沃斯经济论坛能源引领者委员会执行委员。
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5 月起担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丽娟女士,中国香港,1960 年出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中海油服独立非
执行董事。赵女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得经济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并于
香港中文大学取得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女士为香港注册会计师、中国注
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并为现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财
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专家、中华海联会理事、广东省妇联执委,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
董会司库。赵女士于 2001 至 2006 年期间任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中国香港)分
会会长,2013 年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2017 年 1 月起任香港政府之妇女事务委
员会成员,2009 至 2018 年亦曾分别担任平等机会委员会及能源咨询委员会成员。赵
女士于 2013 年获香港政府颁授荣誉勋章,于 2014 年获颁“杰出专业女性”大奖,
并荣获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杰出校友”殊荣,于 2017 年获香港商报“杰出商界女领
袖”奖。赵女士于 2017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于 2018 年获颁新界太平
绅士。
    赵女士 2006 年至 2019 年期间于香港上市公司之冯氏集团旗下分别担任高级副
总裁、华东区首席代表及顾问。2000 年至 2005 年任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天地数码
(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00)的营运总裁,
2000 年之前曾任香港加德士有限公司的大中华高级项目经理。赵女士分别担任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汇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8)、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1756)及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89)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同时也担任深圳 A 股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45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起担任南洋商业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6 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
行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在
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符合有关监管
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了作为董事的勤勉责任和注意责任,并向公司
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尤其是在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审查、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风险管理等方面。独立
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公司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1、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 5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
了全部会议,亲自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任期内
                 董事                                                 亲自出席率
                                    召开的会议次数
                 方中                       2/2                         100%
               赵丽娟                       2/3                        66.67%
               王桂壎                       5/5                         100%
               林伯强                       5/5                         100%


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方中先生于 2021 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离任,赵丽娟女士获选为公司新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并接任方中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2021 年 12 月 29 日董事会年度第五次会议,独立非执
行董事赵丽娟女士因其它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桂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021 年度,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共召开 10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平均亲自出席率达 100%。亲自出席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任期内召开的会议
次数)列示如下:
                                                           薪酬与考核
            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亲自出席率
                                                              委员会

            方中              2/2            不适用             1/1             100%

           赵丽娟             2/2            不适用             1/1             100%

           王桂壎             4/4              4/4              2/2             100%
         林伯强             4/4          4/4           2/2             100%



   2021 年度,本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亲自出席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任期内召开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董事           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率

                    方中              0/3                 0%

                   赵丽娟             1/1                100%

                   王桂壎             4/4                100%

                   林伯强             4/4                100%



    2、审议议案情况



          会议                                     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含计提资产减
                             值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3 日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度第一次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
         会议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度第二次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会议

   2021 年 8 月 24 日        1、审议公司 2021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度第三次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中期业绩披露的议案;
         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中期内控内审工作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度第四次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会议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会议                                 审议的事项

     2021 年 3 月 23 日       1.审议关于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年度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7 日       1.审议关于选举赵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为公
提名委员会年度第二次会议      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1. 审议关于提名刘宗昭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4 日
                              2、审议关于聘任刘小刚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提名委员会年度第三次会议
                              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审议关于提名董事人选的议案(提名余峰先生为公
                              司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武文来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
提名委员会年度第四次会议      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会议                                 审议的事项

     2021 年 3 月 23 日
                               1、审议公司高管层 2020 年薪酬披露及 2021 年绩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第一次   考核指标设定的议案
          会议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听取关于 2021 年管理层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第二次    汇报
          会议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会议                                审议的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含计提
                       资产减值事项)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及公司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

                       5、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
                       治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4 日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年度第一次会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 H 股增发权的
                       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0%的 A 股和 10%
                       的 H 股回购权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管理层绩效考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董事会年度第二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为公司
                       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中期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宗昭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侯选人的
  2021 年 8 月 25 日
                       议案。
董事会年度第三次会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小刚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董事会年度第四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人选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发行美元债券
 董事会年度第五次会议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对外
担保情况的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3、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就董事会议案及本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进行的专项沟通会,保持与审计师的独立联系,关注和追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此外,
独立董事还积极参与培训活动。6 月,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专题培训”培训;12 月,参加了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公
司治理”培训。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提高公司质量等方面有了更深入
全面的认识和把握,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履职所需要
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公司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询问了 2020 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对年度日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这些交
易是本公司与关联人士或他们各自的关联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
立的,条款对于独立股东整体而言公平合理,并认为这些交易按照《综合服务框架
协议》及《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执行,年度总值不超过每类关联交易协定的有关
年度限额或经修订限额。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属实。
没有发现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或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资金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核和监督,公司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履行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程序,遵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新聘任 3 名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提
名以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理由充分、恰
当,同意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现金分红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前进行了审核和讨论,分配方式和比
例符合相关规定,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建议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项分配预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
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
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并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持续有效
的。
   (十一)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三个委员会。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分
属领域的事项进行了审议。2021 年内,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共召开 4 次审计委
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和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运作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工作规则和细则。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风险管控,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
覆盖率,加强疫情传播背景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有效执行。
       四、综合评价
    独立董事认为在 2021 年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不受本公司主
要股东或者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够保持形
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围绕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王桂壎
                                                                 林伯强
                                                                 赵丽娟
                                                      2022 年 3 月 24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