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6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期,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实业”)与自营商场合作项 目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原借款合同进行展期,并在原借款额度 范围内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合计 1,050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红星实业分别向两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 1,200 万元。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 2、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均在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3、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项目合作协 议的约定用于项目建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别向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是根 据协议约定借出,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用于经营资 金周转,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 对原借款合同进行展期,并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合计 1,050 万元;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别向两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 1,200 万元,共 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 2,2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期事项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红星实业与宁波凯创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凯创”)签订了《借款合同》,红星实业向宁波凯创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27,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 12%,期款期限自红星实业实际放款之日 起算一年, 用于支付家居商场项目开发建设。截止至本公告日,红星实业已按原 借款合同约定向宁波凯创分批提供了借款合计人民币 6,891 万元(含本次借款), 本次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变更为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止,其他约定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 (二)财务资助事项 1、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为了满足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红星实业向 宁波凯创提供了合计人民 1,050 万元借款。 2、向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 为了满足合营联营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明辉”)向其股东申请人民币 2,500 万元资金需求,芜湖明辉 的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金金额、期限、利率、违 约责任等。同时,芜湖明辉的股东之一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名艺”)向其股东申请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红星实业分别向上海名艺和芜湖明辉提供了合计人民币 1,200 万元借款。 序号 被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类型 公司持股比例 资助金额(万元) 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 合营联营家居商场 1 8% 200 限公司 项目公司 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 2 合营联营公司 50% 1,000 展有限公司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将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 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往来款项, 在 2022 年年度内计划提供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 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均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四)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商场正常经营的需要,推动自营项目的 顺利开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 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凯创置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GWQ9C6P; 法定代表人:朱启龙; 成立日期:2020-01-06;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 159 号 42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室内装饰装修;(以上不包含 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凯创是上海凯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凯珅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凯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9.5% 2 宁波甬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0.5% 3 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 10% 宁波凯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宁 波 凯 创 资 产 总 额 4,269,019,284.59 元 , 负 债 总 额 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97,258,742.81 元,净资产-28,239,458.22 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66%。2021 年,其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1,420,867.77 元。 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宁波凯创资 产 总 额 3,861,492,518.29 元 , 负 债 总 额 3,888,476,790.83 元 , 净 资 产 - 26,984,272.54 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70%。2022 年 1 月-6 月,其营业收入 0 元, 净利润-2,963,544.93 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 为 7,816.77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合营联营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684090886H; 法定代表人:张厚超; 成立日期:2009-02-17;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1208 号 407 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除股权投资及股权 投资管理)(除经纪),商务信息(除经纪);批发:家具,建材,装饰材料,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陶瓷制品,针纺织品,工艺美 术品(除文物),家居饰品,布艺,办公设备,计算机配件及软件(除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上海名艺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 2 安吉明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0% 3 安吉五星投资有限公司 10% 上海名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常州大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名艺资产总额 333,140,293.82 元,负债总额 319,537,359.52 元,净资产 13,602,934.30 元,资产负债率为 95.92%。2021 年,其营业收入 0 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净利润 329,788.21 元。 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名艺资 产总额 353,029,625.14 元,负债总额 339,698,693.70 元,净资产 13,330,931.44 元,资产负债率为 96.22%。2022 年 1 月-6 月,其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42,775.45 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16,876 万元,不存 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名称: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686862392K; 法定代表人:戚志平; 成立日期:2009-03-19;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 58 号(建材馆);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办公用 品、工艺礼品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展位出租,物业管理(凭资质证 经营)。 芜湖明辉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名艺商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0% 2 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 8% 3 浙江华康家具有限公司 7% 4 安吉县中圣投资有限公司 5% 芜湖明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芜湖明辉资产总额 378,225,121.18 元,负债总额 529,132495.77 元,净资产-150,907,374.59 元,资产负债率为 139.90%。2021 年,其营业收入 89,566,722.73 元,净利润 13,111,295.14 元。 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芜湖明辉资 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 总 额 369,849,999.01 元 , 负 债 总 额 506,599,443.00 元 , 净 资 产 - 136,749,443.99 元,资产负债率为 136.97%。2022 年 1 月-6 月,其营业收入 49,100,987.40 元,净利润 14,157,930.60 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 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2,944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 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为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 红星实业与宁波凯创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红星实 业向宁波凯创提供不超过 27,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一年, 借款年利率 12%。借款合同签订后,红星实业已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分批向宁波凯 创提供了借款合计人民币 6,891 万元(含本次借款)。近期,就原借款合同约定 的借款期限变更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变更为实际放款 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止,其他约定不变。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归还 全部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被资助对象为合营联营公司 公司本次向两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在项目合作协议中提前 约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自营商场合作项目公司、合营联营公司相关,该 等财务资助将满足公司和/或对应商场项目的资金需求、加深公司与相关方的业 务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相关对外财务资助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充分考虑资金风险。 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公司将停止对相关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