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1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沪高速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京沪高速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并与管理层进行了讨论,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基于铁
路行业的特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行业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
字页)
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14 日
(双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林义相
2020 年 4 月 14 日
(双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肆侧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