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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与国际集团的关联交易、与中远海运的关联交
易、与宝武集团的关联交易、与久事集团的关联交易、与浙江交投的

关联交易、与国泰君安的关联交易和与招商证券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

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
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九项议案,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80 亿元,给予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66 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
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100 亿元,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40 亿元,给予浙江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投”)及其关联企业主体授
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20.3 亿元,给予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 49.6 亿元,给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97

亿元,给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体授
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70 亿元,给予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主体授信、非保本理
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21 亿元。
    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其中,周磊董事因
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黄坚董事因
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张春花董事因
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阮丽雅董
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孙铮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东方航空集
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在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其中《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际集团与其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资经营”)、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资管”)
为本行合并第一大股东,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
的本行关联方。
    中远海运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中远海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和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远租赁”)为中远海运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为持有本行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宝武集团为宝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宝武集团、
宝钢股份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其余受信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基金”)为宝钢
股份关联企业,为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久事集团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既是银保监定义
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浙江交投为本行主要股东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沪杭甬”)的母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
证券”)为沪杭甬的子公司,浙江交投和浙商证券既是银保监定义的
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东航集团为本行主要股东久事集团的联营企业,是银保监定义的
本行关联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
的控股股东为东航集团,且本行独立董事孙铮任中国东航的独立董事,

中国东航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本行董事周磊于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国泰君安董事一职,国泰君
安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本行董事周磊任招商证券董事一职,招商证券既是银保监定义的
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本行独立董事孙铮任兴业证券独立董事一职,兴业证券既是银保
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际集团
    国际集团成立于 2000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俞北华,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经营范围
包括: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
研究,社会经济咨询。国际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
国际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 2,466.84 亿元,净资产 1,681.70 亿元,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0 亿元,净利润 120.67 亿元。
    国资经营成立于 1999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周磊,注册资本
55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 1 号 1 幢,经营范围

包括:实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
管、债务重组、产权经纪、房地产中介、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及与经
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与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业务相关的担保。国

资经营控股股东为国际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国资经营总资产 875.87 亿元,净资产 533.04 亿元,全年实现
收入 3.30 亿元,净利润 43.26 亿元。

    国际资管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为邓伟利,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3 楼 C 区,经
营范围包括:开展各种境内外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企业管
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国
际资管控股股东为国际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上海国际资管合并口径总资产 189.36 亿元,净资产 96.33 亿
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3 亿元,净利润 17.27 亿元。
    2.中远海运
    中远海运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许立荣,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
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
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
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权投资基金。中远海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中远
海运合并口径总资产 8,498.89 亿元,净资产 3,106.89 亿元,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 3,311.69 亿元,净利润 219.33 亿元。
    中远海发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大雄,注册资本
1160,812.5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贸大

厦 A-538 室,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
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箱班轮运输),
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租赁,自有集装箱、自用船舶买卖;

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散货船除外)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和船舶检修、
保养、买卖、租赁、营运、资产管理及其他船舶管理服务。中远海发
控股股东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远海运,实际
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中远海发合并口径总资产
1,460 亿元,净资产 244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0 亿元,净利润
21 亿元。
    中远租赁成立于 2013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陈易明,注册资本
555,497.7136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
路 450 号 3E 室,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
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中远租赁的控股股东为
中远海发,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中远租赁
合并口径总资产 367.28 亿元,净资产 54.02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
入 27.38 亿元,净利润 3.66 亿元。
    3.宝武集团
    宝武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1 月,法定代表人陈德荣,注册资本为
5,279,110.1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
道 1859 号,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

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宝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
资委。截至 2020 年末,宝武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 10140.71 亿元,净
资产 4812.90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737.39 亿元,净利润 387.26

亿元。
    宝钢股份成立于 2000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邹继新,注册资本
2,226,936.256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经营

范围包括: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
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
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
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路货物
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工程招标
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 煤炭,燃料油,化学危
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安检,化工原料及产品
的生产和销售。宝钢股份控股股东为宝武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末,宝钢股份合并口径总资产 3,562.25 亿元,净资产 1,997.43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836.74 亿元,净利润 139.85 亿元。
    华宝基金成立于 2003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 XIAOYI HELEN HUANG,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经营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
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华宝基
金控股股东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华宝基金资
产管理规模合计 2,947.06 亿元。
    4.久事集团

    久事集团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为过剑飞,注册资本
6,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经营范
围包括: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

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
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久事集
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久事

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 5891.88 亿元,净资产 3750.48 亿元,全年实现
营业收入 148.1 亿元,净利润-98.27 亿元。
    5.浙江交投
    浙江交投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俞志宏,注册资本
3,16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经营范围
包括: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
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
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
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
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截至 2020 年末,浙江
交投合并口径总资产 5948.94 亿元,净资产 1886.11 亿元,全年实现
营业收入 1943.61 亿元,净利润 86.28 亿元。
    浙商证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吴承根,注册资本
387,816.8795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经营范围为经营证券业务。浙商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上三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交投。截至 2020 年末,浙商证券合并
口径总资产 910.9 亿元,净资产 193.49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6.37 亿元,净利润 16.27 亿元。
    6.东航集团
    东航集团立于 1986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刘绍勇,注册资本

2,528,714.9035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虹桥路 2550 号,经营范围
为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
国有股权。东航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截至 2020 年末,东航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 3815.94 亿
元,净资产 1145.41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38.78 亿元,净利润
-63.83 亿元。
    中国东航成立于 1995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刘绍勇,注册资本为
1,637,950.9203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
道 66 号,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
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
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
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
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
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中
国东航控股股东为东航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中国东航合并口径总资产 2824.08 亿元,净资产 569.12 亿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86.39 亿元,净利润-125.54 亿元。
    7.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成立于 1999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贺青,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 618 号,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
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泰

君安控股股东为国资经营,实际控制人为国际集团。截至 2020 年末,
国泰君安合并口径总资产 7028.99 亿元,净资产 1462.38 亿元,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 352 亿元,净利润 117.37 亿元。

    8.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霍达,注册资本
869,652.6806 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劵;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招商证券的控股股
东为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截至 2020 年末,招商证券合并口径总资产 4997.27 亿元,净资
产 1058.25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42.78 亿元,净利润 95.04 亿
元。
    9.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成立于 2000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杨华辉,注册资本
669,667.1674 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经营范围包
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
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兴业证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福

建省财政厅。截至 2020 年末,兴业证券合并口径总资产 1810.2 亿元,
净资产 408.35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75.8 亿元,净利润 45.84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公司
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给予国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80 亿元,给予
中远海运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66 亿元,给予宝武集团及其关联企
业统一授信 100 亿元,给予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40 亿元,
给予浙江交投及其关联企业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
人主体额度合计 20.3 亿元,给予东航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授信 49.6 亿
元,给予国泰君安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
度合计 97 亿元,给予招商证券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
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70 亿元,给予兴业证券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
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21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
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
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
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