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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22-08-1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盛(集

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安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有关材料,现就上述相关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开国 朱玉辰 陈继武 孙铮 陈乃蔚 陈凯 毛惠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