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8-2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10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按照财会15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资产负
债表日为2018年6月30日及之后的财务报表,并要求对比较数据的列报进行相应
的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的调整主要
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因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
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并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本公司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上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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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
则”),新增:“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
或合同负债;
3、其他: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列示;
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列示;
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二)利润表项目: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
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2、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3、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
根据财会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的重分类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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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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