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1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22,24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7,244.22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05,000.78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 (18)第 000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A 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 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变更 后)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106,900.00 24,513.65 1.2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 56,600.00 7,682.53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39,400.00 16,414.51 家居商场建设项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92,100.00 29,480.94 1 目 1.5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 80,000.00 66,908.37 1.6 长沙金霞商场项目 60,000.00 19,000.00 1.7 西宁世博商场项目 64,000.00 11,000.00 小计 499,000.00 175,000.00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0,000.00 -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30,000.00 -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50,000.00 - 5 偿还银行借款 80,000.00 4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5,000.78 7 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 40,000.00 40,000.00 8 偿还带息债务项目 50,000.00 35,000.00 合计 839,000.00 305,000.7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24,513.65 24,513.65 -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 - 1.2 7,682.53 7,682.53 目 家居商场建设 - 1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16,414.51 16,414.51 项目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29,480.94 29,480.94 -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 1.5 66,908.37 66,673.30 235.07 目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6 长沙金霞商场项目 19,000.00 10,771.89 8,228.11 1.7 西宁世博商场项目 11,000.00 10,778.56 221.44 小计 175,000.00 166,315.38 8,684.62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 -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 - -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 - - 5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78 15,000.78 - 7 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 40,000.00 7,356.92 32,643.08 8 偿还带息债务项目 35,000.00 35,000.00 - 合计 305,000.78 263,673.08 41,327.70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 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 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8 月 16 日、2018 年 12 月 5 日从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 47,242.01 万元、2,757.90 万元、0.09 万元。截止 2019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 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40,00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2020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 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 程序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 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 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 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