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有关材料,现就上述相关事宜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开国 朱玉辰 陈继武 孙铮 陈乃蔚 陈凯 毛惠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