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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1-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23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2,24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7,244.22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000.78 万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美凯龙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美凯龙的持
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金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美凯龙进
行了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对应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美凯龙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谢晶
欣、王朱彦。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美凯龙的实际情况,收集、查阅了美凯龙
的“三会”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信息披露材料、募集资金账户及其他主要银
行账户对账单,对美凯龙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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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在前
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代表人对美凯龙的证券事务代表、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访谈;
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三会”文件、内控制度、信息披露文件
等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核查意见: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美凯龙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细则能够被有效执行,
“三会”程序合规、文件齐备,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董监高变
动情况规范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
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内部审
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
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代表人对美凯龙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查阅和复核,并就已披露
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与证券事务代表进行访谈和确认,就已披露事项的详细
情况进行了解;查阅美凯龙信息披露制度并就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访
谈。

    核查意见:美凯龙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及格式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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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日
记账、银行对账单等,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询问公司独
立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意见: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美凯龙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
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代表人查阅了美凯龙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公告、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并与公司相关负责
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美凯龙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严格、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代表人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协议等情况,并与证券事务代表、会计机构负责人就关联方、上市公司独
立性、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对美凯龙本持续督导期间重
大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及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核查意见:美凯龙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新增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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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符合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并严格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美凯龙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场所
正常运转;受 2020 年初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 1-9 月收入、利
润水平有所下滑,但考虑到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消费具有相对低频次的特点,
且消费者的需求具有一定的挪移效应,对相关商品与服务的需求有望在疫情缓和
后有所释放,因此中长期而言,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不会因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履
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及时制定和更新应急预案,针对市场传闻及时反馈,避免
市场传闻对公司经营及股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东加强《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对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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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美凯龙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美凯龙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保
荐机构与美凯龙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律师、
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亦能给予积极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美凯龙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已建立
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保持独立,不存
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不存在擅自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重大对外
投资事项的实施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 2020 年 1-9 月收入、利润水平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有所下滑,所处行业
经营环境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短期有所波动;但中长期而言公司主营业务的市
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不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新冠肺炎
疫情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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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晶欣                    幸科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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