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2020-04-3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黄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沪高速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京沪高速铁
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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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畔沁城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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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