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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9-1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2021 年 9 月   上海


www.srcb.com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行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
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权利。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本行授信逾期或
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其表决权应
当受到限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被邀请的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外,本行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本行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
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八、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
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九、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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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后,可进行会议投票表决。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
    十、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
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十一、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
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
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十二、本行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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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30
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2451 号格林东方酒店 2 楼上海厅
主 持:徐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1. 审议《关于选举王娟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
   7. 审议《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终止会议登记,同时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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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一:
        关于选举王娟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提名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吴琨宗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任本行董事
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行
《董事管理办法》和《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宝
钢股份提名王娟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王娟女士简历如下:
    王娟,女,1972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
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曾任宝钢股份经营财务部部长、
宝钢集团资产管理总监、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宝
钢股份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主任、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财务部资产组综
合主管、宝钢股份财务部资产管理室主任、宝钢股份计划财务部财会
处资金组综合主管。
    经本行初审,王娟女士具有良好的经济从业记录,具备担任金融
机构董事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及能力,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章程、
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
本行董事的情形。
    王娟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除因担任宝钢股份高
级管理人员成为本行关联人以外,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现提请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娟女士为本行非执行
董事。王娟女士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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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须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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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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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二:
       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额度 80 亿元(存量授信额
度 50 亿元),其中集团本部授信 23 亿元,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 53
亿元,平行基金上海国方母基金一期私募股权投资额度 4 亿元,授信
有效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债、债
券承销(包销)、私募股权投资等。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本次申请

             1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4.3

             2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3.3
             3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
             4     平行基金上海国方母基金一期私募股权               4
                   预留额度                                   17.1
                                  合计                             80

    国际集团与其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资经营”)、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资管”)
为本行合并第一大股东,既是银保监定义的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关
联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统一
授信额度 80 亿元,占全行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的 8.59%,占全行净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
股东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元)的 10.36%,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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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关联交易和证监定义下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国际集团成立于 2000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俞北华,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经营范围
包括: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
研究,社会经济咨询。国际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截至 2020 年
末,国际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 2466.84 亿元,净资产 1681.70 亿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10 亿元,净利润 120.67 亿元。国际集团最新外
部评级为 AAA。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
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国际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
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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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三:
    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远海运”)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66 亿元(存量授信额
度 44.26 亿元),授信有效期 1 年,其中,集团本部授信额度 21 亿
元,集团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 45 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债、项目贷款等。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授信金额
             1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5.3
             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3
             3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4.68
             4      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1.46
             5      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1.84
             6      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5
             7      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3.57
             8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0.3
                    预留额度                                         36.55
                                    合计                               66

    根据本行最新一期的关联方名单,中远海运为持有本行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中远海发和中远租赁为中远海运控制或可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均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
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给予中远海运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66 亿元,占全行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
的 7.086%,占全行净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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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元)的 8.55%,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
交易和证监定义下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远海运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许立荣,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
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
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
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权投资基金。中远海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中远
海运合并口径总资产 8,498.89 亿元,净资产 3,106.89 亿元,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 3311.69 亿元,实现净利润 219.33 亿元。中远海运外部
评级 AAA。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中远海运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
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中远海运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
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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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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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四:
    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100 亿元(存量授信额
度 84.94 亿元),其中集团本部授信 10 亿元,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
90 亿元,授信有效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债、非法人交易额度、非法人投资额度等。相关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审批额度

             1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3

             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2.3

             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4     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9
             5     上海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95

             6     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预留额度                                        24.86

                              合计                                   100

    截至 2020 年末,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
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宝武集团为本行主要股东宝钢
股份的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宝钢股份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
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宝基金”)为宝钢股份关联企业,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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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相关规定,本次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统一授信
100 亿元,占全行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
的 10.74%,占全行净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
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元)的 12.95%,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
交易和证监定义下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宝武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1 月,法定代表人陈德荣,注册资本为
5,279,110.1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
道 1859 号,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
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宝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
资委。截至 2020 年末,宝武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 10140.71 亿元,净
资产 4812.90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737.39 亿元,净利润 387.26
亿元。宝武集团最新外部评级为 AAA。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宝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
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宝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
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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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五:
       关于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40 亿元(存量授信额度
12.3 亿元),其中,集团本部授信额度 15 亿元,集团下属子公司授
信额度 25 亿元,授信有效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信用债等。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授信金额
          1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10.3
                   预留额度                                          29.7
                                    合计                              40

    截至 2020 年末,久事集团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既是银保监定义的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本
次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 40 亿元,
占全行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的 4.29%,
占全行净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元)的 5.18%,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交易和证监定
义下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
    二、关联方介绍
    久事集团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过剑飞,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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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经营范
围包括: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
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
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久事集
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截至 2020 年末,久事
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 5891.88 亿元,所有者权益 3750.48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8.1 亿元,净利润-98.27 亿元。久事集团最新外
部评级 AAA。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
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
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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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六:
  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太平保险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额度 40 亿元(存
量授信额度 63 亿元),其中,太平保险集团授信额度 8 亿元,太平石
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 10 亿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 4 亿元,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8 亿元,授信有
效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
置、非法人主体产品户交易和投资等。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授信金额
             1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2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0
             3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4
             4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合计                             40

    根据本行最新一期的关联方名单,本次申请授信的中国太平保险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太平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
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给予太平保险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额
度 40 亿元,占全行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
元)的 4.29%,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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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
    太平保险集团成立于 1929 年,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保险品牌。
2011 年底列入中央管理,成为副部级金融央企。截至 2020 年末,太
平保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446.78 亿元,总资产规模达 9837.34 亿元。
目前公司员工 50 余万,拥有 24 家子公司,和 2000 多家各级营业机
构,业务范围涵盖寿险、财险、资产管理、养老医疗健康产业投资等。
《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中排名第 392 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太平保险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
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
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
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
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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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七:
   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交投”)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额度 20.3 亿元(存
量授信额度 18.3 亿元),其中浙江交投授信额度 7.3 亿元、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授信额度 13 亿元,授信有效
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
非法人主体产品户交易和投资等。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授信金额
             1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3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合计                         20.3

    根据本行最新一期的关联方名单,浙江交投为本行主要股东沪杭
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杭甬”)的母公司,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沪杭甬的子公司,浙江
交投和浙商证券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
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给予浙江交投及浙商证券主体授信、非
保本理财产品配置以及非法人主体额度合计 20.3 亿元,占全行资本
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的 2.18%,占全行净
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
元)的 2.63%,构成银保监定义下和证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交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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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内部授信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交投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俞志宏,注册资本
3,16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经营范围
包括: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
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
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
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
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截至 2020 年末,浙江
交投合并口径总资产 5948.94 亿元,净资产 1886.11 亿元;2020 年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43.61 亿元,净利润 86.28 亿元。浙江交投最新
外部评级 AAA。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浙江交投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
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浙江交投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
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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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八:
    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授信额度 97 亿元(存量授信额度 94 亿元),授
信有效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
品配置、非法人主体额度等。
    本行董事周磊于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国泰君安董事一职,国泰君
安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给予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97 亿元,占全行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
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的 10.41%,占全行净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元)的 12.56%,构成银
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交易和证监定义下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国泰君安成立于 1999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为贺青,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 618 号,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
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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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君安控股股东为国资经营,实际控制人为国际集团。截至 2020 年末,
国泰君安合并口径总资产 7028.99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62.38 亿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52 亿元,净利润 117.37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泰君安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
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国泰君安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
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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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题九:
       关于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拟同意给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授信额度 70 亿元(存量授信额度 69 亿元),授信有
效期 1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授信、非保本理财产品配
置、非法人主体额度等。
    根据本行最新一期的关联方名单,本行董事黄坚任招商证券董事
一职,招商证券既是银保监定义的本行关联方也是证监定义的本行关
联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给予招商证券授信额度 70 亿元,占全行
资本净额(2021 年一季度资本净额为 931.47 亿元)的 7.515%,占全
行净资产(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772.11 亿元)的 9.07%,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交易和证监定
义下的特别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
    二、关联方介绍
    招商证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霍达,注册资本
869,652.6806 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劵;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招商证券的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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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东为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截至 2020 年末,招商证券合并报表总资产 4997.27 亿元,净资
产 1058.25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42.78 亿元,净利润 95.04 亿
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招商证券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
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与招商证券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
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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