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9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28,470.58 万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预 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 128,470.58 万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449,732,673 股,发行价格为 8.23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3,701,299,898.79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36,099.5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78,363,799.2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54737_B01 号《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 股东会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批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金金额 金额 (调整后)1 1 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 89,054.00 22,000.00 22,000.00 2 3D 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 62,318.00 30,000.00 28,394.47 3 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62,898.00 35,000.00 35,000.00 4.1 佛山乐从商场项目 126,781.96 100,000.00 100,000.00 家 居 商 4.2 南宁定秋商场项目 60,668.75 56,000.00 56,000.00 4 场建设 南昌朝阳新城商场 项目 4.3 58,988.02 16,091.00 16,091.00 项目 小计 246,438.73 172,091.00 172,091.00 5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117,000.00 111,038.99 110,350.91 合计 577,708.73 370,129.99 367,836.38 注 1:系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进行调整,部分金额尾数已四舍五入。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28,470.58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金(调整后)1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 22,000.00 - -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3D 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 28,394.47 343.80 343.80 3 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35,000.00 152.92 152.92 佛山乐从商场项 4.1 100,000.00 20,000.00 20,000.00 目 家居 南宁定秋商场项 商场 4.2 56,000.00 30,882.86 30,882.86 4 目 建设 南昌朝阳新城商 项目 4.3 16,091.00 16,091.00 16,091.00 场项目 小计 172,091.00 66,973.86 66,973.86 5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110,350.91 61,000.00 61,000.00 合计 367,836.38 128,470.58 128,470.58 注 1:已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进行调整,部分金额尾数已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28,470.5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8,470.58 万元置换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3D 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新一代家装平台系 统建设项目”、“家居商场建设项目”(佛山乐从商场项目、南宁定秋商场项目、 南昌朝阳新城商场项目)及“偿还公司有息债务”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 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红 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鉴证 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0954737_B03 号),公司也已履行了本次置换 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合计 128,470.5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需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0954737_B03 号),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 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红星美凯龙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安 永华明(2021)专字第 60954737_B03 号),经审核认为: 公司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 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