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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2019-06-29  

						债券简称:18 红美 01                             债券代码:155001.SH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
                       南方大厦 21 层、22 层)



                            2019 年 6 月
                                重要提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提供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




                                      2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
    一、本期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 4
    二、核准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 5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 ................................................................................ 8
第三章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约定情况 ............................................................ 1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0
第四章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及回售情况 ........................................................................ 12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 13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情况 ........................................................................ 15
    二、实际执行情况 .................................................................................................... 15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 16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7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机构的资信情况 ........................................................ 1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 17
    三、定期跟踪机制及履行情况 ................................................................................ 17
    四、债券兑付兑息及回售工作的监督 .................................................................... 18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 18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监管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 18
    七、其他履职事项 .................................................................................................... 18
第十章 偿债能力影响分析 .............................................................................................. 19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19
    二、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9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20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 20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20
    三、相关当事人 ........................................................................................................ 20
    四、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 20
    五、其他重大事项 .................................................................................................... 22




                                                                   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截至本
                                                                                 报告出
                       债券简                发行    发行     上市      到期
    债券名称                       代码                                          具之日    利率           期限
                         称                  规模      日       日        日
                                                                                 债券余
                                                                                   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                                   2018     2018      2021                       3 年(附第 2 年末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18 红美               30 亿   年 11    年 11     年 11                       发行人调整票面
                                 155001.SH                                       30 亿元   6.3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01                  元     月5      月 19     月6                         利率选择权及投
    (第一期)                                         日       日        日                       资者回售选择权)

               (接上表)

                                                                          主体及债项
            交易场所        还本付息方式     担保情况        是否评级                       评级机构
                                                                              级别
           上海证券交     按年付息,到期                                                   中诚信证券评
                                                无              是              AAA
               易所             还本                                                       估有限公司

               二、核准情况

               根据证监许可【2018】1642 号,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
        已经全部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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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资本:35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信息披露联系人:郭丙合

    联系电话:021-52820220

    传真:021-52820272

    经营范围: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
营家居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料的
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
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主要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运营商,采用自营和委管业务模式经
营“红星美凯龙”品牌商场。同时,发行人还提供包括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
家居消费服务及物流配送业务。发行人是国内经营面积最大、商场数量最多以及地
域覆盖面最广阔的全国性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运营商。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共有
308 家自营商场及委管商场,覆盖全国 29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 199 个城市,商
场总经营面积 18,939,341 平方米。

    2、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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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发行人采用自营和委管两种业务模式经营“红星美凯龙”品牌商场,可快速扩张
并进一步渗透目标市场。发行人战略性地在一线和二线城市开设多家自营商场,从
商户获得持续的租赁及相关收入。凭借多年的商场经营经验,发行人以“红星美凯龙”
品牌名称经营合作方的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并收取咨询费及管理费。发行人轻重
资产并重的业务模式使得公司在最发达的地区巩固其市场领导地位,并从土地增值
中获益,与此同时迅速在三线及其他城市拓展商场布局,而无需承担大量资本开支。
其中,自营模式是指发行人通过自建、购买或者租赁的方式获取经营性物业后,统
一对外招商,为入驻商场的商户提供综合服务,包括设计商场内展位、场地租赁、
员工培训、销售及市场营销、物业及售后等在内的日常经营及管理以及客户服务,
以收取固定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委管模式是指发行人利用强大的品牌知名度和多年
的经营经验,派出管理人员为合作方提供全面的咨询和委管服务,包括商场选址咨
询、施工咨询、商场设计装修咨询、招商开业以及日常经营及管理;相应地,公司
根据与合作方签署的委管协议在不同参与阶段收取项目冠名咨询费、招商佣金、商
业管理咨询费及委托经营管理费等不同费用。

     (二)2018 年度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业务收入包括来自自营商场(不含合营联营)经营及管理板块的租赁及
相关收入、来自委管商场经营及管理板块的相关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等。下表列
示了发行人 2017、2018 年度来自各板块的业务收入及毛利情况:

             表2-1     公司2018年及2017年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及相关收入                              716,797.60      50.34          639,448.18       58.35
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                  417,677.86      29.33          362,873.56       33.11
商品销售及家装收入                           46,628.92        3.27          29,425.62        2.68
建造施工及设计收入                          147,955.30      10.39                    -            -
其他收入                                     94,919.57        6.67          64,203.91        5.86
               合计                       1,423,979.25     100.00        1,095,951.27      100.00

    注 1:2017 年建造施工及设计业务规模较小,计入其他业务;2018 年该业务因增长迅速而
单独列示,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对上期数据追溯调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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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2018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423,979.25 万元,较 2017 年度增长 29.93%,
主要系发行人自有商场、租赁商场及委管商场相关业务发展稳健,以及建造施工及
设计业务增长迅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自营商场的租赁及相关收入以及
委托管理商场的委托经营管理收入。2018 年度,发行人自营商场和委托管理商场收
入分别为 716,797.60 万元和 417,677.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34%和
29.33%,为发行人整体经营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收入来源。

             表2-2      公司2018年及2017年各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明细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及相关成本                                      160,727.60        33.39       146,026.07         46.16
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成本                          165,585.26        34.40       130,996.15         41.41
商品销售及家装成本                                   30,932.59         6.43        20,242.64          6.40
建造施工及设计成本                                   99,505.50        20.67                    -          -
其他成本                                             24,619.03         5.11        19,054.49          6.02
                     合计                           481,369.98      100.00        316,319.35        100.00

     2018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为 481,369.98 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 52.18%。
发行人自营家居商场的业务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商场租赁成本等,委托经营管
理的业务成本主要为商场运营所需的人工成本。2018 年度发行人业务成本的增长主
要来自委托经营管理业务量的增长和建造施工及设计业务的快速发展。

            表2-3      公司2018年及2017年各业务板块营业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明细
                                 毛利金额      占比        毛利率      毛利金额         占比       毛利率
租赁及相关业务                   556,070.00     58.99         77.58     493,422.11       63.29        77.16
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业务       252,092.60     26.74         60.36     231,877.41       29.74        63.90
商品销售及家装业务                15,696.33         1.67      33.66         9,182.98      1.18        31.21
建造施工及设计业务                48,449.80         5.14      32.75                -           -              -
其他业务                          70,330.54         7.46      74.06        45,149.42      5.79        70.32
            合计                 942,609.27    100.00         66.20     779,631.92      100.00        71.14

     2018 年度,发行人实现毛利润 942,609.27 万元,较 2017 年度增加 20.90%,综
合毛利率为 66.20%,较 2017 年度下降 4.94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商场管理业务网

                                                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络扩展和相对毛利率较低的建造施工及设计业务规模占比扩大所致,公司综合毛利
率整体仍处于较高水平。

     (三)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公司始终以“建设温馨和谐家园、提升消费和居家生活品位”为己任,遵循“市场
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引导消
费者了解家居文化。

     未来公司将保持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战略性地拓展商场
网络及品牌组合,实现更广泛的市场区域及消费者群体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
场份额,持续巩固公司在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同时,公司在
线下家居商场经营业务的基础上将逐步拓展互联网泛家居消费业务,通过线上与线
下相结合的方式巩固“红星美凯龙”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家居生活专家地位,以建
成中国最领先的、最专业的“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全渠道平台商”为企业的发展目标。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1

     (一)主要会计数据

                       表2-4       公司2018年及2017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末             2017年末         年末比年初变化
总资产                                    11,086,071.78       9,701,462.41                14.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71,406.07       4,042,677.19                 3.1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1,448.72       1,026,929.37               -25.85%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本年比上年变化
营业收入                                   1,423,979.25        1,095,951.27               29.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741.12         407,789.77                 9.80%
EBITDA                                       787,270.16         738,174.03                 6.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5,793.07         652,846.89               -10.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444.03       -602,122.42               -8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529.79         387,363.74               -36.10%
    注 1:-代表减少,+代表增加。



1财务数据基于公司提供的经安华永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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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注 2: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发行人 2018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 2017 年度变动较大主要系
发行人本期收购上海、重庆、宁波、苏州等地商业物业,以及进行家居产业上下游
布局投资所致;此外发行人 2017 年通过类 REITS 出售天津两家自营商场,而 2018
年度未发生该类业务,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

    发行人 2018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 2017 年度变动较大主要系
2018 年支付回购 H 股股权款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表2-5       公司2018年及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年末            2017年末           年末比年初变化
流动比率                                       0.62                  0.64                  -3.17%
速动比率                                       0.61                  0.64                  -3.92%
资产负债率(%)                               59.14                54.72                   8.09%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本年比上年变化
EBITDA 有息负债比                              0.24                  0.29                 -17.32%
利息保障倍数                                   4.10                  4.89                 -16.09%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5.41                  7.46                 -27.5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20                  4.98                 -15.66%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注 1:-代表减少,+代表增加。

   注 2:上述指标均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 有息负债比=EBITDA/[(期初有息负债余额+期末有息负债余额)/2]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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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约定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
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情况和债务结构确定。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15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298,84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98,848.00 万元,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现有 1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表3-1     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年度报告出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之日募集资金余额2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0880040102000003948             0.00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表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表3-2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   不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和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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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额
序      承诺资     实际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使用      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后
号      金用途     金用途         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金额          承诺使用金额的差额
        偿还有     偿还有
1                                298,848.00    298,848.00   298,848.00                         0.00
        息负债     息负债
合
               -            -    298,848.00    298,848.00   298,848.00                         0.00
计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项目变更
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闲置募集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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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及回售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8 红美 01 应于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 11 月 6 日按票面利率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未到本期债券第一次付息日。

   18 红美 01 债券期限为 2+1 年(附第 2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
有人回售选择权)。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尚未有行权条款需到期执
行,亦未到兑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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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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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尚未召开过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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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红星美凯龙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情况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2 个月内出具。在发生可
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启动不定期跟踪
评级程序。

    二、实际执行情况

    1、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露《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 209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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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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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机构的资信情况

    中山证券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承销与受托管理工作均
以《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
自律规则、业务规则为依据开展工作。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山证券对于发行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在定期
报告中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信情况予以披露。截至本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未发生延迟支付借款利息和
本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中山证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要求发行人按照《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中山证券对发行人设立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
用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进行持续监督。

    中山证券与发行人、监管行就募集资金监管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进行了约定。发行人用款需要履行的流程如下: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前以
书面形式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提交用款申请,并附相关的用款凭证。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审核用款凭证后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及监管银行发
送划款通知书,监管银行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确认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约定
的划款通知书并经表面性审查一致后,办理募集资金划转。

    三、定期跟踪机制及履行情况

    1、定期跟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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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
管理人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
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
理人在存续期通过不定期的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持续关注。受
托管理人已形成了每月督促发行人进行重大事项核查的机制。

   2、履行情况

   在受托管理期间,受托管理人督导发行人进行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对于在受托管理期间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进行披露。

    四、债券兑付兑息及回售工作的监督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6 日发行,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起息,期限为
2+1 年。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未到本期债券第一次付息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尚未有行权条款需到期执行。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尚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监管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无。

    七、其他履职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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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偿债能力影响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0.62 和 0.61;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9.14%,2018 年度的
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还率均为 100%。

    总体来看,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良好。

    二、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中山证券将密切关注
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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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

    四、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简称“新收
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
合收益。

    (一)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
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
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
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
了规范。发行人仅对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
2018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发行人采用简化处理
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
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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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
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
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
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
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发行人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行人分析
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
该等理财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
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发行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
资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
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
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发行人相应追
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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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其他重大事项

  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其他重大事项发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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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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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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