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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关于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2022-10-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9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红星
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9 月期间(以下简称“本报告期间”)共发生两类对外财务资助:第一类参
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发生额合计 1,540 万元,第三类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发生
额合计 910 万元。
    2、本报告期间发生的财务资助均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详
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3、本期间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
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
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案》,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本报告
期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450 万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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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第一类:参股     第二类:联营      第三类:开业          第四类:其他
 财务资助           的自营商场项     合营家居商场      委管商场合作
                       目公司           项目公司              方
 发生额                 1,540               0                910                         0
 合计                                              2,450
    注: 履行 2022 年 01 月 07 日生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
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前的财务资助合同
义务于本报告期间的发生额合计为 423.35 万元。



    1)向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为了满足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
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实业”)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15 日与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宁波凯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
创”)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红星实业于本报告
期间分批向宁波凯创合计提供借款人民币 1,540 万元。
    2)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对于委管项目,
通常商户缴纳的租金、押金等款项由委管项目管理公司收取并在短时间内形成一
定的沉淀资金。部分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可能因其资金需求需提前预支商户的租
金/押金。本报告期间公司委管项目管理公司向四家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 5
笔借款,合计人民币 910.00 万元。


    2、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将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
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往来款项,
在 2022 年年度内计划提供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
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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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财务资助均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3、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商场正常经营的需要,推动自营项目的顺
利开发以及加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的关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
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
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凯创置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GWQ9C6P;
    法定代表人:朱启龙;
    成立日期:2020-01-06;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 159 号 42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室内装饰装修;(以上不包含
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凯创是上海凯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凯珅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凯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9.5%
      2                 宁波甬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0.5%
      3                   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                       10%
    注: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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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凯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凯创资产总额 426,901.93 万元,负债总额
429,725.87 万元,净资产-2,823.9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66%。2021 年,其
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142.0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宁波凯创资产总额 388,975.73 万元,负债总额
391,934.45 万元,净资产-2,958.7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76%。2022 年 1 月
-6 月,其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56.4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10,406.77 万元,不存
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本报告期间,对四家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共发生 5 笔借款,总额为 910 万
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为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
    红星实业与宁波凯创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红星实
业向宁波凯创提供不超过 27,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一年,
借款年利率 12%。2022 年 5 月 15 日,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签订了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变更为实际放款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止,其他约定不变。借款期限届满当日,一次性归还全部的借款本金及利
息。
    (二)被资助对象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公司对应委管商场的项目管理公司已就上述 5 笔借款分别与相关开业委管
商场合作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了各笔借款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
项目管理公司可通过以其代收的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中抵扣的方式保障借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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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的权利。相关借款均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在 1-6 个月之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参股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该等财务资助将满足对应商场项目的资金需求、加深公司与相关方的业务合作关
系,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财务
资助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充分考虑资金风险。
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公司将停止对相关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
119,188.1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1%;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为 277,192.26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3%。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
96,850.12 万元,其中:
    (1)由于公司部分合作的自营商场项目因疫情或工程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
逾期款项为 53,656.09 万元,公司未能如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时的预期,将借
予合作方用于投入工程建设资金产生的对应债权,及时转为对对应土地及家居商
场物业的购置款。公司将通过对项目进度的把控与跟进、适时要求自营项目合作
方根据协议进行前述转换等方式,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以达到协议约定的可转让状
态并回收相关资产;
    (2)由于资助对象资金周转原因导致公司未能按期回收财务资助款项的逾
期款项为 43,194.03 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加
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及回收力度,并通过包括对资助对象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
对代收的相关开业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进行抵扣等在内的多种方式,作为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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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相关债权回收的增信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于上
述存在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的资助对象,在相关款项收回前,公司不会
向相关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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