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1-08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红星美凯龙总部 B 座 南楼 3 楼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56,717,38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675,801,80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80,915,5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716194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8.52245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193741 2、A 股类别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75,801,8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4.577857 份总数的比例(%) 3、H 股类别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0,915,3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7.89569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车建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1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郭丙合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674,875,946 99.965399 924,759 0.034560 1,100 0.000041 H股 242,447,320 86.306114 29,362,907 10.452574 9,105,351 3.241312 普通 2,917,323,266 98.667640 30,287,666 1.024368 9,106,451 0.307992 股合 计: A 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674,875,946 99.965399 924,759 0.034560 1,100 0.000041 H 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股 242,447,320 86.306182 29,362,687 10.452503 9,105,351 3.24131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增补蒋翔宇先生 2,943,746,462 99.561307 是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调整公 70,013,572 98.694860 924,759 1.303590 1,100 0.001550 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 业绩考核目 标的议案 2.01 关于增补蒋 70,915,423 99.966157 - - - - 翔宇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 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军、王旭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