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2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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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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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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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顺利进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
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 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9:00-9:50 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已提交会
议出席回执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 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
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五、 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
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
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
言主题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七、 本次会议之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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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八、 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
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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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10:00 开始,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红星美凯龙总部 B 座南楼 3 楼会议中心
召集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车建兴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报告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 审议议案
四、 股东集中发言
五、 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现场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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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降低资金成本, 拓宽融资渠道,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
需求,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发行规模: 公司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最终发行规模将以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 发行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 发行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包括5年), 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
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 发行利率: 面值发行, 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5.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6.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7. 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如公司已在前述有
效期内取得注册文件的, 则公司可在该等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
行。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 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并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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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
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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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和实现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 制定本次发行的
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 包括发行时机、发行
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
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担保及担保方式等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法律文件, 并代表公司向监管部门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等所有
必要手续;
4.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 在本次发行完毕后,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中期票据存续期内
的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期限等与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项;
6.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 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 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上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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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
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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