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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2021-08-1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6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0年2月22日及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及第七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
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2月22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
线上宣传栏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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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
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
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98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523.6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等议案。同日,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0年2
月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在本激励计划公布后,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扩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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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内的诸多企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上述情况,经公司深入调
研并论证后,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持续激励公司的核心骨干继续保
持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公司拟修订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
考核指标。修改后的指标是公司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做出的动态调整,公司仍以
较高的业绩增长为目标,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更加有利于公司结合实际,充
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
发展。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
    修订前:首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经审
              第一个行权期   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增长率不低于
 首次授予的                  15%
 股票期权
                             以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经审
              第二个行权期
                             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经审
              第一个行权期   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授予的                  15%
 股票期权
                             以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经审
              第二个行权期
                             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注: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
+2020年经审计的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少的合并营业收入。

    修订后:首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经审
              第一个行权期   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增长率不低于
                             15%
 首次授予的
                             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
 股票期权
                             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3% (即以
              第二个行权期
                             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经审计
                             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经审
 预留授予的
              第一个行权期   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增长率不低于
 股票期权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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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
                             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3% (即以
             第二个行权期
                             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经审计
                             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注: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剔除疫情影响)=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
+2020年经审计的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少的合并营业收入。

    四、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中
关于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本次修订不会导致加速提前行权、不涉及到行权价格的调整,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
整,是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
施。本次调整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能
够进一步激发公司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等相关文件中对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进行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核心员
工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修订不会导致加速提前行权、不
涉及到行权价格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
调整的原因、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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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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