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红星美 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美 凯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0 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 行价格为 10.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2,24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 17,244.2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000.78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德师报(验)字(18)第 000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变更 后)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106,900.00 24,513.65 1.2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 56,600.00 7,682.53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39,400.00 16,414.51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92,100.00 29,480.94 1 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1.5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 80,000.00 66,908.37 1.6 长沙金霞商场项目 60,000.00 19,000.00 1.7 西宁世博商场项目 64,000.00 11,000.00 小计 499,000.00 175,000.00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0,000.00 -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30,000.00 -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50,000.00 - 5 偿还银行借款 80,000.00 4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5,000.78 7 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 40,000.00 40,000.00 8 偿还带息债务项目 50,000.00 35,000.00 合计 839,000.00 305,000.7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资 尚未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24,513.65 24,513.65 -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 - 1.2 7,682.53 7,682.53 目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16,414.51 16,414.51 - 家居商场建设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29,480.94 29,480.94 - 1 项目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 1.5 66,908.37 66,673.30 235.07 目 1.6 长沙金霞商场项目 19,000.00 14,623.80 4,376.20 1.7 西宁世博商场项目 11,000.00 11,001.25 注 小计 175,000.00 170,389.98 4,611.27 2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资 尚未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 -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 - -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 - - 5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78 15,000.78 - 7 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 40,000.00 11,144.36 28,855.64 8 偿还带息债务项目 35,000.00 35,000.00 - 合计 305,000.78 271,535.12 33,466.91 注: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 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 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 户日止)。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8 月 16 日、2018 年 12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分批转出 47,242.01 万元、2,757.90 万元、0.09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17 日,公 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3 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 户日止)。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40,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2020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3、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 止)。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40,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7 日、2021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4、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 户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35,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6 日、2022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5、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 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6,0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57,000.00 万元和 47,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6、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 金专户日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35,000.00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7、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 集资金专户日止)。 5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180,000.00 万元,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4,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 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 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 6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 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晶欣 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