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0-00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关于核准京沪高
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885 号)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85,63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
行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4,282,085.4611 万 元 增 加 至
4,910,648.4611 万元。
根据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且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公司
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
款作出相应的修改,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及上述授权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
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对《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将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6,285,630,000 股,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2.将原《公司章程》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10,648.4611 万元。
3.将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
为普通股。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4,910,648.461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
2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