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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06-04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完善的分红政策和长效沟通机制,根据《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特拟
定本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依据《公司章程》,
并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
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原则上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
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利润
实现等情况,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程序,灵活分配子公司实现的利润,从而
能保证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在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每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已实施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根据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由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并科学地制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生效

    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