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11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安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3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为期 24 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置换负债性资金,具体内容 以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红星美 凯龙家居家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津(2019)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 第 1032682 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滨海新区塘沽云山道 2857 号的房产为本次贷款提 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方式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50,000 万元。 (二)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融 资性保函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单笔期限不超过 13 个月的融资性保函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保函”),用于为公司在 境外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为开具本次保函,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晶都投资有限公司 和上海归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所合计持有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 司的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之下属公司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以其持有的常房权证武字第 01085753 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常武南路 599 号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收取的租金及物管费应收 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方式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50,000 万元。上述担保 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实际贷款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境外银行签署的相 关协议为准。 (三)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为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资 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公司补 充流动性资金、置换他行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装饰家具 城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1208 号/梅川路 1129 号商业房 产(沪房地普字(2004)第 014972 号)物业为本次贷款提供余值抵押。上述担 保方式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子公司为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融资性保函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上述贷 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法人代表:车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5,000 万元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 经营家居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 料的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 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48,502,749,563.29 元 , 总 负 债 为 33,317,220,348.41 元,净资产为 15,185,529,214.88 元,资产负债率为 68.69%。 2018 年 1 月至 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47,065,747.87 元,实现净利润 1,937,663,133.70 元。(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单体数据) 根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的总资产为 51,480,196,971.23 元,总负债为 36,000,277,296.26 元,净 资产为 15,479,919,674.97 元,资产负债率为 69.93%。2019 年 1 月至 10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93,628,211.05 元,实现净利润 1,244,719,970.32 元。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1.抵押担保 抵押人:天津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华商银行深圳分行; 抵押物:天津滨海新区塘沽云山道 2857 号的房产; 担保金额:50,000 万元; 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的全部债权本金、利息、罚 息、银行手续费、赔偿费、补偿费、损害赔偿金费用、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 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其他费用。(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抵押合 同为准。) (二)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融 资性保函提供担保 1.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上海晶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归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代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质物:上海晶都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归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合计持有常州 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担保金额:50,000 万元; 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具体内容以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 2.抵押担保 抵押人: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代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抵押物: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武南路 599 号的房产; 担保金额:50,000 万元; 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具 体内容以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 3.保证担保 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代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金额:50,000 万元; 担保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具体 内容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4.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出质人: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代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质物: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收取的租金及物管费应收账款; 担保金额:50,000 万元; 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具体 内容以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 (三)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提供担保 1.抵押担保 抵押人:上海红星美凯龙装饰家具城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抵押物: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1208 号/梅川路 1129 号商业房产物业的余值; 担保金额:30,000 万元; 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 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 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身业务发展,由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保证 担保和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本 次担保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由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和质押担 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的经营和资 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 保、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912,475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75,952 万 元,分别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45.85%、 13.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