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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2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发出通知和会
议材料,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香港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增信措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香港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有限公司或其设立的下
属控股子公司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增信措施由公司提供不超过 3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超出部分由公司出具维好协议进行增信,调整为:
全部由公司出具维好协议进行增信。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香港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
债券增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及申请办理银
行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开立账户及申
请办理银行业务,并对开户及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权限的进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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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授权。
    (一) 授权[ 法人章+财务章 ] 代表本公司行使以下权限:
    1. 关于开立和关闭账户的权限
    在汇丰及/或汇丰的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续开(按具体情况)或关闭任何账
户,并且授权在开立、续开或关闭账户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所述账户的开立、续开
或关闭相关的所有文件。
    2. 关于授信、衍生交易、理财和为客户自身债务提供担保的权限
    代表本公司与汇丰安排以贴现、贷款、透支、或其他方式垫款予本公司,并
与汇丰安排不时由汇丰提供贸易融资信贷、外汇交易授信额度、衍生产品交易、
结构性投资产品、理财产品交易及信用贷款、及提供银行保证书,并代表本公司
签署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任何其他担保文件以担保上述垫款/信贷/交易,及
为获取上述垫款/信贷/交易而签署汇丰所规定的各种义务、承诺、指示、保证、
赔偿、反赔偿、协议及任何其他文件。
    3. 关于账户操作(包括贸易托收)的权限
    代表本公司就本公司在汇丰所开立的任何账户的操作订立、签署和执行任何
协议、指令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就所开立的账户进行任何形式的付款、存款、
收款、签发或兑付任何票据或者其他的付款或托收指令,进行货币兑换,查询或
者申请汇丰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账户信息,以及就相关账户的操作所可能导致
汇丰的损失按照汇丰的要求签署赔偿函等。
    4. 关于加入电子渠道、微信服务等的权限
    代表本公司,就使用汇丰银行业务的任何电子通道(包括但不限于汇丰集团
的电子渠道、汇丰中国企业银行微信服务及通过任何该等电子通道提供或取得的
所有服务,而不论该服务是否全部由汇丰集团提供,或涉及第三方的系统、平台
或服务)(统称“电子银行”),向汇丰或汇丰集团任何成员签署、发出和执行任
何协议、授权、条款、指令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与电子银行有关的所有事
项,以及增加、修改、撤销或删除通过电子银行提供或取得的任何账户和服务。
本公司确认,汇丰或汇丰集团其他成员通过电子银行收到的任何内容或种类的指
令、通讯和确认(无论是关于账户操作、授信安排、贸易服务、票据行为或其他
与汇丰集团从事的业务有关的任何事项)均为代表本公司作出的真实有效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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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通讯和确认,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 以上被授权人被授权可以将其所有或部分授权转授予其他任何人。
    (三) 将上述议案通知汇丰,在本公司董事会通过新议案且汇丰收到经证
明真实的新议案副本之前,上述议案应保持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期限 20 个月,贷款利率为 6.3%/年,按季支
付,到期还本。贷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贷款”)。同意公
司之子公司东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东莞市万江
区万道路与四环路交汇处“红星美凯龙”商业物业(产权证编号:粤(2018)东
莞不动产权第 0455299 号)为本次贷款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子公司中山红星
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 15 号“红
星美凯龙”商业物业(产权证编号: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证第 0204256
号)为本次贷款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为 90,000 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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