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1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实施方案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及公司时任董事(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 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拟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28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红星控股”)的通知,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9 月 27 日期间,红星控股 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977,1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402%。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红星控股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1,007.45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9,61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08%,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 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 2.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车建兴先生的通知, 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9 月 27 日期间,车建兴先生已通过其控制的红星控股的 全资子公司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美开”)在上海证券交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362,39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9%。 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车建兴先生本人及通过其控制的红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常 州美开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0,160.87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8,856,69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495%,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 3.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接到王伟先生的通知,在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9 日 期间,王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 20,000 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6%。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时任董事 (不 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 陈淑红女士,郭丙合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宁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源金先生、 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王伟先生、陈东辉先生、张 贤先生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196.13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952,56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68%,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车建 兴先生、公司时任董事(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各自的累计增持资金均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上 述增持主体就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 施方案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后续不再启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 上述增持主体承诺于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 的股份。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车建兴先生、公司时任董事 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陈淑红女士、郭丙合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宁先生、高 级管理人员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王 伟先生、陈东辉先生、张贤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 值的认可,拟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红星控股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72 亿元;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车建兴先生本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红星控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前述增持股份 的资金不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资金合并计算, 但已包含车建兴先生作为公司 董事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董事(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 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153.9 万元,不超过 1,385.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稳定股价实施方案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编 号:2019-036)。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本次增持前,红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484,950,7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9.9986%。本次增持后,红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股 2,489,927,87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0.1388%。红星控股增持的情况如下: 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股 当前持股数量 占总股 主体 方式 日期 (股) (元/股) (万元) 数占总 (股) 本比例 股本比 (%) 例(%) 红星 集中 2019 年 4,977,100 11.36 5,653.04 0.1402 2,489,927,872 70.1388 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竞价 7 月 25 日至 9 月 27 日 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红 星控股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1,007.45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9,612,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708%,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 2.本次增持前,车建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96,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12%,通过其控制的常州美开持有公司 4,098,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154%,合计持有 4,494,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66%。本次 增持后,车建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9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2%; 通过其控制的红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常州美开持有公司 8,460,697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383%,合计持有 8,856,69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95%。 车建兴先生通过常州美开增持的情况如下: 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股 当前持股 占总股 主体 方式 日期 (股) (元/股) (万元) 数占总 数量(股) 本比例 股本比 (%) 例(%) 常州 集中 2019 年 4,362,397 11.49 5,011.64 0.1229 8,460,697 0.2383 美开 竞价 7 月 25 日至 9 月 27 日 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车 建兴先生本人及通过其控制的红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常州美开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0,160.87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8,856,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95%,累计增持 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 为免疑义, 车建兴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资金已包含其作为公司 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但该等资金不与红星控股增持股份的资金合并 计算。 3.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接到王伟先生的通知,在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9 日期间,王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 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6%。本次增持前,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6,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9%。本次增持后,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6,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4%(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王伟先生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06.88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86,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4% (其中 6.38 万元为其自愿额外追加增持资金,超出增 持计划资金部分及对应公司股份亦视同为自愿履行稳定股价方案中所作的增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 司时任董事 (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车建芳女士, 蒋小忠先生、陈淑红女士,郭丙合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宁先生;高级管理人员: 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王伟先生、陈 东辉先生、张贤先生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196.13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952,56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68%,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第八十三条有关规定,红星控股、常州美开、车建兴先生、车建芳女士、陈淑红 女士、蒋小忠先生、陈东辉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上 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499,125,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3979%。 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超 过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1.75 元。 鉴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触发了稳定股价的启 动条件。为维护市场稳定, 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相 关措施的可操作性,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股价 稳定预案的相关原则制定并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车建兴先生、公司时任董事(不包 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陈淑 红女士、郭丙合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宁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源金先生、席世昌 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王伟先生、陈东辉先生、张贤先生 各自的累计增持资金均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具体如下: 增持主体 拟增持资金区间 累计增持金额 计划完成率注 红星控股 1.06 亿元——1.272 亿元 1.10 亿元 104% 车建兴及常州美开 1 亿元——1.2 亿元 1.02 亿元 102%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 1,153.9 万元——1,385.2 万元 1,196.13 万元 104% 人员及监事会主席 注:计划完成率=累计增持金额/拟增持资金下限 相关主体就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实施方案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后续不再启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 上述增持主体承诺于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 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