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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4-2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3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20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
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9 年 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3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除下列核
查对象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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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数量         累计卖出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股)
        红星美凯龙控股
 1                          控股股东        2,617,300                    0
          集团有限公司
 2            蒋小忠           董事         1,325,809                    0
 3              潘宁           监事         1,033,270                    0
 4            刘源金       高级管理人员     1,349,438                    0
 5            李建宏       高级管理人员      788,500                     0
 6              张贤       高级管理人员       89,500                     0
 7            陈东辉     原高级管理人员     1,313,443                    0
 8            张培峰     原高级管理人员      310,000                     0
 9              王伟     原高级管理人员       20,000                     0
                             控股股东
10           杨琴                             45,300                     0
                           高级管理人员
11          张维兵           核心骨干         91,200                    0
12          程书昌           核心骨干         16,700                    0
13          王琦琦           核心骨干          8,000                  8,000
14          何兴华           核心骨干        663,000                493,600
15            吴静           核心骨干         20,000                    0
16          焦富征           核心骨干         16,000                  7,000
17          符世贺           核心骨干        108,900                 98,900
18            刘琼           核心骨干        823,407                817,407
19            戴军           核心骨干         20,000                    0
20            白杨           核心骨干         86,300                    0
21            宋丹           核心骨干        119,100                118,100
22          周忠辉           核心骨干           200                     0
23            王萍           核心骨干         17,500                 17,500
24            陈凯           核心骨干         10,600                    0
25          梁海楠           核心骨干         71,000                    0
26          刘力鹏           核心骨干           800                     0
27          刘汉宸           核心骨干            0                     900
28          谈亚芳           核心骨干          3,700                    0
29            占慧           核心骨干        138,871                187,571
30          徐国兴           核心骨干        690,000                    0
31          李林威           核心骨干        342,700                 83,100
32          何玉彬           核心骨干          4,300                  4,400
33            周勇           核心骨干         80,000                 80,000
34            陆琰           核心骨干         10,300                  8,600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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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拟定编制、决策审议等阶段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
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并结合公司进
行激励计划实际情况,公司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具
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蒋小忠、潘宁、刘源金、李建宏、张贤、陈东辉、张培峰、王伟买入公司股
票系履行已披露的自愿增持计划承诺。其中蒋小忠、潘宁、刘源金、李建宏、张
贤、陈东辉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前述核查对象进行股票交易时并未获知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上表所示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
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
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其中,激励对象焦富征、宋丹、占慧、李林威、陆琰自愿放弃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放弃其本次获授的相应权益份额,并愿意配合董事
会在确定授予日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 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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