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9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沪高速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京沪高速铁
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并与管理层进行了讨论,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是由于铁路运输“全程全网”、统
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所产生的,通过协议约定,按照实际
发生的计费工作量和对应的清算单价相互进行结算,定价原
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少化
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6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 一奥卿一
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6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二侧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6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厂
妙
魔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