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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0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拟向关联方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明辉”)提
    供经营性物业贷款不超过人民币(下同)40,000 万元(含本数)。
     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含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向芜湖明辉提供借款的
    情况。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充分利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财务公司拟向公司
关联方芜湖明辉提供经营性物业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
贷款主要用于归还银行存量贷款及股东借款等(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鉴于财务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芜湖明辉为公司合营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间接持股 40%,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现任芜湖明辉的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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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车建兴先生、车建芳女士、陈淑红女士、蒋小忠先生及徐国峰先
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芜湖明辉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除
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向其他关
联人提供借款的金额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3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车建兴,由本公司的合营公司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持股 80%。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
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计
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展位出租,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等。 主要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芜湖明辉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0%
          安吉县中圣投资有限公司                     5%
         浙江博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
           浙江华康家具有限公司                      7%
    其中,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
        安吉明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0%
          安吉五星投资有限公司                     10%




    芜湖明辉主要负责位于芜湖市天门山东路 58 号的红星美凯龙芜湖明辉商场
的物业管理及场地租赁,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由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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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芜湖明辉的日常经营并与合营企业伙伴分担投资风险,本公司将芜湖明辉
商场视为自营商场管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芜湖明辉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9,406.20 万元,净资产为-16,779.56 万元,总负债为 66,185.76 万元。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为 7,917.89 万元,净利润为-1,036.42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贷款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贷款期限: 10 年

    4、定价原则:财务公司向芜湖明辉提供经营性物业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同
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0%执行;

    5、交易限额:财务公司拟向芜湖明辉提供的贷款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
数);

    6、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存量贷款及股东借款等;
    7、担保方式:由芜湖明辉提供位于芜湖市鸠江去天门山东路 58 号的两栋
物业抵押。

    四、交易履行及风险管理

    1、按公司要求,如本次贷款业务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芜湖
明辉和财务公司均配合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财务公司将保证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
险监控指标,保持自身业务的独立性,审慎为芜湖明辉提供贷款服务,应做到
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能够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及其功能,进一
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财务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将增强
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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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
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
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成员单位暨关联方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芜湖明辉以其自持物业提供抵押担保,本次交易的风险可控。芜湖明辉
所持物业地理位置优越,商圈较成熟,租金整体水平有较大上升空间,体现良
好的履约能力;

    3、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财务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
加上市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红星美凯龙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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